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發生傷亡如何賠償?


諮詢案例:

非法用工發生傷亡如何賠償?


某一家食品公司因使用變質原料而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但是,在營業執照已經吊銷的情況後,該家食品公司還如期進行生產經營。然而,在生產的過程中,因工人的操作失誤導致員工林某某的左手被機器壓斷了。那麼,非法用工發生傷亡如何賠償?

律師解答:

根據《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第5條的規定,一次性賠償金額按以下標準支付:一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6倍,二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4倍,三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2倍,四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0倍,五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8倍,六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6倍,七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4倍,八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3倍,九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2倍,十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倍。

前款所稱賠償基數,是指單位所在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年齡工資。

收到事故傷害或患者職業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賠償金,並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收入可支配收入10倍一次性支付喪葬補助等其他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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