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變法的內容是什麼,司馬光為什麼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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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變法的主要內容如下:

1、青苗法。

這個辦法是他在鄞縣試用過的,現在拿來推廣到全國實行。

2、農田水利法。

政府鼓勵地方興修水利,開墾荒地。

3、免役法。

官府的各種差役,民戶不再自己服役,改為由官府僱人服役。民戶按貧富等級,交納免役錢,原來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交錢。這樣既增加了官府收入,也減輕了農民的勞役負擔。

4、方田均稅法。

為了防止大地主兼併土地,隱瞞田產人口,由政府丈量土地,核實土地數量,按土地多少、肥瘠收稅。

5、保甲法。

政府把農民按住戶組織起來,每十家是一保,五十家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家裡有兩個以上成年男子的,抽一個當保丁,農閒練兵,戰時編入軍隊打仗。

王安石變法,是在北宋宋神宗熙寧年間進行的一場社會改革運動。

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正月,宋神宗即位,立志革新,於熙寧元年(公元1068年)四月,召王安石入京,變法立制,富國強兵,欲改變積貧積弱的現狀。

王安石以“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為原則,以發展生產,富國強兵,挽救北宋政治危機為目的,以“理財”、“整軍”為中心,涉及政治、經濟、軍事、社會、文化各個方面,是中國古代史上繼商鞅變法之後又一次規模巨大的社會變革運動。

司馬光反對變法的原因:

事實上,王安石新黨大多是南方人,比如,呂惠卿是泉州南安水頭鎮樸里人,曾布是 江西南豐人 。 章淳是浦城(今屬福建省南平市浦城縣)人 ,蔡京是 興化軍仙遊縣慈孝裡赤嶺(今福建省莆田市仙遊縣楓亭鎮東宅村)人 。

而司馬光舊黨則是北方人居多。韓琦相州安陽(今河南安陽)人, 程顥 、程頤是河南洛陽人 。舊黨中的洛黨、朔黨本身就是北方人組成的黨團。

其中特殊的是歐陽修和蘇軾。歐陽修是 吉州永豐(今江西省吉安市永豐縣)人 ,蘇軾是 眉州眉山(今屬四川省眉山市)人 。但是此二人本身是想改革的,蘇軾介於新舊黨之間,歐陽修和范仲淹搞過慶曆新政。只是因為改革分歧,才被王安石排斥。

總的來說,北宋南人主改革,北人重因循。因為宋初多用北方謹重之士,甚至據說拒絕使用浮躁的南士。北方大族某種程度上壟斷朝政。後起的南方文士要想出頭,就要打著改革變法的旗幟。而他們的改革無論名義如何,實質是加強政府權力,擴充國家財稅。這也迎合了宋朝皇帝富國強兵、改變現狀的想法,反而容易被年輕氣盛的君王快速提拔。這在保守的北人看來,就是躁進,輕易變革國本,擴充政府權力,甚而荼毒百姓。對於銳氣的南人看來,這是改變當前政經危機的必須手段,利用輿論和皇權上位的最好方法。就是說,政治位置決定他們對改革的立場,南北差異又激化 他們的政治分歧。最後憑藉相權開始黨爭,黨爭又加劇了南北人之間的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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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天資聰慧,博學多才,考中進士第四名而踏入仕途,從小志向非凡,從政當官之後一直在關注和思考著國家的前途和命運,琢磨著應當如何變法,與宋神宗對談治國之道,兩人對於變法的認識不謀而合,於是宋神宗大力支持王安石進行變法,這便是著名的“熙寧變法”。

當時宋朝的情況不容樂觀,國庫空虛,財政收入和支出不斷增長,整個國家暮氣沉沉缺少活力。王安石推行新法旨在富國強兵,公私兩利,新法也具有針對性和可行性,變法內容總體上分為四類:其一是財政方面的,方田法、均稅法屬於此類;其二是農村農業方面的,青苗法、水利法等;其三是前兩者兼而有之的,免役法、均輸法等;其四則是軍事軍備方面的,保甲法等。

王安石的新法並非一時衝動,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但一經推出卻遭到無數反對,以致最終一敗塗地。反對派中不乏司馬光、歐陽修、蘇東坡這樣德才兼備的重量級人物,司馬光為什麼反對新法?其實司馬光本身也是有改革的想法的,但相比王安石的動機至上和一意孤行,司馬光更注重方法和實效,他對於宋朝自身的弊病看得比王安石更加明白透徹,司馬光主張穩健的漸進式變革,反對不顧實際效果強行推廣新法。並非動機良好的做法最終就會取得好的結果,譬如青苗法,雖然出發點是好的,但真正實行起來,由於貸款利息高、手續繁瑣、強行攤派指標等諸多問題,加之各級官員以改革為名行腐敗之實,最終加重了老百姓的經濟負擔,搞得民怨沸騰,新法不但未能挽救宋朝的頹勢,反而加速了它的衰落和滅亡。

司馬光與王安石雖然政見不同,但兩個人的道德品質都是過硬的,雙方高風亮節,互相欣賞尊重,一心為國為公,這在中國曆朝歷代都是罕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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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變法主要分為三個大的方面:富國,強兵,育才。其中最主要的方面是富國。按照王安石的話說就是‘民不加賦,而國用饒。’富國的主要政策主要為農田水利法,方田均稅法,免役法,市易法等等。一方面,新法加重了農民的負擔,另一方面新法損害了封建大地主的利益。而司馬光作為封建大地主,當然要維護自己的利益,而王安石的用人不當也給了司馬光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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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與司馬光同在群牧司任判官期間,一次正逢衙署院內牡丹盛開,群牧使包拯便著召集下屬飲酒賞花。司馬光素來不喜飲酒,但在上司的相勸下也勉強喝了幾口,而王安石自始至終滴酒未沾,就連以作風強硬的包公也無可奈何。因此,司馬光不但反對王安石政府管理經濟的方法,更討厭王安石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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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變法時間有著兩種說法,一種說法是王安石變法時間是從1069年至1076年,歷時7年。另外一種說法是1069年至1085年,這段期間是宋神宗重用王安石起至宋神宗去世結束,歷時16年之久。

其實這兩種說法都沒有錯,只是站的角度不同。

第一種說法:1069年,王安石深得宋神宗的器重和信任,王安石任參知政事,這是一個副宰相的職位,主要工作就是協助宰相處理政務。就在這個階段,王安石向神宗提出了變法,改變風俗,制定並確立法度,神宗大力支持。為了讓變法能夠順利推行,提拔派遣了一大批新人,王安石被任命為宰相,開始了一系列的社會改革,在全國範圍內推行新法,新法通過“理財”和“整軍”兩個方面進行,頒佈了青苗法,均輸法,農田水利法等新法來增加國家財政收入,推行保甲法等來提高軍事能力。

 

但是王安石變法遭到了保守派的強烈反對,因為變法嚴重損害了他們的利益,新法推行不足一年,保守派與擁護派就發生了激烈的鬥爭與辯論。大家將矛頭紛紛指向王安石,王安石兩次被罷相,於1076年,王安石離開朝廷,王安石變法最終失敗。

 

第二種說法:基於第一種說法的,王安石之前提拔了一大批的擁護者,王安石離開後,這些新法擁護者有了自己的想法,以蔡京等人為首的新法擁護者,繼續打著王安石變法的噱頭,推行著這些新法,這些新法到了這群人手中就成為了斂財擾民的工具,被官僚地主所利用,百姓生活的名不聊生,最後隨著宋神宗的去世,變法才得以結束。

 

書回正題:司馬光為何會反對王安石變法? 

 

司馬光曾在宋仁宗時期就提出了免役法,照理說其思維模式和想法與王安石是接近的,其次司馬光曾支持范仲淹改革,不算是因循守舊之人,到了真正變革的時候為什麼會反對呢,其原因各有說法,眾說紛紜。

 

說法一:司馬光認為這場變法推行的新法弊大於利,弊處要比好處多,就覺得沒有變法的必要了。、

 

說法二:司馬遷生活於封建社會,從小熟讀四書五經,深受儒學的影響。生活在封建社會中,要想接受新思想,新思維顯然是不太可能的,司馬光就是屬於守舊派的一員,故而反對變法,屬於理念差距。

  

說法三:司馬光為了自身利益,王安石變法受到最大程度傷害的要數官僚地主。北宋中期,官僚集團臃腫而龐大,在這個體系中,官員人數眾多,享受國家的俸祿優待,有錢拿還不用辦事,文武百官的生活可謂是相當幸福的。王安石新法推行,首先針對的就是官僚地主,且很大程度的抑制了官僚的特權及損害了其經濟利益。

司馬光當時正在寫《資治通鑑》,他花費了近30年的時間才完成了這本著作,寫完他已經是個66歲的老頭子了,司馬光一心就想編修史書,對政治沒有野心,他反對變法是因為出於私心。當時當官俸祿高,事情少,自己要想無後顧之憂的寫書,又有錢養家,那麼當官是最好的選擇了,每月有錢拿,又能幹自己的事情,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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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變法真是千古奇蹟,當時宋朝就分成兩派,保守派和改革派,以皇上為首的支持改革派,以高太后為首的支持保守派,只是支持王安石改革派的皇帝死得太早,如果再給王安石10年改革,宋朝可再保100年。宋神宗死後,王安石被保守派利益集團打壓,王安石改革眼光非常厲害,我就舉例一條,王安石提出了實施相當於現在的國營企業,國營企業在宋朝實行,激發市場積極性,打擊貪腐,提高社會生產力,降低社會運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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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改變北宋建國以來積貧積弱局面,在宋神宗時期,王安石發動了一場社會改革運動 ,這在歷史上被稱為王安石變法。

王安石變法的主要內容

王安石變法的內容主要分為富國、強兵、教育三個方面。下面為大家做一簡單的介紹。


富國之策主要包括: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市易法、均輸法。


強兵之法主要包括:保甲法、裁兵法、將兵法、軍器監法。


教育改革主要包括:改革科舉制度、整頓太學。


這一變法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充實了政府財政,提高了國防力量,對封建地主階級和大商人非法漁利也進行了打擊和限制。


但變法在推行過程中由於部分舉措的不合時宜和實際執行中的不良運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並且新法變法觸動了大地主階級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後來因宋神宗去世而告終。

變法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對,司馬光也是其中之一。那麼司馬光為什麼要反對王安石變法呢?原因有以下幾點:


思想認知不同

王安石主張開源,司馬光主張節流。開源是以增加政府收入為主,節流主要是以節省政府費用為主。


變法不符合司馬光的政治主張

他尊孔稱儒,主張以仁義禮信來治國治民。他主張對百姓實行仁政。他認為農民是天下衣食的直接生產者,如果不讓農民休養生息,維持生活再生產,那麼,不但農民活不下去,國家也將貧窮衰亡。


變法中頒佈的“青苗法”損害了百姓的利益,這與司馬光的政治主張不符。他才表示不同意見,他認為縣官靠權柄放錢收息,要比平民放貸收息危害更大,因此表現了強烈不滿。


南人不可當政

司馬光曰 :“閩人狡險,楚人輕易,今二相皆閩人,二參政皆楚人,必將引鄉黨之士,天下風俗,何由得更淳厚!”


總結,王安石和司馬光都是為了改變宋朝積貧積弱的局面,但因在思想認識和政治主張上的不同,司馬光反對王安石的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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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神宗即位,國庫空虛,神宗立志要強大北宋,承認趙光義死於西夏箭傷,以每年要用錢糧去買大宋平安為恥。他想收復失地,消滅西夏。於是這就有了王安石變法。


王安石變法的主要內容大體可以分為三類:

一、關於國家財政經濟上的改革


(1)均輸法:就是國家設轉運使,負責平衡各地和中央政府的產品需求。說到底就是,朝廷等於出資辦了一個買辦公司,京城需要什麼,各地都出產什麼,由國家買辦公司決定用什麼價錢到什麼地方去採購,然後再向官員,人民出售。國家就在賣與買中賺錢。這一條實際上讓原來的富商的利潤變成了國家的利潤。


(2)青苗法:各個地方政府在每一年的正月和五月兩次貸錢,谷給農民,然後利息為二分,一年是四分。這個最主要是幫助農民解決青黃不接的問題。就是國家拿錢借給農民,解決農民吃飯問題,好了,等莊稼豐收了,再加兩層利息還給國家。青苗法實際上救濟農民,殺富戶。道理很簡單,原來是富人放高利貸賺錢,現在由國家放貸,這個就掐死了那些大富豪的財路了。青苗法的出臺,變法和守舊派就出現了你死我活的鬥爭。青苗法非常有名,幾乎成了王安石變法的代名詞。


(3)農田水利法:有各地大力興修水利工程,需要的人工和材料則由當地的居民按等級分派。這項工程如果單靠民辦是不行的,所以不足部分由政府借貸,利息為一分。這個新法允許任何人去開墾荒地,任何對農業有好處的,比如修堤、挖渠、蓄水等等,國家都鼓勵。農田水利法組織人力開荒種田,擴大收入,對當時的農業生產的發展起了一定的促進作用。

(4)募役法:就是把原來的按照主戶戶等充當差役的辦法,改成由州縣政府出錢募人應役。募役的費用就由主戶的戶等高下來分配。原來有差役的人家就負擔人家要的“免役錢”,原來享受免役特權的主戶就要按照等級出“助役錢”。比如,你是上等戶,想逍遙,對不起,拿錢來。這個新法這樣可以使農民免除苛刻的差役,保證了農業生產的生產力。但是也是王安石變成了全體特權集團的死敵。


(5)市易法:由政府出資金,在開封設:市易務。平價收購不容易脫手的貨物,等到市場缺貨時再賣出去。這個改革打擊了當時的大商人的利益,讓他們失去了壟斷市場,平價了市場經濟,但是卻遭到當時的反對派的激烈反對。


(6)方田均稅法:方田對土地進行測量,將畝數、主人的姓名、土地的好壞都登記在測;均稅是將清查後的土地分為5等,然後再定稅率高低。這項法令對大量隱瞞田地的大地主不利,因為遭到他們的堅決反對。

二、軍政方面的改革。


1,置將法:這是針對宋朝以來一直“兵不知將,將不知兵”的局面,中央把禁軍分成若干個管轄區,然後由固定的軍官去訓練。這樣,使兵知將,將知兵。置將法的改革加強了北宋的軍隊建設。


2、保甲法:把農戶加以編制,十家為一保,五保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農閒時集合,練習武藝,夜間輪流值班。以大保為單位,巡行鄉里,捕捉盜賊,用民間的力量來維持當地的治安。而且,他們每個人都會盡心盡職。巡邏抓人就得有功夫,所以他們會定時定期訓練,戰鬥力不斷增強,國內治安更加得到安全保證,為裁軍做好準備。這個改革還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控制。

三、教育和科舉上的改革


1,在教育上,主要是廣建學校,在太學實行“三舍法”。初入的為外舍生,外舍生經過考試升為內捨生,內捨生經過考試升為上舍生。上舍生成績優異的,可以直接參加省試,殿試。


2,頒發《三經新義》作為學校統一教材。此書由王安石對《詩》《書》《周禮》重新註釋,故名《三經新義》。


3,在科舉改革方面廢除了明經,諸科,只以進士科取士:舉人不再考詩賦,帖經,而考經義和策,論。


王安石的變法對於北宋的生產和經濟上都有一定的推進作用,但是由於變法觸動了帝國大官僚,大貴族,大地主的利益,因而收到了他們猛擊,新法實施舉步維艱。

司馬光反對新法,第一他很守舊,他認為祖宗之法不可動。第二,王安石的新法也衝擊了他這一類型的士大夫,損害了他們的利益。第三,由於新法步伐過急,讓他看到了弊端,所以他為首堅決反對改革。直到他廢除新法,使本來稍有好轉的大宋,再次積弱積貧,最後走向滅亡,我認為司馬光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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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是繼商鞅之後,古代歷史上最傑出的政治家,他在後半生致力於改變宋朝積貧積弱、暮氣沉沉,社會矛盾突顯的整體面貌。於是在開明的神宗皇帝(趙頊)支持下,主持了轟轟烈烈的變法革新,史稱王安石變法。由於變法開始於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結束於神宗去世的元豐八年(1085年,因此又稱熙寧變法或熙豐變法。

然而,變法過程雷聲大雨點小,1069年新法開始艱難推行,1075年王安石第一次遭貶謫,1076年被剝奪宰相之位,整個變法遭到舊黨及士大夫、豪強、顯貴們瘋狂抵制。隨後,在王安石下野到去世的九年裡,新法實施“餘音嫋嫋,不絕如縷”,又如一隻迴游產卵的鮭魚,拼命的逆流而上,去完成延續後代的使命。但觸碰多數人利益的新法如同一條纖細的螳臂,最終被保守派(舊黨)拙重的車輪碾碎。

王安石的變法雖然失敗,但他的政治理念卻在歷史樹起了一道永恆的豐碑。因為他的出發點無孔不鑽,涵蓋了宋朝社會的方方面面,如同一劑治病祛根的猛藥,勢必讓病入骨髓的大宋王朝來個脫胎換骨的改變。所以,他憂國為民的務實態度更被後人奉為精神圭臬,斯人已去,悠悠餘思,千年不絕。那麼王安石變法的主要內容是什麼?概括總結如下。
(王安石畫像)

王安石變法的內容十條

一、確立預算制度,控制預算。王安石創立“計劃部”,分設度支司、戶部司、鹽鐵司,並將三個司總攬於一身。對行政管理做合理改進,嚴厲制止私人挪用和吞沒公款,這樣每年可為國家省去四成“肉飽子”開支。

二、建立政府儲蓄糧食制度。過去,地方行政區每年需向中央定額上繳以糧食為主的稅賦,定額的弊端是豐年與欠收不能互補,而千里轉運,耗費甚巨。王安石頒佈“均輸法”,以貨幣代替實物納稅,免去運輸成本。另外在當地設行政中心設立專用倉庫,每遇豐年購入糧食儲備,杜絕欠年對百姓的搜刮。

三、建立政府貨款制度。每到青黃不接的季節,政府主動為農民提供低息貸款,只需田中青苗做為信用保證,以助他們度過難關,收穫之後,如數歸還。這樣一來,農民可以繞過地主豪紳高利貸的盤剝,這套項制度又稱“青苗法”。


四、清查漏稅耕地和整理田賦。宋朝土地兼併現象很嚴重,而士大夫豪強又故意隱沒田籍,逃避賦稅,雙重獲利。王安石對全國耕地,加以清查,共查出三百六十萬畝之多,數額之巨,觸目驚心。後用頒佈“方田均稅法”,重新評估全國土地,依照肥瘠程度分為五等,肥地多稅,貧地減賦。

五、建立平抑物價制度,專設“市易務”機構。此法首先在首都開封實施,物價低廉時政府買入屯積,物價上漲時平價賣出。另外“市易務”還兼營銀行,百姓只需絲綢或不動產抵押,即現實便捷貸款。



六、建立公平勞役制度。王安石頒佈“免役法”,規定每一個成年男子,不論身份高低貴賤,都有為國家服勞役的義務。如果想免除勞役,必須交納代金,再由政府僱人充當。

七、加強國防訓練,淘汰老弱殘兵。宋朝國防駐軍由首都到邊疆做不定期更調,目的在於造成兵將不熟的局面,防止叛變。國防軍數目龐大,每年所需費用開支佔去全國總收入的三之二。可是每遇戰事,又不堪一擊。王安石強迫老兵退役,廢止“更戍法”,國防軍也不再輪調,而且要永久分屯到重要地區,由專屬將領加強訓練,互相瞭解,做到如臂使指,機動高效。

八、更新武器,實現裝備現代化。王安石設立中央直屬的軍器監,徵求新式武器圖樣設計,不斷推陳致新,淘汰全部落後武器。

九、頒佈保甲法,建立加強人民基層組織。集合“管”、“教”、“養”、“衛”於一稱為“保”的單位,“保”有大小之分,由組成“保”的家庭數量決定,一般十戶可為一“保”,五十戶為一“大保”,五百個家庭為一個“都保”。職能是守望相助,及時糾察亂紀之人。並且由一家有兩個青年的家庭選出一個充當“保丁”,農閒時集中訓練,以加強職業素養。

十、改進考試科目和學校課程。取消至唐朝以來的由詩賦及帖經組成對“五經”的填空白試法,改為考試議論文,培養青年獨立思考的能力。另外,王安石除了將本人所著《三經新議》做為主要教材外,還教授地理學、經濟學、史學、法學、醫學。
(司馬光畫像)


變法圖強,國之大計。然而,變法就意味著直接或間接分食既得利益者的蛋糕,因此會被這部分人視為洪水猛獸。於是,他們會挾著諸如引發天災、觸怒他國等層出疊見的“正當理由”,群起而攻之,最終將新法淹沒在他們“大義凜然”的疾呼與吵鬧中。

那麼司馬光為什麼會反對王安石變法呢?原因並不複雜,因為司馬光無法儒家思想束縛,缺乏政治遠見。

不可否認,司馬光是一位卓越的文學家,他那部通天鉅著《資治通鑑》,洋洋灑灑記載了從公元前403到公元后959年共計一千四百多年的政治編年史,但是他還算不上一個合格的政治家,他的治國境界止步於傳說中的用石頭砸大缸。司馬光反對所有古代沒有的東西,拒絕任何改變現狀的措施。司馬光曾與神宗皇帝有過一段生動的對話,很能說明問題。
(宋神宗畫像)


一日,神宗問司馬光:“公元前二世紀的西漢王朝,如果一直守者它第一任宰相蕭何制定的法律規章,不加改變,你認為可以嗎?”司馬光不加思索,滔滔不絕回答說:“當然可以,豈止西漢可以,即令公元前二十三世紀的那些帝王和他們的夏、商、周王朝,所制定的法律規章,一直用到今天的話,也都是完善的。西漢皇帝劉徹(漢武帝)改變祖宗的法,盜匪遂遍中國。劉奭(漢元帝)改變父親的法,西漢王朝因之衰弱。所以,祖宗所制定的法律規章,絕不可有任何改變。”

王安石為宰相期間,為了推行新法,將司馬光貶斥到洛陽。神宗去世後,十歲的兒子趙熙即位,對新法耿耿於懷的高太皇太后馬上召回司馬光,並委任宰相之職。其實,司馬光只當了一年宰相就去世了,但是卻他利用有限的時間,將新法全部停止,所有的新法新制度,全部撤銷,一切恢復原狀。因此,司馬光反對待新法的態度,遂成了那部分目視新法而如坐針氈、慌恐不安人的形象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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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史春秋


司馬光思想保守,不願銳意進取。歷史上司馬光曾在與西夏戰爭中貽誤軍機造成宋軍重大損失,是他的上司龐籍主動代他受過。

王安石變法觸動了士大夫階層的利益,而司馬光一心維護士大夫階層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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