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石泉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2020年3月11日表決通過,決定:
任命:
王豔紅同志為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掛職期為2年,掛職期滿職務自行免去);
李小濤同志為縣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劉 川同志為縣監察委員會委員;
李 斐同志為縣監察委員會委員;
成麗川同志為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林耀武同志為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
羅天東同志縣監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李小濤同志縣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丁白芳同志縣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特此公告。
石泉縣人大常委會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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