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餐館停業後要通風換氣1小時以上

昆明日報

昨日,昆明市商務局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昆明市餐飲服務單位疫情防控期間開展食品經營活動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明確各餐飲服務單位每天經營活動結束後,繼續運行1小時以上,進行全面通風換氣,使用壁掛式、立櫃式空調的單位,應定期對空調過濾網進行消毒。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昆明市通過實行外賣式、訂單式服務,“無接觸”式送(取)餐,減少堂食,禁止群體性聚餐活動等強有力的措施,有效控制了餐飲經營活動可能造成的疫情擴散風險。《意見》提出,各餐飲單位在復工前,應準備各類防護物資,包括但不限於醫用外科口罩、醫用消毒水/酒精、紫外線空氣消毒燈、空調系統專用消毒劑、洗手液等防護用品,配備紅外線測溫儀等,並在入口處、收銀臺等地設置1.5米間隔線引導人流,避免聚集。

此外,餐飲單位應將“雲南抗疫情”出、入場所二維碼張貼於出口和入口顯著位置,並安排專人監督出入人員通過微信掃描二維碼出入經營場所;餐飲單位需對所有進店顧客進行體溫檢測,體溫超過(含)37.3℃或者有咳嗽、呼吸道症狀的顧客,應要求其立即離店並及時就醫檢查;不戴口罩拒絕進店,消費者除就餐外應全程佩戴口罩,用餐後須及時佩戴口罩,離開座位必須戴口罩。

《意見》嚴控就餐方式,要求就餐保持1米間距,使用公筷、公勺,倡導“分餐自助”,做好餐前洗手;使用預約就餐、分批就餐、錯峰就餐等方式,結賬時優先使用手機掃碼支付,減少現金流通。

《意見》明確,中型(含中型)以上餐館上座率不得超過用餐總座位數的50%,不同餐桌之間距離不小於1 米,每桌顧客用餐後,立即對相關桌椅進行消毒後再安排下一批次顧客;單位食堂、會議等統一用餐單位應採取分散用餐、錯時供餐、打包配餐等方式供餐就餐。

餐飲單位提供廳面服務時,在每位餐座之間間隔距離不少於1米的基礎上,每桌用餐人數不得超過8人,每個包間只開1桌,保持通風。不得舉辦婚宴、壽宴、生日宴等各類宴席,以及農村自辦的婚喪嫁娶等各類宴席。(記者繆亞平 楊敏 冉光雯 張怡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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