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与“法”思想相结合:保障西汉统治阶级的利益最大化

从春秋时期百家争鸣一直到汉朝中期,儒家思想并没有得到统治阶级的青睐,一直到到汉武帝刘彻儒家思想终于迎来了自己的光辉璀璨的一页篇章,

纵观西汉的思想体系发展他经历了一个自己独特的发展轨道从汉承秦制,到儒学兴盛,再到“儒法结合”,西汉的思想体系在整个中国古代思想史上独树一帜。

一、西汉建立之初在治理国家制度上基本沿袭汉朝,将黄老思想作为汉初主流思想,后其他思想涌现,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新儒学”思想逐渐成为主流

秦始皇一统天下之后,全盘按照法家思想建构国家机器和统治秩序,秦依靠法家的依法治国理念,击败山东六国,建立起中央集权专制国家,并制定了《秦律》作为国家治理的纲纪。

但是由于秦的暴政使得秦朝灭亡,但历史在向前发展,秦亡汉兴,汉初政权刚刚建立,百废待兴。为了暂时稳定社会秩序,刘邦令萧何收集秦朝律法律中有意义的成分,初步建立起汉朝的基本政治制度。

“儒”与“法”思想相结合:保障西汉统治阶级的利益最大化

汉承秦制,最主要的是继承了秦朝的法律制度但是废除其中的过于严苛的刑法,保留了基本的法律精神,初步定为三章,即“杀人者死去,伤人及盗抵罪”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约法三章”,后又因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刘邦又令萧何仿照秦律制定《九章律》。

但是在思想文化和治国理念上汉朝初期采取与秦朝完全不同态度,西汉初年奉行的是黄老之术,主清静无为、与民休息,但是黄老之术本身却包含法家思想内核,黄老思想甚至是法家思想的渊源之一。

比如黄老学派主张“道法结合,以道论法”,而且黄老学派还注重对平等、公平、公益的追求,《经法·名理》篇里有这样一句话:

“是非有分,以法断之。虚静谨听,以法为符”——《经法·名理》

由于汉初统治者运用了黄老思想治国,主张休养生息,与民休息,使国家经济逐渐平稳发展,生产力得到极大恢复,政治上呈现出了相对安定和平的景象,于是在这个时候,思想领域各种思想流派渐渐抬头。

“儒”与“法”思想相结合:保障西汉统治阶级的利益最大化

与此同时,统治者急需树立一种更符合统治的客观需要,更能有效维护中央集权专制政治的权威思想,来实现意识形态的纯净和单一,新儒学于是应运而生。

但是刘邦早期对儒学并无好感。书中云:

“沛公不好儒,诸客冠儒冠来,沛公辄解其冠,溲溺其中。”——《史记·郦生陆贾列传》

他时常骂儒生为“竖儒”、“腐儒”,毫不掩饰其对儒生和儒学的轻视。而且在汉初其他学术思潮中,法家思想精神还在暗流涌动。如贾谊被认为是汉初最著名的儒士,他非常重视“德治”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但他的思想中却也杂夹着法家的成分。

又如陆贾、董仲舒等人,在其儒学著述中也都掺入一定的法家以及道家因素,这也是西汉儒学发展的普遍趋势。但是董仲舒的新儒学与他们都不同,“新儒学”以儒家思想为主,辅之以法家手段,兼采道家的合理内核,成为汉武帝之后儒家的主流。

二、汉武帝时期儒学取得了独尊的地位,成为国家主导意识形态,促成了汉帝国统治思想的转换,为后世奠定了思想源泉

汉高祖之后,汉文帝“好道家之学”,崇尚黄老之术。汉景帝在位期间,由于其母窦太后好黄老之言,黄老思想占据着汉初官方意识形态而且上文提到刘邦对于儒家思想很是轻视。

为了改变刘邦对儒学的轻视态度,汉初儒学的代表人物叔孙通基于变通的原则,对先秦儒学繁琐、迂阔的礼制加以简化,突出其实用性和操作性,成功地为汉高祖刘邦制定了一套比较实用的朝廷礼仪,彰显了刘邦的帝王形象,改变了刘邦对儒学和儒生原来持有的鄙薄立场。

“儒”与“法”思想相结合:保障西汉统治阶级的利益最大化

刘邦在去世前五个月,还亲自到孔子的故乡,开创了中国帝王祭孔的先河。可以说,正是叔孙通在实践层面对儒学进行的改造,适应了当时政治的需要,才使儒学开始得以与政治联姻,并为汉武帝时期儒学最终取得独尊地位,成为官方意识形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不过,叔孙通主要是从礼制的层面将儒学付诸实践,但是在理论上并无多少建树。

公元前 140 年,汉武帝刘彻继位,经过汉初到刘彻 60 余年的休养生息、发展生产,到汉武帝初期,国家呈现一片欣欣向荣的富裕形象。

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统治阶层所主张清静无为的“黄老思想”,已经不再能满足统治阶级的需求,西汉社会需要一种与汉武帝刚强多欲的性格相适应,积极有为,又有利于强化中央集权的思想理论。

此时儒家思想已经在社会中形成气候,仁义、忠君的思想已经根深于人心,迎合了汉室统治天下的思想,儒家思想与统治者的中央集权不谋而合。在汉武帝时期,儒家思想开始向国家意识形态转变。

“儒”与“法”思想相结合:保障西汉统治阶级的利益最大化

窦太后驾崩后,汉武帝将“黄老之学”彻底扫除,并且任用好儒术的武安侯田蚡为相,赵绾任御史大夫,王臧任郎中令,大兴儒术,儒家思想得以迅速发展起来。

“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数 百人”——《史记·儒林列传》

在太平盛世之下,汉武帝需要一套能钳制人心的思想,使他在治理国家的时候虽然还是暴力国家机器但是人们可以心甘情愿的接受统治

此时出现的一个儒家典型人物—董仲舒,便迎合了汉武帝的口味。董仲舒的理论解决了汉武帝统治时期关于政治、经济等一些具体的问题,帮助汉武帝建立起一个统一的国家意识形态。

而董仲舒所代表的儒家思想也最终成为汉王朝的国家意识形态。从汉初黄老学说的盛行,到道家与儒家思想的对立,再到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汉代新儒学最终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打破了此前百家争鸣的学术状况,儒学也由以前相对自由和宽松的发展环境进入了一个相对刚性化和制度化的发展态势,这对儒学学术自身的发展固然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但儒学制度化却有利于大一统政权思想建设的需要,适应了汉代统治者构建政权合法性和威权政治的现实需要,对维护封建专制的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意义。

虽然,从叔孙通、陆贾,到董仲舒、公孙弘,对原始儒学都作了一定程度的改造,掺入了其他学派的某些观点,但以仁义为核心的儒学本质理念并未被抛弃。

“儒”与“法”思想相结合:保障西汉统治阶级的利益最大化

自然,儒学的理想主义色彩已在一定程度上稀解,开始从理想主义向现实主义演变,但它却契合了封建政治的需要,并在汉武帝时代最终走到了政治的中心,成为国家主导意识形态。

儒学官方学术地位的确立,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它促成了汉帝国统治思想的转换,引领了此后中国长达二千多年政治理念和社会风尚的转变,构筑了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思想共源,促进了社会公共交往的有序进行。

三、与时代结合,“儒”与“法”达到真正意义上的结合,维护西汉时期统治阶级政权的稳定

从西汉初年到汉武帝时期,儒家在批判法家思想的同时,也进一步吸收了法家思想的一些内容。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思想家从提出的“天人感应和君权神授思想”一方面让人民心甘情愿接受天子的统治,同时又对天子加以威慑,若果天子不爱护百姓,上天就会降下天谴来惩罚。

汉武帝之所以不屑于百家思想却对儒学情有独钟,关键是儒学适应他的多欲政治需要,经过董仲舒的努力,儒家礼仪制度在法律形式上的法典化更进一步,更加强调了皇权、父权和夫权的重要性。

“儒”与“法”思想相结合:保障西汉统治阶级的利益最大化

董仲舒的法律思想直承荀子,既主张德治、礼治,又注重法的威慑作用。对汉初的法典进行儒家式的改造,所谓“经义”即是儒家的最高道德准则,“礼”在当时被赋予了法理的效力。

这种思想与当时的统治形势相适应,虽重刑而不用其极,外儒内法的进一步的发展,极大地增强了西汉统治阶级的统治

结语

西汉的思想经过汉初的三章之法到休养生息再到“新儒学”纵向来看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互有交叉,不断发展,不能说新儒学就一定不含有道家的思想也不能说新儒学不含有法家的思想,互为包容螺旋上升,其本质还是为地主阶级服务的,中心思想还是为了更好的管理百姓,只不过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侧重点。

在建国初期百废待兴一定是发展生产,恢复经济,保障国家基本需求,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减少赋税,藏富于民,等到国家发展了,经济水平上来了,地主阶级就开始思考如何才能达到利益的最大化,由不使得百姓过于不满,再有一旦国家富余了,统治阶级就开始思考扩大疆域,开疆扩土,对外征战,如若征伐失败,就又会发展经济恢复生产减少徭役等。

参考历史文献:

《汉书》

《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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