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境外疫情輸入 南昌、吉安、撫州、新餘發佈公告

防範境外疫情輸入 南昌、吉安、撫州、新餘發佈公告

南昌

第9號

為嚴防境外疫情輸入,嚴管滯留湖北來昌返昌人員,進一步鞏固我市防控成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江西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令第18號》等法律法規,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決定:

一、公安、外事、衛健、邊檢、海關、民航、鐵路、公路、大數據等部門要建立口岸入境管理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加強信息共享,無差別執行入境人員信息採集、口岸衛生檢疫、重點人群管理等邊境管控措施,第一時間強化境外來昌返昌人員(包括本國公民、外籍人士)的排查,確保口岸安全暢通。

二、所有境外來昌返昌人員、滯留湖北來昌返昌人員,在入昌前須申領“昌通碼”,如實填報個人身份信息、健康狀況、實際居住地址、聯繫電話等,並在入昌後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

三、壓實社區(村組)、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屬地責任、主體責任、主管責任,對所有境外來昌返昌人員,進來一個、登記一個;滯留湖北來昌返昌人員需憑在昌實際居住地或單位所在地縣區(開發區、新區)指揮部接收證明方能返昌。近14天內境外來昌返昌人員(以入境時間算),統一安排到集中隔離點醫學觀察14天,並接受核酸檢測。

四、本市城鄉居民有近親屬在境外或滯留湖北,近期有返昌計劃的,相關城鄉居民、用人單位等必須將其返昌車次、航班、返昌車牌號、手機號碼等信息,在其入昌前7天主動向實際居住地或單位所在地社區(村組)報備。各社區(村組)要及時向縣區(開發區、新區)指揮部報告。無縣區(開發區、新區)指揮部接收證明,滯留湖北人員不得擅自來昌返昌。

五、各縣區(開發區、新區)指揮部要切實加強滯留湖北人員來昌返昌和集中隔離的統籌管理,積極穩妥分期分批、分區域、有序安排人員來昌返昌。各相關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支持配合縣區(開發區、新區)指揮部防控工作,充分利用自身條件,設置集中隔離場所,提供必要的人、物保障。

六、各地要通過多種方式,開展不間斷宣傳,讓群眾知曉境外疫情形勢,提高自我防護意識。同時,鼓勵群眾舉報境外來昌返昌人員和滯留湖北來昌返昌人員的違規行為,對提供重要線索的居民給予一定獎勵。如不據實報告、故意隱瞞的,將對單位負責人進行追責問責,對個人嚴肅處理並追究法律責任。

此令由各縣區(開發區、新區)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執行,市防控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專項工作組依職責抓好落實並加強督導檢查;對落實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追責問責,對觸犯法律法規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020年3月15日

附件1

防范境外疫情输入 南昌、吉安、抚州、新余发布公告

附件2

防范境外疫情输入 南昌、吉安、抚州、新余发布公告防范境外疫情输入 南昌、吉安、抚州、新余发布公告
防范境外疫情输入 南昌、吉安、抚州、新余发布公告

吉安

關於加強防範境外疫情輸入管控有關工作的公告

2020年第3號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呈擴散態勢。為有效防範境外疫情輸入,進一步鞏固拓展我市疫情防控良好成效,確保我市中外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公告如下: 一、對境外入吉的外國公民和中國公民一視同仁,無差別地執行我市防控措施。 二、所有入吉的境外歸國人員、外籍人員,在入吉前進行“贛通碼”登記,如實填報個人身份信息、入吉目的、健康狀況、居住地址、聯繫電話等,並在入吉後自覺遵守當地轉運、隔離、診療等疫情防控各項規定。 三、入境人員的親屬、用人單位等必須將其車次、航班、聯繫電話等行程信息,在其入吉前3天主動向所在社區(村組)報備。 四、對2020年3月1日以後入吉的境外歸國人員、外籍人員,統一安排到當地集中隔離點醫學觀察14天,並第一時間進行核酸檢測篩查。核酸檢測陽性或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的,立即轉運至定點醫療機構就診。 五、疫情期間,暫不前往疫情嚴重國家和地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接運入境人員;市內各企事業單位聘用的外籍人員未經聘用單位同意,不得返吉。 六、對境外入吉返吉人員刻意隱瞞接觸史、旅居史,故意謊報病情或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危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人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相關治療、隔離費用均由本人承擔。 七、疫情防控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請廣大群眾向當地社區(村組)、指揮部辦公室積極舉報有關人員違規線索(舉報諮詢電話附後)。 八、開通24小時英文諮詢求助電話(15107961683),為外籍人員提供諮詢求助服務。

吉安市新型冠狀肺炎疫情防控

應急指揮部

2020年3月15日

吉安市各縣(市、區)疫情防控舉報諮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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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區)

電話

吉州區

0796-8939881

青原區

0796-8185035

井岡山市

0796-7163786

吉安縣

0796-8442126

新幹縣

0796-2602346,2602069

永豐縣

0796-2511251, 2522106

峽江縣

0796-3673462

吉水縣

0796-8680849

泰和縣

0796-5332186

萬安縣

0796-5706990

遂川縣

0796-6326306

安福縣

0796-7212345

永新縣

0796-7712326

井岡山經開區

0796-8404997

廬陵新區

0796-8228787

吉安市

0796-823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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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州

撫州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應急指揮部令

第10號

為嚴防境外疫情輸入,嚴管滯留湖北入撫返鄉人員,鞏固拓展我市疫情防控的良好態勢,根據省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18號令,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決定:

一、建立市縣聯動工作機制。每日收集彙總的來撫返撫的境外歸國人員、外籍人士相關信息,經公安、海關、外事等部門會商分析研判後,市涉外疫情防控工作組通報給相關縣(區),並由市轉運工作組負責牽頭調度,各縣(區)全力配合,確保無縫對接做好人員轉運工作。

二、近期計劃進入我市的境外歸國人員、外籍人士,以及滯留湖北的入撫返鄉人員,其本人及近親屬或者接洽單位應當提前3天將其個人身份信息、出行時間、始發地、目的地、健康狀況、出行方式(航班號、車次)、聯繫電話等信息,通過所在社區(村組)向縣(區)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報告。對不提前報告、刻意瞞報、謊報,或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的人員,依法嚴肅處理,且如其核酸檢測為陽性,則由其本人全額承擔所有隔離救治費。

三、對來撫返撫的境外歸國人員、外籍人士,以及滯留湖北的入撫返鄉人員建立由社區(村組)幹部、醫護人員和其親屬組成的“三對一”定人定責聯繫機制,確保按要求落實隔離管控措施。

四、壓實社區(村組)、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屬地責任、主體責任、主管責任,對所有來撫返撫的境外歸國人員、外籍人士,以及滯留湖北的返鄉人員,進來一個、登記一個,不漏一人。對3月1日以後來撫返撫的境外歸國人員、外籍人士,以及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或個人“贛通碼”提示為有風險的滯留湖北入撫返鄉人員,一律安排到目的地縣(區)集中隔離點醫學觀察14天,並進行2次核酸檢測(開始集中隔離時1次,解除隔離前1次),核酸檢測陽性或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的轉入撫州市定點醫院(臨川區第一人民醫院)進行醫學救治。

五、對個人“贛通碼”提示為無風險的滯留湖北入撫返鄉人員,實行居家隔離觀察14天。居家隔離期間實行單間隔離,避免與家人直接接觸,限制在隔離房間進食、飲水,不與家人共用餐飲器具及其他物品。每日測量體溫和醫學詢問2次,同時做好健康監測登記,如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就近送定點發熱門診診治。

六、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發熱病人到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就診等制度,切實加強預檢分診工作,對發熱病人要進行全面的篩查,對不明原因的發熱病人要醫學留觀。嚴禁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健室、個體診所、城鄉藥店收治發熱病人、出售治療發熱藥品,一旦發現違反上述禁令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七、對解除隔離觀察的境外歸國人員、外籍人士,以及滯留湖北的入撫返鄉人員,一律納入網格化管理,由社區(村組)工作人員和醫護人員定期進行健康監測和跟蹤管理;無固定住所的人員由公安部門協調入住酒店,由酒店負責做好健康監測和跟蹤管理。

八、鼓勵群眾撥打屬地縣(區)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舉報電話,提供3月1日後來撫返撫、未按要求實施隔離防控措施的境外歸國人員、外籍人士,以及滯留湖北的入撫返鄉人員有效線索。經核實確認為屬地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尚未掌握的有關信息,由當地縣(區)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給予首位舉報人500元現金獎勵。

九、市、縣(區)分別設立涉外疫情和健康諮詢熱線,實行24小時值班,負責提供疫情防控相關知識和健康服務信息諮詢。市涉外健康諮詢熱線:17307043883。

此令由各縣(區)政府、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立即執行,不得有誤;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市涉外疫情防控工作組依職責抓好落實並加強督導;市紀委監委要加強監督檢查,對落實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追責問責。

撫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3月15日

新餘

關於加強境外來餘人員管理的通告

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正處於關鍵階段,特別是近期境外來餘人員數量增多,給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帶來較大壓力。為有效防範境外輸入性疫情風險,切實保障廣大民眾的身體健康,現通告如下:

一、凡近期計劃從境外來餘的人員,本人或親屬必須將姓名、入境時間、聯繫方式及所乘交通工具等相關信息,在入餘前3天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報備。並通過“新餘電子通行證”進行登記,如實填報有關信息。

二、境外人員來餘後,不進社區、不進村組、不進工作單位、不進家門,第一時間主動向社區、村及衛健部門報告,由專人專車直接送到隔離點集中隔離14天。隔離期間要自覺遵守相關規定,主動配合服從工作人員管理。

三、本通告發布之前的境外來餘人員,未按要求採取隔離措施的,需在24小時之內向所在社區、村和衛健部門報告,主動接受隔離措施。

四、凡不遵守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指令,不配合工作人員核查,或刻意隱瞞國外旅居史,不及時報告,規避我市隔離管控措施的,一經查實,將強制集中隔離,隔離費和核酸檢測等費用全部自行承擔,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重處罰並納入失信記錄系統。本人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相關治療費用由本人承擔。若引起新冠肺炎疫情傳播或有傳播危險,將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五、歡迎廣大市民對境外來餘人員的違規行為進行監督舉報,經查證屬實的,給予首位舉報人1000元獎勵。

請廣大市民積極宣傳我市涉外疫情防控相關政策,主動告知並勸導境外家人及親友,在疫情防控期間儘量避免來餘,由此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如有疑問,請致電24小時服務熱線:0790-6412089,15107903046(中文),13907909817(英文)。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新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3月14日

防范境外疫情输入 南昌、吉安、抚州、新余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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