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經研究,滯黃人員今明兩天可以離黃,需按如下執行
私家車離黃(16-17號)可以出行,手續如下:
1、出行人員健康碼或小區健康證明(必須)
2、目的地小區、社區、企業、機關單位、湖北商會接收函(必須)
3、電子通行證,區住建局二樓辦理或公安局(必須)
3.個人承諾書(必須)
4.副科級幹部擔保人的擔保書(最好都有)
包車離黃(16-17號),最遲18號可以出行,手續如下:
1、出行人員健康碼或小區健康證明(必須)
2、目的地小區、社區、企業、機關單位、湖北商會接收函(必須)
3、集體包車社區登記集中安排車輛
3.個人承諾書(必須)
4.副科級幹部擔保人的擔保書(最好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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