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或短暫或漫長,你永遠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個先來 ”。
3月12日晚,四川廣元市劍閣縣一對情侶爭吵,男子不慎墜落河中,同行朋友施救時也落入水中。五名路過的大學生手拉手組成人梯施救,何鑫和羅東來兩人不幸落水身亡。據瞭解,他們都只有21歲,分別是重慶建築職業學院和新疆財經大學商務學院大三學生。
3月14日,劍閣縣政法委員會授予何鑫、羅東來等5人“見義勇為公民”榮譽稱號。
![情侶吵架失足落水,大學生偶遇救人不幸身亡](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就此事,引發網友熱議,一度上了微博熱搜:在有受傷風險的情況下,捨己救人到底值不值得?
部分網友認為吵架男子根本不值得被救!表示成年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別要死要活地連累無辜路人。
![情侶吵架失足落水,大學生偶遇救人不幸身亡](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網友更多的是表示痛心,心疼那兩位逝去的正值青春年華,本該擁有美好未來的熱心青年,以及他們身後的親人。世間悲痛莫過於“白髮人送黑髮人”!
或知情的網友爆料說吵架男子並非不慎掉入河中,而是喝醉酒,懷疑對象腹中孩子不是自己的,負氣跳入河中,最後反而自己喊救命的。
不管怎麼說,生命已然逝去,留給親人的痛苦也無法抹去,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以此警誡。“見義勇為”固然值得歌頌,但“見義智為”才是正道,畢竟生命只有一次!
對此,你有什麼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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