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發微博抱怨拖欠工資,被公司索賠1.5萬

“我只是發了個微博,就被公司罰了1萬5千元”,3月9日,廣西南寧的潘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潘女士是匯桔網南寧分公司的一名員工。今年2月初,她在個人微博上稱被拖欠工資,結果被公司認為發表惡意不實言論,造成重大不良影響,並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以及賠償公司經濟損失1.5萬元。

“2月23日,大區總監打電話給我讓我寫聲明,內容包括我承認自己全部都是造謠,不是不發工資,是遲發緩發,還要我按手印。”潘女士說,自己沒有答應這無理要求,之後被辭退。

3月6日,潘女士辦理了離職手續,“剛走完流程公司內部就發了處罰通告,還要求我賠償公司經濟損失15000元”。據其提供處罰通告截圖顯示,該公司稱,當時當下,需要全體匯桔人與公司共同努力,共克時艱。在此特殊時期,南寧分公司員工潘某某,在網上公開發布針對公司及管理層的惡意不實言論,被競爭對手及不法之人利用,導致此言論在網絡上快速傳播,並出現大面積針對公司的負面新聞,對公司聲譽和形象帶來了重大不良影響,造成了巨大損失。鑑於此,經公司研究決定,對該員工予以行政記大過處分,並賠償公司經濟損失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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