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院長協調主管單位 涉眾執行款終到位

湖南法院網訊 依法保障社會弱勢群體勝訴權益的及時實現,是切實解決執行難工作的重中之重。近日,吉首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勇帶領執行團隊,執結了一起涉11名國企退休職工的勞動爭議糾紛案件。

原來,被執行人湘西州化工冶煉廠成立於1994年,是一家全民所有制企業,申請執行人宋某某等11人系湘西州化工冶煉廠職工。1995年-1999年,湘西州化工冶煉廠有一定的生產效益。後因國家經濟體制改革,1999年,湘西州化工冶煉廠開始停產,2013年,因其未年檢被吊銷營業執照,2016年,原其主管部門湘西州煤炭局被撤銷,現湘西州化工冶煉廠主管部門為湘西州經信委。目前,湘西州化工冶煉廠尚未清算。

2000年至2002年,申請執行人宋某某等11人相繼退休,湘西州化工冶煉廠因未能給付部分人員的留守工資、支付補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a的資金佔用利息、自行支付墊付養老保險金的資金佔用利息等款項,訴至法院。後經過吉首法院一審、湘西中院二審,判決支持宋某某等11人的訴請。2018年5月,因湘西州化工冶煉廠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宋某某等11人申請吉首法院強制執行。可是,因湘西州化工冶煉廠處於長期停產、未清算階段,生產經營停止,主管其部門也發生變更,法院對被執行人的普通執行措施暫難進行。

吉首法院歷來高度重視涉民生案件執行,鑑於該勞動爭議糾紛案的複雜性,周勇院長親自承辦了該案執行工作。前期,周勇院長與執行團隊就該案共同商討佈置瞭解決方案,積極組織雙方當事人面對面調解,自己也多次前往被執行人企業調查以及到被執行人主管單位進行工作協調。最終,該案在長期努力和多方協調下,被執行人湘西州化工冶煉廠履行了43778.8元執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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