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心理學 · 幸福的兩種方法

前言:聽清華大學彭凱平和趙昱鯤教授的積極心理學課,在此分享感想心得。


說到積極心理學,經常會提到“幸福”這個詞,但幸福不應該成為人的唯一目標。首先,幸福不是刻意追求而來的,幸福是積極的生活與心理狀態的副產品。其次,太多積極情緒會導致盲目樂觀,導致過多的冒險行為。第三,平靜比快樂更重要,在經歷不得不承受的磨難挫折時,一味地積極不符合人性。而接納當下真實的自己,擁有平靜的心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是人生路上比幸福這個抽象的詞語更為直接的力量。


幸福是過程,幸福不是終點。幸福是運動的,不是靜止的,幸福是每時每刻。我們總以為幸福是一個個終點,那叫做動力,希冀,是人們不斷奮鬥前行的力量。每天做作業做到十一二點,考上好大學了,我就幸福了;現在我還是個職場菜鳥,等我成為合夥人了,我就幸福了;放假了,我就幸福了;親眼見到偶像,我就幸福了……


大大小小的幸福目標,最終達到了,一瞬間的快感卻被誤認為了幸福,隨即陷入空虛,只有下一個幸福目標才能又喚起精神。終點是幸福嗎?不過是壓抑緊縮努力之後的放鬆感,那不是真正的幸福。有人通過不斷追求幸福終點而變得很成功,可是他的心卻不一定感到幸福,而是在疲累與世俗中消耗了自己。


幸福存在於每時每刻正在發生的當下。學會從目標終點中脫離出來,關注當下,關注過程,專注做事情本身,當你投入,而不是幻想中彼岸的幸福,和事物產生深深的鏈接,幸福不知不覺就會發生。


提到幸福,人們很容易想到錢。錢是越多越好,不僅要比別人有錢,而且要更快地有錢。同樣的邏輯,不僅要比別人成績好,而且要花更少的時間學習取得。有飯吃,有地睡,就不算缺錢,否則人人都缺錢。


經濟在發展,今天的我也許比古代的皇帝還舒服,至少皇帝沒有享受過汽車和手機吧。但人們的幸福感並沒有因此增強,孫子並不一定比爺爺幸福。財富在增加,為什麼沒有變得更幸福呢?


共同富裕,不能變得更幸福。大家都變好了,就不會覺得自己相對變好。有些爸爸媽媽在教育孩子的時候愛說自己當年生活是多麼苦,實際並不能引起孩子們很大的共鳴。孩子更能體會到的是自己同學小明,小紅都是在用Ipad玩遊戲,而不是早當家8歲就負責做飯。


不是越有錢越幸福,但是幸福的人相對有錢更多。是先有錢再有幸福,還是先有幸福再有錢?幸福某種程度上說是一種能力,一種一直有的狀態。往往不是先有了錢再幸福,而是先有幸福的能力再促進了金錢。迪納有做過研究發現,幸福的人往往賺錢更多。


但是關於金錢,確實有提升幸福的方法。


把錢花在別人身上能提高幸福感。對比一下給自己買衣服買吃的日常開銷和給家人朋友買禮物,給環衛工人買飲料的幸福感。把錢花在自己身上,主要是慾望和需求的滿足。而把錢花在別人身上,更多的有一種“善意”、“美好”、“愛”的感覺。看到他們的笑臉與感謝,是給自己花錢買不到的。人歸根結底是社會型動物,即使是內向孤僻的人,心裡也會渴望與人鏈接。


把錢花在別人身上並與其共享更能提高幸福感。給自己買塊蛋糕自己吃,給奶奶買塊蛋糕奶奶吃,給奶奶買塊蛋糕和奶奶一起吃。體驗下來我感到最幸福的是最後一種,把錢花在別人身上並且與其共享,把幸福加倍了。讓你和他人產生了共同的經歷,共同享受一件美好、充滿善意、有愛的、快樂的事情。而這裡無關乎金錢,分享一塊巧克力帶來的幸福感可能比給別人買一大盒巧克力來得更強烈。


所以錢並不是幸福的關鍵,幸福的關鍵是關係,關係傳遞愛。


今天總結了兩種幸福方法,如果要寫個幸福公式,那就是:


幸福=當下+關係(愛)+……


其實幸福的方法還有很多,不斷實踐,不斷總結,我們都可以自己去發現,我始終願意相信自己人類幸福的天性與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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