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金王應用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完成募集資金賬戶銷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青島金王應用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悠飛品牌管理合夥企業(普通合夥)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的批覆》(證監許可[2017]555號)核准,青島金王應用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青島金王”)以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購買杭州悠飛品牌管理合夥企業(普通合夥)、馬可孛羅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杭州悠聚品牌管理合夥企業(普通合夥)持有的杭州悠可化妝品有限公司63%股權;同時向不超過10名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344,174,157.60元,扣除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財務顧問費用及承銷費用合計人民幣10,000,000.00元后,實際到戶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334,174,157.60元。

經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中興華驗字(2018)第030011號《驗資報告》驗證,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配套資金淨額334,174,157.60元已於2018年4月13日匯入公司開立的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該項募集資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資金管理及存儲情況

根據《青島金王應用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報告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將全部用於支付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以下簡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或“本次交易”)之現金對價、相關稅費和中介機構費用。公司已與中國進出口銀行山東省分行、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管理。募集資金存放專項賬戶具體情況如下:

三、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2018年4月17日公司發佈了《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先期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的公告》、《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先期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之核查意見》、《募集資金置換專項審核報告》等相關公告,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的自籌資金334,174,157.60元,置換預先投入資金完成後,本次募集資金已經使用完畢。

四、募集資金專戶銷戶情況

鑑於本次募集資金已經使用完畢,現按專戶管理需要對公司募集資金專戶進行了銷戶處理。公司於中國進出口銀行山東省分行、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相應終止,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銷戶工作已經完成,募集資金賬戶中資金已經根據《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先期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的公告》轉入公司一般資金賬戶。

特此公告。

青島金王應用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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