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的人情觀:嚴格自律不循私情

建國之初,毛澤東曾多次婉拒親戚朋友們提出的介紹工作的要求。時任長沙某中學教員的李淑一是柳直荀烈士的遺孀,託人找到毛澤東,想去國家文史館當研究員。毛澤東為此給秘書田家英寫信說:“李淑一女士,長沙柳直荀同志(烈士)的未亡人,教書為業,年長課繁,難乎為繼。有人求我將她薦到文史館為館員。文史館資格頗嚴,我薦了幾人,沒有錄取,未便再薦。擬以我的稿費若干為助,解決這個問題。”楊開智是毛澤東恩師楊昌濟的兒子,也是毛澤東夫人楊開慧的哥哥。他曾捎信給毛澤東,要求“在京或湘安排廳長之類的職位”。1949年秋,毛澤東在致湖南省委第一副書記王首道的信中說:“在湘按其能力分配適當工作,任何無理要求不應允許。”同時,又給楊開智寫了一封回信:“希望你在湘聽候中共湖南省委分配合乎你能力的工作,不要有任何奢望,不要來京。湖南省委派你什麼工作就做什麼工作,一切按正常規矩辦理,不要使政府為難。”

透過這些往事,我們不禁要為毛澤東那種嚴格自律、不循私情的做法感到由衷地景仰和欽佩。他那種處理人情世故的方式,從一個側面折射出一位共產黨人純潔而高尚的“人情觀”:在親朋好友面前,既要講人情,對其給予關心愛護,但更要講原則,不能因此而放棄原則,違背政策。“交情是交情、公事是公事”,這就是毛澤東的“人情觀”給我們的啟示。

馬克思曾經指出,人的本質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人生活在現實社會里,不可避免地要與他人發生聯繫交往,隨之也就產生了各種親情、友情、鄉情,我們將之統稱為人情。作為社會人,我們不可能置身人情之外,黨員領導幹部也不例外,甚至不得不面對更為複雜的人情關係。為人處世要講人情,這本無可厚非,但關鍵要學會正確處理和取捨,切不可因人情放棄原則,用人情代替政策。

關於人情,清人錢泳在《履園叢話》中說:“然情有公私之別、有正邪之分。情而公,情而正,則至賢也。情而私,情而邪,則禽獸矣。可不警懼乎!”意思是說,人情是有公私之別、正邪之分的,正確的選擇應當是:公交以公交論,私交以私交論,真正做到不為人情所擾,不為親情所困,不為友情所累,不為私情所惑。無疑,此言可謂精闢獨到,發人警醒,值得廣大黨員領導幹部細細品味和深思。

平心而論,在現實生活中,大多數黨員領導幹部能夠以身作則,率先垂範,正確處理好人情關係,他們對親屬既愛且教,雖愛之深,但卻講黨性、重原則,不憑藉權力嬌妻縱子、寵親厚友;對同志友人滿懷深情厚誼,既關心愛護,又不偏袒縱容,無不體現著同志親、革命情。然而,與之相對的是,少數黨員領導幹部卻過不了“人情關”,在公與私、人情與原則的天平上,混淆了公與私的界限,顛倒了人情與原則的關係,把情面看得比原則還重,對於親朋好友和身邊工作人員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在明知不可為、不能為的情況下,卻礙於情面,不加反對,聽之任之,什麼“情”都領,什麼“忙”都幫,輕易地為人情所俘虜,充當了不正之風的“保護傘”,淪為了他人謀取私利的工具,做出了違法違紀的事來,最終在“人情關”面前打了敗仗、栽了跟頭。前車之鑑,不可不察。

因此,領導幹部要過好“人情關”,必須要樹立正確的“人情觀”。要做到這一點,就需要領導幹部自覺加強黨性修養和黨性鍛鍊,注重提高政治鑑別力和政治敏銳性,在工作和社會交往中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和應有的警覺,善於處理人情與原則、為私與為公的關係,絕不能讓人情侵蝕政策,損害黨性原則,切實做到“戀親不為親徇私,念舊不為舊謀利,濟親不為親撐腰”,這樣才能真正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