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與“法”思想相結合:保障西漢統治階級的利益最大化

從春秋時期百家爭鳴一直到漢朝中期,儒家思想並沒有得到統治階級的青睞,一直到到漢武帝劉徹儒家思想終於迎來了自己的光輝璀璨的一頁篇章,

縱觀西漢的思想體系發展他經歷了一個自己獨特的發展軌道從漢承秦制,到儒學興盛,再到“儒法結合”,西漢的思想體系在整個中國古代思想史上獨樹一幟。

一、西漢建立之初在治理國家制度上基本沿襲漢朝,將黃老思想作為漢初主流思想,後其他思想湧現,以董仲舒為代表的“新儒學”思想逐漸成為主流

秦始皇一統天下之後,全盤按照法家思想建構國家機器和統治秩序,秦依靠法家的依法治國理念,擊敗山東六國,建立起中央集權專制國家,並制定了《秦律》作為國家治理的綱紀。

但是由於秦的暴政使得秦朝滅亡,但歷史在向前發展,秦亡漢興,漢初政權剛剛建立,百廢待興。為了暫時穩定社會秩序,劉邦令蕭何收集秦朝律法律中有意義的成分,初步建立起漢朝的基本政治制度。

“儒”與“法”思想相結合:保障西漢統治階級的利益最大化

漢承秦制,最主要的是繼承了秦朝的法律制度但是廢除其中的過於嚴苛的刑法,保留了基本的法律精神,初步定為三章,即“殺人者死去,傷人及盜抵罪”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約法三章”,後又因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於是劉邦又令蕭何仿照秦律制定《九章律》。

但是在思想文化和治國理念上漢朝初期採取與秦朝完全不同態度,西漢初年奉行的是黃老之術,主清靜無為、與民休息,但是黃老之術本身卻包含法家思想內核,黃老思想甚至是法家思想的淵源之一。

比如黃老學派主張“道法結合,以道論法”,而且黃老學派還注重對平等、公平、公益的追求,《經法·名理》篇裡有這樣一句話:

“是非有分,以法斷之。虛靜謹聽,以法為符”——《經法·名理》

由於漢初統治者運用了黃老思想治國,主張休養生息,與民休息,使國家經濟逐漸平穩發展,生產力得到極大恢復,政治上呈現出了相對安定和平的景象,於是在這個時候,思想領域各種思想流派漸漸抬頭。

“儒”與“法”思想相結合:保障西漢統治階級的利益最大化

與此同時,統治者急需樹立一種更符合統治的客觀需要,更能有效維護中央集權專制政治的權威思想,來實現意識形態的純淨和單一,新儒學於是應運而生。

但是劉邦早期對儒學並無好感。書中雲:

“沛公不好儒,諸客冠儒冠來,沛公輒解其冠,溲溺其中。”——《史記·酈生陸賈列傳》

他時常罵儒生為“豎儒”、“腐儒”,毫不掩飾其對儒生和儒學的輕視。而且在漢初其他學術思潮中,法家思想精神還在暗流湧動。如賈誼被認為是漢初最著名的儒士,他非常重視“德治”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但他的思想中卻也雜夾著法家的成分。

又如陸賈、董仲舒等人,在其儒學著述中也都摻入一定的法家以及道家因素,這也是西漢儒學發展的普遍趨勢。但是董仲舒的新儒學與他們都不同,“新儒學”以儒家思想為主,輔之以法家手段,兼採道家的合理內核,成為漢武帝之後儒家的主流。

二、漢武帝時期儒學取得了獨尊的地位,成為國家主導意識形態,促成了漢帝國統治思想的轉換,為後世奠定了思想源泉

漢高祖之後,漢文帝“好道家之學”,崇尚黃老之術。漢景帝在位期間,由於其母竇太后好黃老之言,黃老思想佔據著漢初官方意識形態而且上文提到劉邦對於儒家思想很是輕視。

為了改變劉邦對儒學的輕視態度,漢初儒學的代表人物叔孫通基於變通的原則,對先秦儒學繁瑣、迂闊的禮制加以簡化,突出其實用性和操作性,成功地為漢高祖劉邦制定了一套比較實用的朝廷禮儀,彰顯了劉邦的帝王形象,改變了劉邦對儒學和儒生原來持有的鄙薄立場。

“儒”與“法”思想相結合:保障西漢統治階級的利益最大化

劉邦在去世前五個月,還親自到孔子的故鄉,開創了中國帝王祭孔的先河。可以說,正是叔孫通在實踐層面對儒學進行的改造,適應了當時政治的需要,才使儒學開始得以與政治聯姻,併為漢武帝時期儒學最終取得獨尊地位,成為官方意識形態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不過,叔孫通主要是從禮制的層面將儒學付諸實踐,但是在理論上並無多少建樹。

公元前 140 年,漢武帝劉徹繼位,經過漢初到劉徹 60 餘年的休養生息、發展生產,到漢武帝初期,國家呈現一片欣欣向榮的富裕形象。

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統治階層所主張清靜無為的“黃老思想”,已經不再能滿足統治階級的需求,西漢社會需要一種與漢武帝剛強多欲的性格相適應,積極有為,又有利於強化中央集權的思想理論。

此時儒家思想已經在社會中形成氣候,仁義、忠君的思想已經根深於人心,迎合了漢室統治天下的思想,儒家思想與統治者的中央集權不謀而合。在漢武帝時期,儒家思想開始向國家意識形態轉變。

“儒”與“法”思想相結合:保障西漢統治階級的利益最大化

竇太后駕崩後,漢武帝將“黃老之學”徹底掃除,並且任用好儒術的武安侯田蚡為相,趙綰任御史大夫,王臧任郎中令,大興儒術,儒家思想得以迅速發展起來。

“絀黃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學儒者數 百人”——《史記·儒林列傳》

在太平盛世之下,漢武帝需要一套能鉗制人心的思想,使他在治理國家的時候雖然還是暴力國家機器但是人們可以心甘情願的接受統治

此時出現的一個儒家典型人物—董仲舒,便迎合了漢武帝的口味。董仲舒的理論解決了漢武帝統治時期關於政治、經濟等一些具體的問題,幫助漢武帝建立起一個統一的國家意識形態。

而董仲舒所代表的儒家思想也最終成為漢王朝的國家意識形態。從漢初黃老學說的盛行,到道家與儒家思想的對立,再到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主張,漢代新儒學最終登上了歷史的舞臺。

“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打破了此前百家爭鳴的學術狀況,儒學也由以前相對自由和寬鬆的發展環境進入了一個相對剛性化和制度化的發展態勢,這對儒學學術自身的發展固然產生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但儒學制度化卻有利於大一統政權思想建設的需要,適應了漢代統治者構建政權合法性和威權政治的現實需要,對維護封建專制的長治久安具有重要的意義。

雖然,從叔孫通、陸賈,到董仲舒、公孫弘,對原始儒學都作了一定程度的改造,摻入了其他學派的某些觀點,但以仁義為核心的儒學本質理念並未被拋棄。

“儒”與“法”思想相結合:保障西漢統治階級的利益最大化

自然,儒學的理想主義色彩已在一定程度上稀解,開始從理想主義向現實主義演變,但它卻契合了封建政治的需要,並在漢武帝時代最終走到了政治的中心,成為國家主導意識形態。

儒學官方學術地位的確立,具有不同尋常的意義,它促成了漢帝國統治思想的轉換,引領了此後中國長達二千多年政治理念和社會風尚的轉變,構築了大多數社會成員的思想共源,促進了社會公共交往的有序進行。

三、與時代結合,“儒”與“法”達到真正意義上的結合,維護西漢時期統治階級政權的穩定

從西漢初年到漢武帝時期,儒家在批判法家思想的同時,也進一步吸收了法家思想的一些內容。以董仲舒為代表的思想家從提出的“天人感應和君權神授思想”一方面讓人民心甘情願接受天子的統治,同時又對天子加以威懾,若果天子不愛護百姓,上天就會降下天譴來懲罰。

漢武帝之所以不屑於百家思想卻對儒學情有獨鍾,關鍵是儒學適應他的多欲政治需要,經過董仲舒的努力,儒家禮儀制度在法律形式上的法典化更進一步,更加強調了皇權、父權和夫權的重要性。

“儒”與“法”思想相結合:保障西漢統治階級的利益最大化

董仲舒的法律思想直承荀子,既主張德治、禮治,又注重法的威懾作用。對漢初的法典進行儒家式的改造,所謂“經義”即是儒家的最高道德準則,“禮”在當時被賦予了法理的效力。

這種思想與當時的統治形勢相適應,雖重刑而不用其極,外儒內法的進一步的發展,極大地增強了西漢統治階級的統治

結語

西漢的思想經過漢初的三章之法到休養生息再到“新儒學”縱向來看是一個螺旋式上升的過程,互有交叉,不斷髮展,不能說新儒學就一定不含有道家的思想也不能說新儒學不含有法家的思想,互為包容螺旋上升,其本質還是為地主階級服務的,中心思想還是為了更好的管理百姓,只不過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側重點。

在建國初期百廢待興一定是發展生產,恢復經濟,保障國家基本需求,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減少賦稅,藏富於民,等到國家發展了,經濟水平上來了,地主階級就開始思考如何才能達到利益的最大化,由不使得百姓過於不滿,再有一旦國家富餘了,統治階級就開始思考擴大疆域,開疆擴土,對外征戰,如若征伐失敗,就又會發展經濟恢復生產減少徭役等。

參考歷史文獻:

《漢書》

《史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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