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泓峰:非權力領導是社會實踐和歷史發展的產物

人類社會實踐活動,促成了最原始、最恆穩的社會大分類,從而出現人類區別於動物的感覺領導行為。當領導者在表現得非常和諧的情況下,就會產生領導者對被領導者的感召力、凝聚力,或者說是被領導者對領導者的敬仰,擁戴與服從。於是,人類社會實踐活動才能得以繼續進行。因此,與其把非權力領導看成是一種領導者與被領導者精神間的和諧聯繫,還不如說成是社會實踐中的人類的基本的正常生存形態。它是人類社會實踐的產物,是不以人們的意志而存在、發展、變化的。

當然,非權力領導力並不機械地存在於所有的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之中,它只存在於那些能夠適應客觀環境、順應歷史發展的社會組織屮的領導者與被領導者的關係之中。

第二,非權力領導是人類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發展的結晶。

原始人群和氏族公社中,領導者超群的體力和勇敢的精神足以形成非權力領導力。而在封建社會時期,僅僅如此非但不能構成任何非權力領導力,反而可能讓人譏諷為“匹夫之勇”。仁厚豁達、仗義疏財的精神和言行,在封建社會是形成非權力領導力的必備條件。而在現代社會,則可能造成經營不力而喪失非權力領導力。一個最有非權力領導力的部落茜長,不能勝任奴隸主帝國的君主,一個最得人心的封建帝王,也不能管理好一個現代工業化國家,更談不上什麼非權力領導力。可見,非權力領導力同一切價值形態一樣,受時空限制,具有不斷變化的特點。它的宏觀存在是確定的、絕對的、客觀的;它的具體形態是流動的、相對的、受主觀影響的。由於它的具體形態是一定社會歷史時期物質力量和精神力量的特殊體現,誰不在特定的時期和環境中擁有相對來說較高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誰就不可能具備非權力領導力。

蔣泓峰:非權力領導是社會實踐和歷史發展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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