遼寧優化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管理 積極應對疫情對脫貧攻堅影響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努力克服疫情影響,堅決完成脫貧攻堅任務。遼寧省財政廳與省扶貧辦密切配合,聯合印發了《關於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期間加強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積極主動應對,優化資金使用,突出幫扶重點,強化分類施策,著力提高政策針對性和有效性,為確保全面如期完成脫貧攻堅任務目標提供有力財政保障。

第一,加快扶貧資金撥付,強化脫貧攻堅資金保障。

要求市縣及時將省提前下達的22億元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落實到扶貧項目,並積極籌措本級應承擔資金,優先支持受疫情影響的脫貧攻堅項目和貧困戶。同時,加強調度督導,加快資金撥付,切實保障好疫情防控期間脫貧攻堅資金需要。

第二,優化扶貧資金使用,狠抓財政政策提質增效。

對受疫情影響的產業扶貧項目涉及的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等環節,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間積極帶動貧困戶發展增收並建立利益連接機制的扶貧龍頭企業和合作社等帶貧主體以及農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帶動貧困戶脫貧,可用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給予財政貼息支持,貼息時間截至到2020年底,貼息率不得高於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實際貸款利率低於基準利率的,貼息率按實際貸款利率執行。對有勞動能力、因疫情影響無法外出務工的貧困戶開展生產自救,因地制宜發展種植(養殖)業、特色經濟、庭院經濟、設施農業和自主創業等到戶產業項目,可使用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給予獎補,獎補資金直接到戶。發揮農業信貸擔保政策性功能,自2月19日起到2020年底,對符合政策業務範圍的新型經營主體扶貧項目貸款擔保免收擔保費,緩解受疫情影響扶貧項目融資壓力。用好用足現行就業扶貧政策,支持貧困勞動力優先就業。在疫情防控期間,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增的保潔環衛、防疫消殺、巡查值守等臨時性公益崗位,優先安置貧困勞動力就業並按照現有政策規定享受工作補貼。

第三,實施項目動態調整,優先支持應對疫情項目。

對因疫致貧急需實施的項目、符合疫情防控需要和脫貧攻堅政策的項目、有利於增加貧困戶收入的項目,要優先入庫、優先予以資金支持。進一步優化項目入庫、公告公示流程或具體組織實施方式,支持運用現代化技術手段開展扶貧項目設計、評審等前期各項準備籌備工作,加快項目審批立項進度,為及時開工創造條件。加快招投標進度,對小微扶貧項目也可採取“一事一議”、以工代賑等方式,組織貧困勞動力參與項目建設。

第四,強化日常監督管理,確保資金使用規範高效。

越到疫情防控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資金依法依規管理,嚴禁任何部門和個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擠佔扶貧資金,保障脫貧攻堅任務圓滿收官。要求市縣財政部門切實加強資金使用管理,明確流程、標準和監督要求,突出績效導向,實行全過程績效管理。嚴格落實資金項目公開公示制度要求,提高項目安排和資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規範、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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