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吉首:36家單位建立執行聯動機制 聯手破解法院“執行難”

【執行攻堅】吉首:36家單位建立執行聯動機制 聯手破解法院“執行難”

近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聯合下發了《吉首市進一步完善法院執行聯動機制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規定吉首市人民法院與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等36家單位建立執行聯動機制,形成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政協參與、政法委協調、法院主辦、各界配合的執行新格局,強強聯手破解法院“執行難”。

《方案》對36家調聯動單位和法院的具體職責任務進行了細化分解,明確各級黨委、法院及相關部門在“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中的責任,加強督導檢查,形成解決執行難的工作合力。

《方案》明確市紀委監委對黨員、監察對象妨害、非法干預市法院執行工作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單位及個人,經調查屬實的,應當依法依紀追究黨紀政紀責任。市委組織部對有失信情況的公職人員職務任免、升遷、調動、處分等作為其評先、評優、晉職晉級資格參考,不得推薦的各級黨代會代表、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候選人。市委宣傳部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單位及個人,相應單位在文明單位考核評比中予以扣分,情節嚴重的取消單位文明獎。市委政法委充分發揮網格員基層組織作用,協助市人民法院做好執行工作,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單位及個人,在綜治考評時予以扣分,情節嚴重的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方案》明確市人大、市政協按法定職責、法定權限,協調處理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的執行,經法院邀請依法監督、參與、見證法院現場執行。市檢察對重大、敏感的執行案件派員到執行現場依法監督,對法院移送的拒不執行案件構成犯罪的立案線索,公安局不予立案的,要求說明不予立案理由,理由不成立的檢察院應當通知公安立案。市公安局協助法院查詢被執行人身份信息、車輛登記信息、旅店住所等信息,協助限制被執行人出境,協助查找、控制被拘留人員,嚴厲打擊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行為。市司法局積極開展對執行中弱勢群體的法律援助工作,協助查詢被執行人的律師身份信息、律師事務所登記信息。

《方案》確定市財政局對協助查詢政府採購項目信息,依法限制失信執行人作為供應商參加政府採購活動、參與政府投資項目或主要使用財政性資金項目,協助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申請補貼性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支持。市食藥工商質監局對失信被執行人限制其擔任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限制登記為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方案》還確定了與銀行、房屋管理、稅務等職能部門建立起聯動機制,查詢、凍結、查封、扣押被執行人財產,包括現金、存款、車輛、房子、股票等各類動產、不動產和有價證券。

文章出處:吉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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