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諮詢師能和來訪者做朋友嗎?實用諮詢倫理指南

這段時間,受疫情影響,很多疫區的人們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心理創傷,在此特殊時期,很多專業的心理機構也給抗戰在疫情一線的工作人員,患者及其家屬提供了免費的網絡心理諮詢服務。

不過在享受網絡諮詢提供的跨時間和跨空間的高效交流時,我們也應該注意其不足之處。

比如“網絡諮詢倫理”就常常被人忽略,不管是來訪者,還是諮詢師,如果處理不當,不但起不到助人或自助的效果,反而會對諮詢師或來訪者以及諮訪關係造成不可預知的傷害。


心理諮詢師能和來訪者做朋友嗎?實用諮詢倫理指南


保密原則及保密例外

首先是保密協議。一般首次諮詢時,諮詢師應與來訪者籤諮詢保密協議,並討論保密條款。保密協議明確規定來訪者的個人信息、個案記錄、測驗結果等資料均為來訪者保密。因此來訪者可以放心地向諮詢師傾訴自己的真實情況,以便於日後的治療。

其次是諮詢記錄。在做諮詢記錄時,應該做兩種類型的諮詢記錄,一類是記錄純客觀事實,用來保護心理諮詢師的權益,另一類是主觀記錄,來訪者需要看記錄時,給其看客觀記錄即可。另外諮詢過程中儘量避免錄音,為諮詢提供輕鬆,有效的環境。

最後是保密例外。諮詢情境千差萬別,是否要突破保密條款應該視情況而定。如遇到如下幾種情境:

心理諮詢師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突破保密規則

1.取得了來訪者(或其合法代表)的許可;

2.來訪者有自殺傾向,經判斷來,訪者有明確的自殺危險;

3.來訪者有殺人傾向,或參加明顯可能危害他人的行為;

4.來訪者有致命的傳染性疾病且可能危及他人時;

5.來訪者是兒童,你有證據假定其受到性侵犯、性虐待和軀體虐待或被忽視;

6.你有證據假定來訪者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犯、性虐待或軀體虐待;

7.你有證據假定發生了虐待老人的事件;

8.你被法庭命令提供來訪者的消息;

9.法律規定需要披露時。

在遇到上述中的(2)、(3)、(4)、(5)、(6)和(7)的情況時,心理諮詢師有向對方合法監護人預警的責任;在遇到(8)、(9)的情況時,心理諮詢師有遵循法律規定的義務,但須要求法庭及相關人員出示合法的書面要求。

來訪者如果有殺人等犯罪事實,來訪者應該先向司法機關自首,然後再尋求心理援助,或者在心理諮詢中不暴露這樣的事實給諮詢師,否則將置諮詢師於兩難境地。

在諮詢中我們固然要保護來訪者隱私權,但是我們也應該權衡患者對社會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影響,即公共危險的開始就是個人隱私保護的結束。

必要時可以突破保密原則,採取一系列措施保護來訪者,他人,以及社會公共安全,採取措施時應考慮法律,道德,倫理,等多方面因素,但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幫助來訪者。

心理諮詢師能和來訪者做朋友嗎?實用諮詢倫理指南


雙/多重關係的處理

心理諮詢具有其職業的特殊性,這是一個高度自我捲入的行業,諮詢師開始諮詢工作就需要將自己完全的帶入進去,有時候會不可避免地遇上雙重/或多重關係。

處理雙重關係時,如果能夠通過轉診或其它方式來避免,那就儘量避免,如果無法避免,應與來訪者討論其對於諮詢關係的影響,讓來訪者清楚這樣做可能帶來的對諮詢關係的負面影響。然後採取專業措施,防止多重關係對諮詢關係的損害。

比如考慮是否應該來訪者禮物的標準是來訪者利益第一原則。

雙重關係有三種形式,即性關係,非性的社會或職業關係,經濟,生意關係,同時諮詢師也應該對多重關係保持警惕。

在判斷多重關係是否符合倫理時,判斷依據有三個,一是多重關係的性質(性或非性),二是可能削弱治療效果的程度,三是是否存在對職業關係中的個體造成剝削和傷害。

有些行為屬於多重關係,多重關係會涉及到跨越界限,但跨越界限不一定不符合倫理。

當諮詢師遇到需要跨越界限時,我們可以從三個角度進行評估,一是信任責任,即首要責任是增進來訪者的福祉,二是評估諮詢過程中的來訪者情緒捲入,三是諮詢師與來訪者的力量不平衡程度。

諮詢過程中或諮詢結束後也可能出現來訪者需要與諮詢師建立雙重關係,此時諮詢師應該與來訪者討論雙重關係背後的動機以及這樣做對諮詢來來的破壞性。

諮詢師和來訪者實際上權利是不平等的,諮詢師不應該利用來訪者對諮詢師的信任為自己謀取私利。

所以,處理多重關係時應該考慮是否違背倫理,有三個標準,一是剝削個案的風險程度,二是心理師失去客觀性的態度,三是對專業關係傷害的程度。

諮詢師不能和來訪者發生親密和性關係,在諮詢關係中發生的親密和性關係都是不當的。

當發生性關係後會破壞來訪者對諮詢師的信任,會對來訪者產生不可預知的破壞性後果。

當出現性移情而諮詢師無法處理時一定要及時尋求督導的幫助或尋求他人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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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師的職業素養

在諮詢過程中需要保持一種開放的態度,科學的方法,不能以偏概全。隨著行業的變化,理論的發展,心理諮詢師需要不斷學習新的知識,以適合時代的發展。

對於實習諮詢師,需要做到足夠多的自我體驗,這樣一方面能夠更加了解自己,另一方面能夠更加了解來訪者的需求。

對於諮詢工作,諮詢師要有正確的態度和價值觀。在不同的階段要明確自己的角色定位。

對於自己的能力要能做到專業勝任,不能弄虛作假和誇大自己的能力,不能為了自己的利益欺騙和傷害來訪者。

對自己處理不了的個案應該尋求督導幫助,在缺乏專業督導時,應儘量尋求同行的專業幫助。

對於自己職業範圍之外的情況如精神病患者,不能接手,同時應考慮諮詢倫理,做出對來訪者利益最大化的處理。

對於有器質性病變的來訪者,應建議其看精神科醫生,如果來訪者拒絕,應告知其監護人,如果其監護人也拒絕,應突破保密原則,告知其監護人所承擔的法律責任,在突破保密原則時,應該把影響降到最小。如果其監護人依然拒絕,可以考慮報警,以消除來訪者對自身或他人造成危險的因素。

對於危機干預,應該應用保守的策略,先保證來訪者的絕對安全。

在接待有自殺傾向的來訪者時,應該遵循預防自殺的倫理原則,建立良好的諮詢關係,想盡一切辦法保證來訪者的生命安全。

心理諮詢師能和來訪者做朋友嗎?實用諮詢倫理指南


諮詢師的自我成長

作為新一代的年輕諮詢師,我們應該利用網絡諮詢使自己更快地成長,同時應該共同努力解決網絡諮詢帶來的新問題。在做網絡諮詢時應充分考慮諮詢的時間,地域,聯繫方式,替代方案,保密問題。

對於來訪者,諮詢師應該提供專業的服務,不能因為害怕來訪者反感而省去一些諮詢過程中的必要環節,因為專業的服務反而能增強來訪者對諮詢師的信任。

在處理雙重關係時,兩權相害取其輕,應該明確建立雙重關係是來訪者的需要還是諮詢師的需要。

遇到處理不了的倫理困境時,應該多與同行或督導討論。最大的倫理是來訪者利益第一原則。

對於諮詢師來說,平時應該增強自己的倫理意識,瞭解相關理論,如“八段倫理決定模式”,閱讀相關書籍,學習前沿的倫理知識,以增強對倫理問題的應變以及處理能力,對於機構來說,要強化倫理問題的處理機制,為來訪者提供良好的諮詢環境。


心理諮詢師能和來訪者做朋友嗎?實用諮詢倫理指南


希望每一個心理諮詢師都能做到認真負責,積極主動,努力成長,這樣才能做到對自己負責,對社會負責。同時也希望每一個求助的來訪者都能夠在諮詢中獲得成長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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