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简报:如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东莞简报:如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摘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第三十一章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第一节 健全落户制度 鼓励各地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允许农业转移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优先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区分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确保各地居住证申领门槛不高于国家标准、享受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不低于国家标准,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实施好《规划》,对于解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矛盾,保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础,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记者专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

问:我国地域范围广,各地发展差异大,乡村形态格局正在快速演变分化,《规划》对当前乡村发展态势是如何研判的?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新进展,农村改革取得新突破,城乡发展一体化迈出新步伐,脱贫攻坚开创新局面,为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提供了有力支撑。

同时,应清醒看到,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基础差、底子薄、发展滞后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经济社会发展中最明显的短板仍然在“三农”,现代化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仍然是农业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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