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豫警在行动】虞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反诈中队中队长刘鹏:抗疫护民铸警魂 警徽闪耀映初心


【抗击疫情·豫警在行动】虞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反诈中队中队长刘鹏:抗疫护民铸警魂 警徽闪耀映初心

抗疫护民铸警魂 警徽闪耀映初心


刘鹏,男,今年40岁,1999年参加工作,现任虞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反诈中队中队长。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刘鹏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心系群众,公正执法,用敬业彰显忠诚,用奉献书写担当,自觉履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抗击疫情·豫警在行动】虞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反诈中队中队长刘鹏:抗疫护民铸警魂 警徽闪耀映初心

2020年春节,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在这个不寻常的春节,刘鹏毅然放弃假期和家人团聚的机会,主动请缨、勇挑重担,一直奋战在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第一线,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高度赞誉和充分肯定。

疫情就是警情,防控就是责任。在新型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刘鹏不辞辛苦,不惧危险,聚焦主责主业,冲锋在前,充分利用侦查破案经验,积极开拓新思路、新方向,对每一起新发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都深度钻研,全方向开展打击,以实际行动筑牢安全“防火墙”。

【抗击疫情·豫警在行动】虞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反诈中队中队长刘鹏:抗疫护民铸警魂 警徽闪耀映初心

在这个特殊时期,不少犯罪分子紧盯疫情热度,利用广大人民群众居家隔离,经常上网的特殊条件,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其中,以售卖口罩为由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尤为突出。刘鹏作为刑警大队反诈中队的负责人,紧跟疫情发展态势,密切关注相关犯罪活动,时刻坚守在违法犯罪案件侦查最前沿,严打利用疫情实施犯罪的违法行为。

2月13日,刘鹏接到涉疫诈骗线索:一群众通过网上微信购买口罩准备送给当地正在抗击疫情一线的交警同志,该群众通过微信将货款支付给网名为“某帅.”的微信上,后遭到对方拉黑。刘鹏不惧疫情,冲锋在前,迅速开展侦破工作,通过多方侦查研判,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随后刘鹏带领民警克服严寒雨雪天气,经摸排蹲守、快速出击,于2月14日晚上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2月15日上午,迫于压力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来到虞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自首。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林某某对疫情期间在网上虚构自己的身份以“卖口罩”为名,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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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疫情防诈骗,提高警惕保平安‍

为有效避免群众财产损失,进一步提高宣传效果。刘鹏与同事们一起强化防范电信诈骗犯罪的宣传工作,根据电信诈骗新套路的对象、特点、关键环节,有针对性的开展反电诈宣传。一方面,他结合正在开展的“百万警进千万家”大走访活动,深入辖区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疫情期间新型诈骗方式、典型诈骗案例等,告知居民如何防范和识别这些诈骗方式,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防骗识骗能力。另一方面,他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预警信息,向社会广泛揭示涉疫诈骗手段,创新宣传机制,制作防范预警通报通过微信群推送至派出所,由派出所向辖区内企业单位、学校、社区群推送,及时把最新的诈骗类型和最有效的防范方法告知广大市民,让反电信诈骗宣传深入人心,筑牢全民的心理防范堤坝。

说什么雨雪风霜,有警察的地方就是一座哨岗,不惧病毒肆虐,有刑警的的地方就是安全屏障。在这场硬仗中,刘鹏一腔热血、初心不变、冲锋在前、忠诚担当,以非凡的信念和勇气奋战一线,面对疫情绝不退缩,面对犯罪也毫不手软。这是无数像刘鹏同志一样的刑侦人共同的信念,他们坚守侦查破案的阵地,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力维护了政治和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商丘市公安局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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