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泗陽出臺《應對..疫情保障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

2020年3月9日,泗陽縣委縣政府常務會通過了《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文件,從金融信貸、預售許可條件、規劃開發開發手續、勞務和行政審批等全方位開放“綠色通道”,明確要求十餘各部門機構細化責任,落實到位,幫助房地產開發企業渡過難關。

「重磅」泗陽出臺《應對..疫情保障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

縣委常務會通過相關會議文件


「重磅」泗陽出臺《應對..疫情保障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

會議文件


  一、推行積極寬鬆的信貸政策。


  在泗銀行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緩解企業流動性困難;要保障個人住房貸款的有序投放,採取有力的信貸政策,幫助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建築施工企業渡過防疫困難期;要降低貸款融資成本,各銀行機構利率降幅不低於10%或實行差別化最大化優惠利率;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到期還款困難的企業,可予以展期。(責任單位:縣金融辦、人民銀行泗陽支行)


  二、放寬預售許可條件。


  對已批准預售項目的同類型房源已去化達到70%以上且工程建設投資額達到25%以上的項目,即可再批准商品房預售。(責任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放寬預售資金使用條件。


  對資金週轉困難的房地產企業,主體封頂前(75%節點)的重點監管資金申報,可跨下一節點提前申請;對配套工程規劃節點(80%節點)的重點監管資金申報,可在供電、燃氣、自來水、消防等規劃方案審查合格、簽訂合同後,採取承諾制先行申請撥付;對剩佘的重點監管資金,可依企業申請,受理、審核專項用於配套工程建設、規費及相關資金的繳納,支持企業按期提前交付;竣工驗收備案完成前,累計申請額度不超過重點監管資金的95%(問題小區除外)。(責任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容缺辦理相關規劃許可手續。


  疫情防控期間,已繳納不低於50%土地出讓金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可憑《成交確認書》、《土地出讓合同》等土地權屬證明文件資料,先行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對掛牌成交後已交付使用的地塊,

用地單位可申請延期開(竣)工,申請延期開(竣)工的期限按照疫情期順延。(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財政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五、緩繳行政事業性收費(資金)。


  企業在申請行政許可、竣工驗收備案前,對確有特殊困難無法繳納相關資金、規費的,依企業申請、承諾,在2020年6月30前可延期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電梯消防設施維修資金、物業保脩金、建築垃圾處理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質量保證金,延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企業應在資金困難緩解後及時補繳應繳費用,否則可釆取停辦新的行政許可、資金限制等措施。(責任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城管局、縣財政局)


  六、緩繳住房公積金。


  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在2020年6月30前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對受疫情影響、暫時無法及時還款的公積金貸款客戶,免計30天(暫定)逾期罰息,逾期行為不作逾期記錄。縮短放貸週期,幫助房地產開發企業快速回籠資金渡過防疫困難期。(責任單位:縣公積金中心)


  七、減免、緩繳社會保險。


按照政策規定,免徵中小微企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限為2020年2月至6月;對大型企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徵收,減徵期限為2020年2月至4月。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項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緩繳期滿後,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企業信用和參保人員個人權益。對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徵收,減徵期限為5個月。(責任單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稅務局、縣醫療保障局、縣財政局)


  八、減免用電收費標準。


  2020年2月1曰至2020年6月30曰期間,以供電公司系統立戶為準,減免房地產建築臨時用電及辦公用電電費的5%。採取臨時抄表措施,記錄2月1曰、6月30曰的電量數據,逐戶計算電費,確保國家階段性降低用電成本政策落實到位。對符合此次階段性降低用電成本政策,2月份已繳納電費的用戶,在3月份收繳電費時逐戶核減,確保客戶足額享受電費減免。(責任單位:縣供電公司)


  九、加強勞務供需對接。


  密切關注企業用工情況,拓寬招聘求職渠道,組織外來務工人員分批返泗,協調解決職工返崗和用工短缺問題,最大限度滿足勞動者就業和企業用工需求。

(責任單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十、提高行政審批效率。


  全面推行“不見面”審批,簡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實行“即報即批”,通過“告知承諾制”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等方式,加快手續辦理。其他有關企業運營成本、金融支持、穩崗就業等方面的惠企政策,各職能部門要細化簡便程序,開闢綠色通遒,主動上門服務,從快落實見效,促進企業快速復工復產。(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縣各有關單位)


  十一、維護市場秩序穩定。


  強化市場秩序管控和價格波動監測,嚴厲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的違規行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為不可抗力因素,

建設單位可將合同約定的工期順延,由此造成的施工損失和費用增加,合同有約定的按照合同執行,合同沒有約定的,由發承包雙方協商承擔。疫情防控期間不能如期竣工和交付的項目,交付期限順延,不計違約責任。延期天數暫定為一級響應措施啟動和解除期間的30個工作曰,若疫情發生重大變化再予以調整。(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十二、延長執行二手房交易稅收補貼政策。


《縣政府關於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補充意見》(泗政發〔2019〕75號)關於對二手房交易增值稅、契稅的財政補貼時間,延長至2020年3月23日。(責任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稅務局、縣財政局、縣行政審批局)


  十三、本意見由縣各有關職能部門負責解釋,自發布(2020年3月9日)之日起執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