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这十年之二倍工资那些事儿

劳动合同法施行到今天已经超过十年了,当时,为了解决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和短期现象,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二倍工资这么一项措施,那么,劳动合同法施行十年来,现实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

劳动合同法规定二倍工资的情形,主要是在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开始用工而不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在能够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现实中,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又是怎样的呢?在一些比较正规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比较高,但在一些中小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不规范的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就不是那么乐观,那么,对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的情形又是怎样的呢?

对于绝大多数的劳动者来说,找个工作已经是不容易了,即使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又有谁为此而去主张二倍工资呢?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往往都在离职的时候,但是,劳动争议纠纷的仲裁时效为一年,而且,二倍工资中的另一倍也被认定不是劳动报酬,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因此,当发生纠纷时,如果不是纯粹是奔着二倍工资去的,一般已经超过仲裁时效了。当然了,既然这样规定,肯定会有用人单位为此付出了代价。

这就是说,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对用人单位二倍工资惩罚并没有达到当时制定时的预期目的,在一些规模不大的中小民营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尤为严重,在发生纠纷时,如果用人单位不诚信,劳动者有时为了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往往非常不容易,特别是对于遇到工伤或拖欠工资时。

因此,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来说,应当考虑到现实情况,适用有关劳动报酬的仲裁时效,而不应当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让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措施一直伴随劳动关系的存续而存在,这样一来,用人单位一般情况下,就会签订劳动合同了。另外,对于签订了劳动合同而不交给劳动者的,也应当作出相应的规定,因为,有时用人单位虽然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都在用人单位手里,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当发生纠纷时,依然不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样。

对于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合同履行到期而继续用工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往往容易忽视,这种情况也视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同样是支付二倍工资的情形。对于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引起注意,不要因为自己的疏忽而付出代价。

当然了,不是所有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都要支付二倍工资。同样,也不是所有签了劳动合同的就不支付二倍工资。在这十年里,各地根据司法实践归类了哪些情形下,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不用支付二倍工资,这些都是各地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同样的情形还存在对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时间上。

总之,二倍工资的规定虽然出自同一部法律,但各地的理解和适用仍然出现不同,有些区别还比较大,虽然这也属正常现象,但是否符合立法时的初衷,也只有立法者明白。因此,如果继续保留该项条款,就应当对此做出一个比较一致的解释或规定,至少在大的方面能够保持一致,真正起到立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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