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在自己名下,口頭上已送給親姐,當時交款時由姐全付,現遇拆遷,想要點補償行嗎?

手機用戶9523853689


當初我叔叔有一個房子指標,需要繳納25萬,他沒要就給我了,然後以我叔叔的名字拿了房子,25萬是我出的,當時就另外給了叔叔2萬,叔叔給我指標的時候沒提錢的事,是我主動給的,後期我也挺害怕的,畢竟房子名字是我叔叔的,害怕他反悔,5年後房本下來了然後直接過戶到我頭上,叔叔一路配合簽字,也沒提要錢的事,等我拿了房本,第二天就給我叔叔又送去了6萬外加2瓶酒一條煙,畢竟這幾年房子也增值了不少,我叔叔和我說這個房子指標不要的話放棄了就放棄了,什麼也沒有,還不如給自己的家人,根本就沒想過要錢。


隔壁laoyu


原來的房子賣給親姐了,而且款已付清給你。現在遇拆遷了,變成安置房就升值了。如你還認親姐就別再要叫姐拿錢給你了,買賣本來就是賭博。我本人的安置房賣給一個不相識的人,還有幾萬尾款沒付。現在房價翻倍漲,他很擔心過戶時我問他再要費用。我告訴他:放心,我這人是要講信用了,信譽比命重要,更比錢重要。信譽都沒有了我還有臉活著?沒臉!


蘭姐63789


補償多少呢??三萬?五萬?十萬?

你開口了,姐弟感情就只值這麼多錢了

如果姐姐主動補償給你就另說了

如果說你經濟有困難了,可以開口和姐姐說

她給你錢或者借你錢就是你們姐弟的事了

我是姐姐,很多時候我都護著我妹妹的

如果有天我遇到這樣的事,她要求我補償她

我會給

只要她開了口

但是我會很難過

我甚至不知道以後還會不會對我妹妹好

相反如果我知道妹妹需要錢

不用她開口

也不用我有什麼拆遷款

只要我幫得了我馬上幫

世界那麼大,我的親人就只有那麼幾個

我爸媽,我奶奶,我妹,我老公,我兒子

我不對他們好我對誰好


哎喲喂252525


這個親口,估計不是你親口說的。只是你父母親口說的吧。如果這樣,如果你不是特別窮的話,你可千萬別向你姐姐要補償。人這一輩子太長,萬一以後出意外,誰都會拋棄你,但是你的一奶同胞的姐姐是絕對不會放棄你的。我就只有個親弟弟,如果他以後有意外,我就是負債累累都不會放棄他的。只是現在你還沒有經歷過絕境,當你經歷絕境之時,就能體會到血親的重要性了。有時候,夫妻都會大難臨頭各自飛,但是同胞之情,就算你走到天涯海角都斷不了的,心理始終都是牽掛。這個只有在你落難時才會體現出來,所以你可千萬別傻不拉嘰地只看眼前利益,愚蠢地把你自己的最後一條保命的退路都親手毀掉了。因為總有一天你父母會早你一步離開這個世界,到時候你身邊真算得上親人的就只剩你姐姐了,可別說你老婆和孩子,或者丈夫和孩子。 配偶始終沒有血親關係,就算你孩子想幫助你,他的能力也太弱小了。


蒙面女俠紫蝶


安置房在你名下,口頭送給了姐,當時交款時由姐全款付。現拆遷,想要點補償。我覺得不大適當。

我個人猜測,既然是安置房,當時政府給你家拆遷安置時,一定是給了你拆遷安置費用於購買該安置房的。或許是你看不上該安置房的格局,所以把買房的名額私下給了你姐,由你姐另外掏了全款買下該房,而你則將安置費買了他處房產也說不準的。

這其實可以理解為你已變相將你名下的安置房賣給了你姐。只不過因為國家政策限制不可產權過戶,所以還在你名下。

你和你姐本屬同胞姐弟,你姐當初出於親情信賴,才與你只定了口頭之約,就掏出了自己的全款買了你名下的安置房。在雙方的心目中此安置房其實已經是換了主人的。

而今該安置房拆遷了,拆遷費比以往大有提升了,你也心動了,想來找點補償。現如今因為小產權房私下買賣造成的糾紛也是風聞不斷,不過很多都是陌生人之間的交量。今天,你作為你姐的親弟弟,為了金錢💰,似乎也準備置親情於不顧了。其實無論在道義上還是在情義上,你這樣做都是不妥的。

首先,當初你姐安置房讓給你姐時,你在經濟上想必並沒有吃啥虧。是你姐另外掏錢付的款。安置費想必你也沒閒著,可能加了錢買了更高檔的房,幾年下來也升值不少。那你為什麼還要盯著你姐這間安身立命的房呢?

其次,即使拆遷了,升值了,但新的安置房價同樣也在水漲船高,你姐不還是要花更多的錢去買新的安置房嗎。把錢補償給你了,她買新房會不會吃緊呢。

第三,真的開口從你姐那要了補償,會不會傷了姐姐的心,影響到祖弟親情,你有沒有做好斷絕關係的準備,掂量一下補償的錢與親情相比價值幾許。

綜上幾點,我認為你最好還是打消念想。如果此安置房真的價值不菲,你姐出於良心或許會自動給你提出一些補償,那就正好是皆大歡喜了。


風中那片雲


弟贈與親姐的“安置房指標”是口頭協議,房款由你姐全款支付完成後,這就代表贈與行為已進行完成。

房屋未過戶,拆遷部門簽署的補償協議還是弟弟,弟弟有補償款的主動權。我也知道安置房的繳納全款和商品房的全款差別並不少。安置房的指標取得,姐姐從你的身上取得利益+拆遷升值。前半部弟弟事先知道,後半部分始料不及,所以你們的焦點並不在後期補償升值,而在前期的贈與,只不過由於房屋未過戶前後發生關聯。你對安置房贈的反悔與撤銷,在《合同法》192條有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撫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姐姐在“安置房指標”上未有違反行為,問題在贈與是口頭協議,並且未辦理房產證過戶,不算完全具備法律效力。

在此我們既要講法律效力,也要講親情,也要考慮實際情況。雖然你沒有說明,你的安置房取得是否來自父母輩的自有房,姐姐從你名下接受贈與,也可能是對父輩重男輕女分配不公平一種彌補吧。對不起,我這話只是猜測,如不是也請原諒。


泰山木32140178


你一看就是個不地道的人,只是用了你的安置房名額,實際是姐姐付的錢,並且你也說了送給姐姐,其實只是送了名額而已,搞得好像你受了多大委屈似的,如果不願意用你的名額買安置房當初就可以直接拒絕姐姐,現在看到要拆遷了,眼紅了,想要好處,其實如果你姐姐是個明事理懂感恩🉐人,不用你提,她會給你一定的費用的,如果姐姐不給,在你有困難時也不願意幫助你,那就當這是你最後一次幫姐姐了!關係處到這個程度就為止了!


西安統媽


從法律角度來說是可以的。

登記在你名下就是你的房產,雖然你口頭答應給你姐姐,但並未過戶,物權法規定不動產權以登記為準。

合同法規定,贈予財物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你的贈予行為並沒有完成,姐姐的付款可以轉化為借款。

從道義上來說,有點不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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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話不準確,什麼叫要點“補償”,當初的款是你姐付的,你又沒支出過,何來損失。

你這叫要點“好處”,以自己當初安置房的名額過給你姐,你要點空頭好處。

話說回來,你還是佔有法律層面的便宜的,畢竟安置房還是你的名字,如果你和你姐當初沒有簽訂合同約定什麼,你說不定真的能撈著什麼。不過這個是法律層面的事了,你來頭條問,肯定不是問法律的事,是問道德方面的吧。

好,從道德層面講,你姐現在的收益,是屬於她的投資收益,她要想分你點,你就拿著。不然你要是開口討,姐弟倆關係就有點沒意思了。


布迪1706975


其實這個問題很好辦,並不是那麼難的事。

首先當初你能將安置房送給你姐說明了你並不是很在意這個房子,要與不要對你來說沒多大影響,要換作那些剛需房子的人來說可不是那麼容易就將一套房的名額給別人的。而且你姐也自己付了全款現在輪到拆遷你就別去開那個口了。畢竟你姐願意分點給你走能有多少,還不是不能給你帶來什麼質的變化。但我要是你姐拆遷之後會從另外一個角度給你一些,比如給孩子一些壓歲錢啊什麼等等相關的,既然錢不是最重要的時候就好好把親情續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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