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發佈新冠肺炎期間血液透析臨床應急預案

武漢市發佈新冠肺炎期間血液透析臨床應急預案

武漢市血液透析質量控制中心編制(試行)

主任委員:熊 飛

副主任委員(按姓氏筆畫排序) :

王曉慧 石明 陳文莉 羅丹 董駿武

委 員(按姓氏筆畫排序) :

王雅婷 王筱雯 尹青橋 盧遠航 史志波 寧敏 劉莉 江中濤 許傳文 孫新 李小杰 李紅兵 李紅波 李峻 李強 李靖 連歡 肖瓊 吳愛純 吳博 邱昌建 何小滿 何凡 鄒新蓉 張興武 張兵 張靈 張新 張燕敏 陳天華 陳紅燕 陳曉婷 羅萬軍 周燕飛 胡冰 晏珍元 徐芳 徐焱 高智 唐小軼 黃雲芳 庹豔紅 彭清平 彭惠 彭燕瓊 董玉梅 曾文 曾玉 虞沙 熊世紅

編寫說明

我省疫情防控進入最吃勁的關鍵期,疫情形勢仍然嚴峻,血液透析患者疫情控制有其獨特性、聚集性、易感性,血透患者免疫力差,常伴有多種併發症,如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每個透析室有10-30位甚至更多患者同時同室透析,每位透析患者每週來院常規進行2-3次透析。武漢市瞎管65家醫療機構血液透析室患者總人數逾7000名,平均透析年齡59.5歲,屬於高危人群,需要加強疫期應急體系建設。

國家各級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對於臨床科室應急預案相對缺乏有效細則指導,為有效切斷傳染源,阻斷血液透析室傳播途徑,遏制疫情擴散蔓延勢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有力法治保障的決定》和《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全力以赴堅決打贏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意見》《武漢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暫行方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精神,制定《武漢市公共衛生事件(COVID-19)血液透析臨床應急預案(試行)》請武漢市屬醫療機構血液透析室 (中心)遵照執行,並及時提出修正建議報告應急預案編輯委員會統一修訂。請武漢市屬醫療機構血液透析室 (中心)遵照執行,並及時提出修正建議報告應急預案編輯委員會統一修訂。

質控中心郵箱:[email protected]

武漢市發佈新冠肺炎期間血液透析臨床應急預案

目錄

一、公共衛生事件血液透析應急疫情分期

1、疫情初期

2、疫情上升期

3、疫情穩定期

二、各期應對方案

1、疫情初期

1.1 初期應急診療流程

1.2 初期應急救治方案

1.3 初期新技術推薦

1.4 初期隔離防護措施

1.5 初期物資供應保障

1.6 初期應急物資儲備

1.7 初期政府救治政策呼籲與響應

2、疫情上升期

2.1 上升期應急診療流程

2.2 上升期患者篩查保障

2.3 上升期患者規律就醫保障

2.4 上升期居家隔離措施

2.5 上升期物資供應保障

2.6 上升期應急物資保障

2.7 疫戰時期調集全國血透醫護支援

2.8 被徵用醫院血液透析醫護、患者集中定點醫院透析機制

2.9 上升期多學科患者透析聯動流程與機制

2.10 上升期患者教育、心理輔導、醫護培訓

3、疫情穩定期

3.1 消毒防護

3.2 疑似、確診患者治癒後的分流

3.3 透析單位的轉型

3.4 醫學觀察後的透析安排

3.5 醫務工作者、患者的心理輔導

3.6 研究重症處理方案

3.7 穩定期後續安排

武漢市公共衛生事件(COVID-19)血液透析臨床應急預案(試行)

鑑於血液透析患者的特殊性、聚集性、易感性,在武漢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武漢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指導下成立武漢公共衛生事件(COVID-19)血液透析臨床應急指揮部,指揮部成員由武漢市血液透析質量控制中心核心單位及質控專家組成,為做好武漢新冠疫期血液透析患者的醫療救治工作,經全體專家組努力,共同編制了《武漢公共衛生事件(COVID-19)血液透析臨床應急預案(試行)》,現予以頒佈:

一、 公共衛生事件血液透析應急疫情分期

1、 疫情初期定義:全市發展疑似及確診病例累計5-10例以上。

2、 疫情上升期定義:全市發現新增疑似及確診病例每日10-20例以上,連續3天,疑似及確診病例人數呈上升趨勢。

3、 疫情穩定期定義:全市確診病例層下降趨勢,持續14天以上。

二、 各期應對方案

1、 疫情初期

發現疫情符合疫情初期標準,並與血液透析臨床相關性強,武漢市血液透析質量控制中心需向武漢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上報情況,公函請示啟動武漢市公共衛生事件(COVID-19)血液透析臨床應急預案,獲批覆後啟動以下方案:

1.1 初期應急診療流程

1.1.1 每8-12小時發出專科預警信息給到核心專家組及時制定應急方案,緊急成立血液透析專家組商討、完善疫情應急預案,並呈遞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後及時發佈給各透析單位,共同商討後續應急統籌工作;

1.1.2 48小時內完善本地區的全樣本透析患者信息庫及醫護人員資料信息庫;

1.1.3 啟動疫情時期日報制度,應急指揮部專家組安排專人負責信息核實;

1.1.4 通告全市透析患者戴口罩、勤洗手、減少醫院滯留時間,避免人群聚集處逗留、避免乘坐交通工具,注意通告用語,嚴格審核流程,同時安撫患者及家屬情緒,避免引起恐慌;

1.1.5 積極糾正貧血、礦物質-骨異常、控制血壓、血糖,提高自身抵抗力;

1.1.6 根據患者透析指徵及發熱指標進行預檢分診,篩查疑似患者;患者及家屬進入透析室之前用紅外線體溫槍測體溫,體溫>37.3,體溫計仍>37.3,去發熱門診排查,確保疫情及時發現,有效處置;

1.1.7 發現疑似病例,按流程上報醫務處、院感科(辦)等相關部門,聯繫院內專家會診,就地隔離,儘快確診,同時上報區、市疾控部門及衛健委,優先考慮轉入定點收治傳染病患者的醫院隔離治療,如武漢市金銀潭醫院或武漢市肺科醫院;其次考慮安排至所在醫院的發熱門診隔離透析,並根據需求及時增配透析機及專業醫護人員,如不能及時轉出,再考慮在本單位透析室設立臨時隔離透析間對本單位確診、疑似病例進行隔離透析,並加強防護、消毒;

1.1.8 對有過流行病學接觸史的醫護人員、同期透析患者、患者家屬信息進行彙總,及時上報,並制定後續應急醫學觀察、隔離流程。流行病學史包括:

(1)14天內疫情地區旅行史或旅居史;

(2)14天內解除來自疫情地區的發熱或呼吸道症狀患者;

(3)14天內聚集性發熱病例接觸史;

(4)14天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診或疑似病例接觸史;

1.1.9 請示省級或市級腎病學/血液透析質控中心,每個區域至少指定一家透析單位作為疫情上升期的預備定點透析單位,並通知其提前做好相關預備統籌等工作。各透析單位備選醫護各一名納入支援隊伍儲備庫,並提前予以疫情支援相關培訓,根據後續疫情需要可從儲備庫中及時抽調人員至定點透析單位支援。

1.2 初期應急救治方案

1.2.1 針對疫情特點,開展抗疫相關應急處置知識培訓,培訓對象應包括血液透析室醫生、護士、工程師及工勤人員、進修人員等所有工作人員。培訓方式建議採取微信、網絡教學或自學方式,以避免人員聚集發生交叉感染;開展防護用品穿脫流程的操作演練,確保醫務及相關工作人員熟練掌握,減少醫務人員感染風險;

1.2.2 針對血液待定人群,護理團隊對每個透析患者及家屬開展相關抗疫知識的患者健康教育;

1.2.3 已有疑似或確診病例的血透室應及時開展血液分析、肺部CT等項目的篩查,及時公佈篩查結果;

1.2.4 彙報並聯動本市新冠防疫指揮部對血透室疑似病例應儘快、優先開展核酸篩查;

1.2.5 血透室一旦出現疑似及確診病例,建議醫院緊急安排隔離病房或發熱門診區域開展疑似、確診患者血液透析治療,提升醫護防護級別,同時對疑似、確診病例所在的透析間徹底消毒,排查有接觸史的人員及其鄰近床位治療的透析患者重點排查,安排至末班單獨透析間隔離透析;

1.2.6 所有透析患者儘可能充分透析,特殊時期保證患者每週不少於9-10小時的透析時長,及時糾正貧血等併發症,提高自身抵抗力;儘可能避免因透析相關併發症而導致的住院;

1.2.7 儘快組織學習相關學會組織出臺的最新診療方案,並密切關注國家衛生健康委最新的更新版,立即通過血液透析應急指揮部發送到全

市所有醫護人員,並組織10分鐘線上學習與反饋;

1.2.8 透析室需建立疑似、確診患者電子信息登記系統,登記患者聯繫方式、症狀及詳細的透析相關信息,並與當日下班之前及時交接班,並上報所至在省級或市級腎病學/血液透析質控中心。疫情期間,建議採用網絡報表及無紙化辦公。

1.3 初期新技術推薦

1.3.1 儘快組織學習相關學會組織出臺的最新技術推薦方案;

1.3.2 關注新藥及疫苗的研製推廣進度;

1.3.3 儘早應用廣為推薦的中醫中藥方法;

1.3.4 所有收集的新技術信息,第一時間分享到本地血液透析應急指揮部工作群;

1.3.5 有條件的血液透析室可組織參與最新藥物臨床試驗。

1.4 初期隔離防護措施

1.4.1 儘早聯繫本單位院感科(辦),按相關要求完成工作指令;

1.4.2 血液透析室安排專人負責對接公衛及院感專家,更新防控方案;

1.4.3 建立有利於感染防控措施落實的三區兩通道(清潔區、潛在汙染區、汙染區、醫務人員通道、患者通道);

1.4.4 建議三區兩通道之間應有實質性屋裡隔斷,如條件不夠,至少是標誌線明確區分,儘可能避免潔汙交叉;

1.4.5 制定每日的治療區、候診區、清潔區及通道、電梯等區域的消毒程序,並安排專人執行;

1.4.6 醫療廢物按照疫期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每天登記,每天查詢記錄。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廢物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置和管理醫療廢物,分類、密閉運送並登記。口罩、帽子、手套等用物使用後作為醫療廢物處置,集中處置,杜絕二次汙染;

1.4.7 環境消毒

(1)空氣消毒:按照《醫院空氣淨化管理規範》(WS/T368-2012),加強診療環境的通風和空氣消毒;

(2)環境表面消毒:嚴格按照《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範》(WS/T367-2012)和《醫療機構環境表面清潔與消毒管理規範》(WS/T512-2016)要求進行管理,並加強監督落實;

(3)患者及家屬等候區、更衣區的物品表面、環境的消毒,可參照血液透析室內部處理的管理規範;

1.4.8 醫務人員防護

(1)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應當強化標準預防措施的落實,做好診區、病區(房)的通風管理,嚴格落實《醫務人員手衛生規範》要求,佩戴醫用外科口罩/醫用防護口罩,必要時戴乳膠手套;

(2)採取飛沫隔離、解除隔離和空氣隔離防護措施,根據不同情形,做好有效防護;

(3)醫務人員使用的防護用品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4)醫用外科口罩、醫用防護口罩、護目鏡、隔離衣等防護用品被患者血液、體液、分泌物等汙染時應當及時更換;

(5)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戴手套前應當洗手,脫去手套或隔離服後應當立即流動水洗手;

(6)嚴格執行銳器傷防範措施;

(7)每位患者用後的醫療器械、器皿應當按照《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範》要求進行清潔與消毒;

(8)工作人員辦公室、休息室、值班室、用餐間等場所應時刻保持通風,在無人情況下以含有效氯濃度500MG/L消毒劑噴曬,有條件可使用紫外線或空氣消毒機消毒,每日2次,每日0.5-1小時。

1.5 初期物資供應保障

1.5.1 針對疫情的防護用品各單位應採購及儲備至少一週的用量;

1.5.2 透析液等需要較大物流運輸量的醫療耗材至少儲備一週;

1.5.3 消毒用品如75%酒精、含氯消毒液、紫外線燈、空氣消毒機等適量儲備;

1.5.4 如遇節假日和雨雪天氣延長儲備期。

1.6 初期應急物資儲備

1.6.1 防護服、口罩等應急物資應按血透室醫護數量、患者數量、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推薦標準採購及儲備至少一週的用量;

1.6.2 透析室如涉及到需到發熱門診或隔離病房救治患者,開展有創操作的,應儘早儲備一線標準防護裝備;

1.6.3 及時聯動全市醫療機構血透室,對應急物資聯合採購,及時通知

採購部門儲備資金,如有需要,需全資採購國外應急物資,彌補國內應急物資供應不足問題。

1.7 初期政府救治政策呼籲與響應

1.7.1 號召社會團體及民間組織開始捐贈或支援;

1.7.2 號召社會福利機構對血液透析患者有孤寡老人、嬰幼兒家庭開展福利援助。

2、 疫情上升期

發現疫情符合上升期標準,武漢市公共衛生事件(COVID-19)血液透析臨床應急指揮部反饋給武漢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啟動一線應急方案,並根據實際情況,結合武漢市新冠防疫指揮部文件精神,經專家諮詢委員會同意,及時調整應急方案。

2.1 上升期應急診療流程

2.1.1 武漢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醫政醫管部門下達書面通知,要求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每日上報制度,安排專職人員及時上報當天工作狀況及疫情現狀,實時公佈專科疫情,公佈專科定點醫療機構的救治工作量,供上級指揮部門協調;

2.1.2 實時上報醫護人員感染信息,及醫護人員是否存在超負荷工作或人員缺口;

2.1.3 敦促血液透析應急指揮部即刻啟用預備的定點透析單位,按區域

(1) 快速確定定點透析醫院:一旦進入疫情上升期,質控中心應建議指揮部在24小時內快速確立定點醫院。根據武漢區域特點分別確立武昌、漢口、漢陽三大透析治療點,首選20臺透析機以下的單位次選較大透析中心,可予以增配透析機或採用CRRT治療。如條件允許,可繼續細分為確診患者透析區及疑似患者透析區。後續48小時,根據疫情 及感染人數的變化,決定是否增加定點透析醫院,根據透析機與患者比例1:4安排,預留10%空間。武漢遠城區可根據感染髮病例數酌情安排;

(2) 快速建立隔離點和方艙醫院:隔離點用於輕症或普通型疑似患者的非透析時段的隔離,方艙醫院用於輕症或普通型確診的透析患者非透析時段的隔離。應根據質控中心統計數據,報請指揮部同意,儘快指定並籌備建立或徵用相應的隔離點和方艙醫院;建議選擇條件適宜的酒店作為隔離點,且距離定點透析醫院距離<500米。方艙醫院以區域指揮部定點位置為主,遵循就近原則;隔離點和方艙醫院需安排相應的專業醫護人員駐守,如病情加重,及時送人定點醫院住院治療;保障醫療條件:根據疫期日報彙總情況,結合上級部門指定的定點救治醫院,給出血透專傢俱體建議:必備隔離透析病床、透析機數量,儲備病床、透析機數量,隔離點或方艙醫院建設規模,血透護士和醫生資質和數量。根據地區醫護人員資料信息庫,及早建議上級主管部門合理調配醫護人員到達指定救治醫療機構,儘可能的保證外援醫護人員為透析專科人員,病床位及透析機不足者,及時予以增配,保障救治工作順利開展;

2.1.4 合理分流:

(1)疑似及確診患者的分流:質控中心根據統計的疑似及確診病例數,直接或間接分配到定點醫療機構,將所有透析患者分類救治,重症及危重症必須入院透析,同時得到重症專家指導,備好搶救措施。輕症患者進入隔離點或方艙醫院,同時做好疫情期間乙肝、丙肝、艾滋、梅毒等血源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對此類病毒肺感染的透析患者應在定點透析單位同樣要分流至隔離透析治療室/區進行專機血液透析;

(2)非疑似及確診患者的分流:應對政府為擴大疫情儲備床位,徵用部分醫院,導致定點醫院無法開展血透治療,血透質控中心應盡力配合並制定合理方案分流維持性學血透患者。遵從按區域就近分流的原則,各區域非定點醫院的透析單位如實上報該單位可接納的患者人數,由質控中心統一調配。充分考慮到分流患者的區域、相應接收單位的擴容能力及護士儲備力量,提供最優方案供疫情指揮部參考。未確定號透析患者分流去向前,醫院不得宣佈透析室關閉,必須關停的,透析室負責人報請武漢市血液透析質量控制中心,同時上報武漢市公共衛生事件血液透析臨床應急指揮部批准,合理分流原透析患者;

(3)醫護分流:被政府徵用為定點醫院導致無法開展血透治療的單位,患者分流後,原單位的透析專業人員不宜解散或支援到另外戰線。上級指揮部應根據工作量和實際情況將透析專業人員合理轉移到接收單位繼續工作。

2.1.5 對於非感染的透析患者,儘快建立篩查制度,要求1-2周查血液分析及肺部CT。

2.1.6 做好患者及其家屬管理:(1)所有患者及家屬透析期間必須全程戴醫用口罩、少說話、不進食(推薦有條件者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2)為患者使用的物品應一患一用,儘量將患者安排在同一機位,減少交叉感染和接觸感染的機會;(3)進入血液透析室前患者應更換治療時專用衣物鞋帽;(4)進出血液透析室(中心)及更衣室前後洗手,正確洗手或使用即用型手衛生消毒用品消毒雙手;(5)透析期間避免進食;(6)建議陪伴家屬最好固定,不要讓外地回來的人員陪同,如果無特殊情況,患者家屬應不得進入血液透析室,陪伴家屬休息等候區域人與人之間保持1-1.5米距離,避免聚集交流、隨地吐痰,不可隨意取下口罩;(7)透析前後測量體溫,並記錄在透析治療單;

2.1.7 透析治療分時段、分區域、錯峰治療,處於醫學觀察期的患者,應在目前血液透析室(中心)與其他患者錯開上下機時間(如10:00-14:00透析),安排在獨立透析治療間(不能與血液傳播類疾病陽性區共用)進行透析,結束後透析治療間應強化消毒,不具備條件的血液透析室(中心),應主動聯繫、轉診至其他具備條件的血液透析室(中心);

2.1.8 對於大簡倉式的大型透析間(>30人/間)可適當進行簡易的改造,儘量使每間透析室患者<15人;

2.1.9 醫務人員管理:

(1)血透醫務人員不宜歸家,需就近安排酒店居住,同時安排專人照料醫務人員家屬;(2)醫務人員之間應加強相互監督與防護,加強全員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知識培訓,避免休息、就餐時間聚集,保持1-1.5米以上距離;

(3)要求所有工作人員均應每日自測體溫,最少於上班前後及下班後監測兩次體溫,如有異常需及時上報並按相關規定予以干預處理;

(4)全面落實並執行標準預防措施,接觸患者時戴外科口罩以及護目鏡或防護面屏,嚴格執行手衛生操作;

(5)建議上下機操作和醫學觀察期透析治療間內穿防護隔離衣等;

(6)疫期內暫停全員交班制度,應用網絡、微信等形式交接患者病情;

(7)處於醫學觀察期內的工作人員不得上崗;

(8)發生疑似或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工作人員,按照規定隔離治療,其密切接觸者須進行14天醫學觀察;

(9)杜絕醫務人員之間的傳播流行;

2.1.10 血管通路操作,每次接觸都需嚴格遵從疫期管理制度;

2.1.11 各透析單位需聯繫所在醫院的發熱門診預留1-2張以上的臨時透析床位,避免確診或疑似透析患者不能及時轉入定點醫院透析,導致長時間無法透析而危及生命;

2.1.12 除上級部門調配,無特殊緊急情況避免接收其他醫療機構的患者就診,對於新導入的透析患者:

(1)疫期內無絕對禁忌症時,建議患者優先選擇腹膜透析;

(2)非確診、疑似新冠肺炎以及非醫學觀察期,選擇血液透析的患者,應收入病房後再進行血液透析導入;

(3)確診和臨床診斷新冠肺炎的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血液透析導入;

(4)疑似新冠肺炎的患者,應迅速完成新冠肺炎RNA檢測和肺部CT檢查,排除新冠肺炎後,收入病房後再進行血液透析導入;

(5)處於醫學觀察期的患者,無緊急透析指證,可延緩至醫學觀察期結束後再進行透析導入,存在緊急透析指證的患者,可先在急診室進行CRRT,排查新冠肺炎後收入病房後再進行血液透析導入;

2.1.13 各單位安排專職人員及時上報當天工作現狀及疫情現狀,實現數據實時、共享,並反饋所面臨的困難,分享診療經驗,以便指揮部門的及時統計、調整;

2.1.14 及時彙總患者的流行病學資料,公示發病率及病死率,預測疫情發展方向,分析相關危險因素,總結有效治療措施,以指導臨床的防治工作。

2.2 上升期患者篩查保障

2.2.1 各單位需建立明確的篩查機制,設置2名以上的預檢分診專職人員,負責患者、及其家屬或陪伴人員體溫及症狀篩查的,嚴格全面啟用血液透析室門禁管理,建議聯繫保衛科調配1名以上的安保人員輔助門禁管理工作,篩查合格方可入室上機透析,預檢分診專職人員應正確佩戴醫用防護口罩/面罩、護目鏡,穿隔離服,推薦使用非接觸式體溫儀進行體溫排查,如為接觸式,應一用一消毒;

2.2.2 對於疑似病例:臨床表現,,血液分析顯示有淋巴細胞計數下降,

CT影像提示病毒肺表現可能,三條中符合二條,應即刻安排核酸檢測,並隔離透析;

2.2.3 對於疑似病例及核酸陽性的確診病例,需轉運至定點醫院隔離透析;

2.3 上升期患者規律就醫保障

2.3.1 對於交通管制時期,建議透析患者在透析時間出行隨身攜帶病歷、醫保卡、身份證件,偏遠地區患者可聯繫社區工作人員護送;

2.3.2 建議醫保部門在疫情時期,根據預估的疫情時長,適當延長開藥期限,建議患者一次性處方1-2個月;

2.3.3 鼓勵在自助機逐一繳費,可由科室安排至少1名專人協助患者完成繳費,避免聚集繳費;

2.3.4 各單位儘快開展網上掛號、處方及繳費,建議醫保部門儘快開放重症在線處方功能;

2.3.5 每次有接觸自助機或醫院其他設備儀器,都需洗手並用醫用酒精擦拭接觸部位;

2.3.6 透析重症醫保暫未辦理或尚未轉診者,可暫時實行交押金記賬透析,及時聯繫醫保門診進行電話辦理、線上辦理等簡易辦理程序。

2.4 上升期居家隔離措施

2.4.1 因血透患者基礎疾病嚴重,抵抗力低,可由醫護人員向患者及家屬推薦新媒體或發放宣傳材料的形式宣傳,建議居家隔離期間儘量減

少外出,勤洗手、外出時戴口罩;

2.4.2 自我監測體溫,發現自身或家庭成員異常及時向社區和透析醫生彙報;

2.4.3 在家自我控制體重,儘量減少飲水量,監測血壓、血糖,保障營養支持;

2.4.4 建議非專業人士的透析患者遠程網絡學習標準口罩佩戴方法,正確戴口罩;

2.4.5 到達醫院透析的時段內戴好口罩,不在透析過程中進食,減少相互交談;

2.4.6 嚴格限制透析時段醫院逗留時間,除外透析時間,額外不建議超過30分鐘。

2.5 上升期物資供應保障

2.5.1 合理調配透析設備,如有關停的透析室,設備可以由指揮部授權醫療組統一調配到一線;

2.5.2 採用國家應急物資採購管理方案,緊急集中採購合乎標準透析機;

2.5.3 號召設備製造廠家進行捐贈。

2.6 上升期應急物資保障

2.7.1 合理調配透析應急物資,保障一線防護用品;

2.6.2 對於外出到發熱門診或隔離病房的醫護人員,要求標準防護裝備;

2.6.3 普通陰性區,醫護人員可使用社會捐贈的非標準防護服或工業防護服及N95口罩;

2.6.4 對於社會捐贈的物資,各單位透析室應主動造冊登記出入量,上報武漢市公共衛生事件血液透析應急指揮部,備查。

2.7 疫戰時期調集全國血透醫護支援

2.7.1 針對疫情特點,動員醫護人員進入戰時狀態;

2.7.2 號召社會資源及民營資本進行專科醫護人員援助;

2.7.3 質控中心應根據醫護人員缺口將情況上報指揮部或相關組織,合理安排外地援助人員及後續工作量統計。

2.8 被徵用醫院血液透析醫護、患者集中定點醫院透析機制

2.8.1 判斷病情,如為輕症或普通型,應安排到就近的方艙醫院或隔離點,需要透析的時候,由專人護送或專車接送進入定點透析醫院接收

透析治療,治療結束後再有專人護送返回隔離點;

2.8.2 如為重症或危重患者,應收入定點醫院住院治療,相應透析在定點醫院完成;

2.8.3 在方艙醫院或隔離點,應安排透析專業人員進駐管理,併合理安排透析患者的透析排班。

2.9 上升期多學科患者透析聯動流程與機制

2.9.1 各單位其他科室轉診透析患者執行疫期特殊線上預約流程;

2.9.2 其他科室患者需要透析,嚴格先會診,擇期排床。

2.10 上升期患者教育、心理輔導、醫護培訓

2.10.1 提供疫情期間的免費心理諮詢線上鏈接;

2.10.2 提供疫期間的免費飲食諮詢線上鏈接。

3、疫情穩定期

疫情穩定期,定點透析單位透析人數或臺次處於核減狀態或大量下降時,可進行疑似排除後、確診治癒後的分流工作,已經醫院的轉型。

3.1 消毒防護

穩定期透析室及公共區域的消毒,醫務人員、患者及家屬的防護,繼續按上升期執行,不得鬆懈,待指揮部宣佈疫情完全解除後方可恢復常規消毒防護措施。

3.2 疑似、確診患者治癒後的分流

3.2.1在隔離點接受隔離的疑似患者,或方艙醫院接受隔離治療的輕型、普通型確診患者,或住院治療的重症、危重症患者,經治療後達到接觸隔離和出院標準(《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六版)》),所在隔離點、方艙醫院開具解除隔離證明或出院小結,需繼續進行醫學觀察14天,方可恢復正常透析。

3.2.2 透析安排:(1)在隔離點的患者解除隔離後的觀察期原則上由原單位安排透析,首選單間隔離透析,次選夜間屏風等物理隔斷,遠間隔距離透析,如條件有限,則將此類患者選擇特定時段、特定透析間的幾種透析,並由社區安排專車接送;(2)在方艙醫院接觸隔離以及達到出院標準的住院確診患者,則統一安排至緩衝透析醫院接受透析治療;非透析時段,可安排至緩衝透析單位附近的緩衝隔離點進行隔離觀察。

3.3透析單位的轉型

當確診的透析患者處於大量核減狀態時,根據疫情需要可指定定點醫院轉型為緩衝透析單位,專門用來接收隔離以及達到出院標準的確診患者的透析治療;並利用緩衝透析單位附近設立隔離點,用於此類患者非透析時段的隔離觀察。

3.4醫學觀察後的透析安排

在隔離點通過14天的觀察期的患者,需所在隔離點開具解除醫學觀察證明,原則上轉回原透析單位繼續透析治療,如原單位為定點透析單位,則由質控中心統一調動安排,待原單位恢復正常運行後再轉回原單位;同時,對此類患者進行嚴密隨訪,建議於解除醫學觀察後的第2、4周到醫院隨訪、複診;隨訪時間不少於30天。

3.5醫務工作者、患者的心理輔導

各醫院成立心理輔導工作室,對需要幫助的醫務人員提供線上心理疏導,保證醫務人員以良好的工作狀態恢復正常工作;同時需要幫助的患者予以耐心的溝通疏導,減少患者的心理負擔及醫患糾紛,為患者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3.6研究重症處理方案

受疫情的影響,後期透析患者可能會相繼出現透析相關併發症、重症及危重症的增多,各透析單位需高度重視透析患者的身體狀況,及時進行檢查、監測,對於出現重症、危重症透析相關併發症的患者,及時處理,可展開多學科聯動,共同研究透析重症處理方法,降低透析相關的死亡風險。

3.7穩定期後續安排

達到疫情穩定期標準,武漢市公共衛生事件血液透析臨床應急指

揮部指導各血透室(中心)有序恢復正常診療流程,逐步開放門診,並最終上報武漢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批准,解除應急預案。

疫情結束後,召開總結會議,查缺補漏,可建議各醫院對透析室進行適當改造,達到能對呼吸道傳染病相對隔離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此類爆發性傳染病的緊急預案。

以上來源:武漢市血液透析質量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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