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風每天都會來看羽毛,每天都要帶她去到處閒逛。
他想把她帶進多彩的生活,更想把她在懷裡一生珍藏。
漸漸地,羽毛也洞悉了這份感情,也會在變天的時候提醒他多加些衣裳。
就這樣,他們相依相伴了一年,彼此之間埋藏著一份愛戀卻都沒有向對方表白,直到有一天。
習慣了飛翔的羽毛這次想去教堂,聽說那裡是上帝居住的地方。
她多想去問一問上帝自己到底能做些什麼。
微風勸了很久也沒有阻止住她。
他們一同來到城裡最有名的教堂,這裡肅穆而又莊重。
微風覺得很壓抑就想帶她離開,可羽毛不願走。
牧師讀完《聖經》的經文轉過身的時候,羽毛在他面前輕輕地滑過,落在攤開的《聖經》上——微風已經沒有力氣再支撐住這個愛人了。
從此,羽毛獲得了新生,被牧師設計成一款漂亮的簽字筆流行於西方,微風卻因為一次失誤痛失了愛人。
許多年後,羽毛被作為紀念品存入某國家博物館。
微風每天都會在窗口把她守望——
給她隔窗講述外面的故事,給她訴說離別的悔恨,給她傾訴心中的愛……
羽毛終於明白——
人生最大的悲哀不是不知道自己來自哪裡,而是在自由的時候沒有去享受那份自由,在愛情到來的時候沒有去握住那份熾熱的情感。
昨晚我做了一個夢,夢見羽毛悔恨的淚水浸溼了展示臺的絲綢,於是被一起取出來晾曬。
剎那間,微風抱起羽毛飛出窗外……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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