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婦顧家,一塊肉都要給她爸媽,對我父母就差些,我生氣不對嗎?

尼木子


舊時重男輕女的封建思想比較重,講究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 ,閨女為孃家做貢獻可以,但絲毫不能分得孃家的財產。

新時代有新規定,男女平等,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有要求子女為自己盡贍養義務的權利。

已婚女性仍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也有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利,已婚的男性亦是如此,夫妻二人有互相協助贍養雙方父母的義務。

成家立業了,曾經素不相識的兩個異性組成了家庭,有了自己的小天地,有了自己愛的結晶,成了名副其實的人父人母了,開始體會到做父母的不容易了,尤其女人便開始知道平時人們都說“要知道感恩”是咋回事了!於是便時不時對自己的父母做一些感恩的事,但同時也冷落了男方的感受。

結婚後的錢財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有雙方共同管理使用,任何一方不能獨霸濫用。否則會破壞了家庭的和諧,弄不好會動搖了婚姻穩定性!

從女人行事看,男方生氣是在所難免的。但任何事都能通過溝通解決的。最好是先把她為孃家做事給予肯定,是個有孝心閨女,然後再給她講清一碗水端平的道理,引導她做一個有孝心兒媳婦豈不是皆大歡喜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