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意外去世,賠償款47萬岳母全給兒子,請問我老婆能分到繼承款嗎,我們應該怎麼辦?

陳安陽


岳父意外亡故,按理你們都應非常悲傷才是。你這個女婿不好好安慰岳母,反而想要分割岳父的賠償款,真是毫無人性的東西。

這賠償款是賠給你岳母的,理應由她全權處置,任何人都無權干涉。你還是趁早收起想分割賠償款的想法,別丟人現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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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兒媳婦,我婆婆也有點錢,我覺得如果她女兒願意養老,我願意把錢分給她,前提是老人有病了要都能拿出錢來,要都分攤養老,不能錢分了,等老人病了都不出錢,把老人扔醫院沒人問了,到時候再說要兒就是養老的,啥都指望兒子,我覺得這是得商量,看兒子媳婦態度,女婿不能多言,中間還有女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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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母還在不想著以後要怎樣去孝順父母,就開始去想著要去繼承他們的家產,這個女婿做的夠格。我個人覺得,不管是岳父母的財產還是公婆的財產,他們願意給我我就會去接受,不願意給我我也不會去強求。以後他們生活不能自理了,我會盡心盡力的去照顧他們,不為別的,只為他們是我的父母我的公婆。我爸媽就兩個女兒,我是老大,理應扛起身上的擔子去照顧好爸媽。公婆就老公一個兒子,對我這個兒媳又是百般疼愛,就算他們沒錢又怎樣,我心甘情願的去伺候他們。

雖然法律上來說兒子和女兒擁有一樣的繼承權,但是不管是哪個父母都是願意把自己的財產留給兒子。在人們的心中兒子才是合法繼承人,女兒終歸是嫁出去的。一個女人生下來後花錢大把大把花錢的時候是在孃家,而開始掙錢學會生活的時候是在婆家,生下的孩子跟婆家姓。而兒子不同,兒子花錢掙錢的時候都是在自己家裡,生下的孩子跟自己姓。對於照顧父母來說,兒子生活在父母身邊照顧的相對來說也比女兒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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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從法律層面上講。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是受害人死亡後賠償義務人支付給受害者近親屬或法定繼承人的財產損失。因為不是生前財產,死者不可能對賠償金做出遺囑,那麼作為法定繼承人,遺孀應該佔至少一半,或更多。

二,權利與義務對等。既然賠償金是對死者親屬或者法定繼承人的經濟賠償,你老婆可能是有一定份額,當然你也可以訴諸法律。但是因為死者的意外死亡誰受到的傷害(損失)最大,當然是遺孀,未成年子女,這個法院判定都會考慮。如果你想主張你老婆對這份錢的權利,首先要考慮你丈母孃是否有經濟來源,不知道你說的兒子是哥哥還是弟弟,如果是弟弟是否成年?你丈母孃可能基於靠兒養老的觀念把錢給了兒子,畢竟在傳統觀念裡,特別是農村家裡錢跟女兒是沒關係的,雖然這在法律上是不對的,能不能要這個錢你還是要綜合多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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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和你老婆單純的想分錢,也不在乎親情什麼的,直接去要你們的六分之一,不給就起訴,法院會根據遺產法給你判。但是如果這樣,以後贍養岳母的錢你也要出,不然不僅不孝,還違法。

如果你擔心小舅子拿了錢,以後還讓你們出錢給岳母養老,這確實有點坑。讓你老婆和你岳母小舅子坐在一起,談一下以後你岳母養老的問題,如果都同意以後兒子養老送終,簽上協議,那就沒問題了。不要說籤協議影響親情什麼的,如果小舅子岳母明事理,不會多想,如果不講理的,籤協議就更對了。

最後,如果你不差錢,最後還是不要去爭了,雖然法律上你們有份,但是如果去世的岳父也和岳母一個意思,還是尊重老人的意願,你岳父去世前什麼意思,你們也該心知肚明,別自己騙自己。大部分中國人願意把財產給兒子孫子,因為和自己姓,一脈相承,你可以不理解,也沒必要去糾正人傢什麼。給了你,以後就是給外孫外孫女,像是注重家譜的家族,傳幾代之後的後人會去祭奠誰?所以說給女婿是給外人也沒錯,主要看父母怎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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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外觀察:

作為女婿,在你岳父母家裡其實你是外人,你媳婦雖然外嫁,但是她可以算得上局內人。

岳父意外去世,全家悲痛,在這個時候處理家務事的時間點不對,往往容易引起激烈的爭鬥。

關於賠償款,數量不是問題,關鍵看你的心態三觀與水平。記住古訓:女婿最好不要參與岳父母家中事!成功了是人家自家人的,起了紛爭都怪你!切記切記。

你需要有兩種做法:1,這筆錢與你無關,哪怕是在你媳婦面前也不要提起。2,你媳婦如果徵求你的意見,你可以婉轉的說讓她看著辦,如果你強烈要求參與分錢,你媳婦雖然嘴上不說,但是他會打心底朝不起你,且給她製造了巨大的困難。

結論:1,岳父母家的悲痛你要分擔。2,賠償款與你無關。3。你媳婦怎麼處理了你要都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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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就可以分到,因為你老婆也是繼承人之一。不過真到了那時候你分到也不多。一是看你岳父的賠償金有幾個人需要繼承(按照法律,你岳母,你妻弟或妻姐妹等有幾個,還有你妻子的爺爺奶奶)首先你岳母會拿走47萬的一半23.5萬,然後餘下的23.5萬看有幾個人有繼承權,然後基本平分。要是有5個人有繼承權,那麼你妻子也只有4萬可以分到。不是你腦袋裡想的40萬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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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款是給岳母個人的,不是給後代你老婆和你舅子的,你老婆與你舅子無權分享。你岳母本人的錢她有個人處理權,願給誰就給誰,任何其他人無權干涉。你倆口子打官司必輸。如果岳母老了,需你老婆贍養,你老婆不贍養,岳母打官司你老婆必輸,因你岳母養育了你老婆,岳母老了你老婆和你舅子無條件的,一人一半的贍養你岳母,如果你老婆不贍養你岳母,將會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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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低層認為:

按法律規定你該分到這筆賠償款,但是,你摸心自問,岳父生前,你除了得到她的女兒,你還為他做過什麼?有多少資格可以分享這筆錢。

另外,按法律規定,如果你岳母還在,你就別打這歪主意,因為,第一繼承人是配偶,然後才是子女。

現實生活中,這種見錢眼開的事太多太多,女兒回後家分山林,分田土,分房產的例子數不勝數,各地都有。

一、女兒到低該不該繼承賠償款?

其實這個法律早有規定,女兒有繼承權,但在以前的舊風俗傳承下,有嫁出門的女,潑出去的水之水。

這樣就形成陋習,女兒不能繼承後家的財產。

但今天的人,思想先進,要回娘.家繼承遺產的人很多,為此兄弟姐妹反目。

我有個三姑,女兒出嫁二十多年,一直沒管過孃家的事,一直在外打二,年頭歲盡很少回孃家,前幾年因開發徵用了土地,賠償了三十多萬元,於是回來了。

年一過,前幾天去找媽要分錢,鬧得不可開交。我們去調解,按原劃土地五分給她六萬五千多元后,又提出要分剩於未徵用的幾畝山林。

山上去看該怎麼劃分,她一開口就要分好的一半。我說她你心怎麼這樣盡,你一個姑娘,這些年你給過你媽什麼。

她理直氣壯地說,我都弄困難的我能有計麼給她!

這就是女兒。

這種人不盡義務,但又要繼承權的事太多。

女兒該繼承,但還應有點良心。

二、你該怎麼辦?

假如你岳母還在,你就別打歪主意。

因為他是第一繼承人,就算你要繼承這筆錢,都得等她老人家死了再繼承。

如果你岳母不在了,你要去繼承分這筆錢,你仍然該三思。

思自已對他們做了些什麼,付出了多少。

按常規岳父母都是兒子承擔養老,女兒只是年頭歲盡去看望看望,最多做些輔助性的工作。

想好了這些,在處理事情時心態平衡一些,凡事少計較一些忍讓一些,和和平平的把事情處理下去。

三、人要自已有,更要有良心。

一個人,應該靠勤勞的雙手去創造財富,創造美好的生活。

人更應該要有良心。

岳父母一家撫個女兒嫁給你,費盡了心血,吃不完的苦受不完的罪,當你們結婚後,就該好好工作或勞動,自已創造一個幸福的家才是上策。

有能力有志氣的男人,是不會去孃家分錢分財產的。

因為這點錢財不夠你吃一輩子的!

我們的幸福生活來自於自已的艱辛奮鬥,自已創造的財富用起來才安心。

如果一雙眼睛看著別人的財富,總想這裡拿點那裡又去抓點是不對的。

就算你去分到了岳父的死亡補償金,這錢你是用不了多久的。

(我是職場低層,一個正直有良心的人,歡迎關注)


職場低層


按照法律可以分,但按照祖輩流程下來的規矩你一毛也沒有,你還得和以前一樣照顧她們,如果是在我們這裡,姑爺想分錢,錢分到了臉也沒有了,沒分到頭以後夠到褲襠裡,分沒分到都丟人,人家指指點點,名聲丟盡,恕我直言,你想這筆錢的話,不地道,我們這裡有這情況姑爺家直至目前為止還沒聽說提錢的,相反跑上跑下為丈人家分憂,你必須明白,法律可以約束某些事物,約束不了人的思想,你違背了常人的思想,你就失去了身邊很多很多人,實在要分給你,你可以考慮接,沒提到你,最好那涼快那待著去,想用法律去分,不信你試試,眾叛親離,你會為這點錢失去很多親戚,名聲也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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