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境檢疫,敢這樣做?定罪處罰!關於隔離和治療費用,也有新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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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時間,一些境外歸國人員刻意隱瞞病情入境的消息在網上引發熱議。

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關總署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境衛生檢疫工作 依法懲治妨害國境衛生檢疫違法犯罪的意見》,明確以下六類行為以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定罪處罰

  • 1、檢疫傳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拒絕執行海關依照國境衛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提出的健康申報、體溫監測、醫學巡查、流行病學調查、醫學排查、採樣等衛生檢疫措施,或者隔離、留驗、就地診驗、轉診等衛生處理措施的;


  • 2、檢疫傳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採取不如實填報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隱瞞疫情,或者偽造、塗改檢疫單、證等方式偽造情節的;


  • 3、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實施審批管理的微生物、人體組織、生物製品、血液及其製品等特殊物品可能造成檢疫傳染病傳播,未經審批仍逃避檢疫,攜運、寄遞出入境的


  • 4、出入境交通工具上發現有檢疫傳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交通工具負責人拒絕接受衛生檢疫或者拒不接受衛生處理的


  • 5、來自檢疫傳染病流行國家、地區的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出現非意外傷害死亡且死因不明的人員,交通工具負責人故意隱瞞情況的


  • 6、其他拒絕執行海關依照國境衛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提出的檢疫措施的。

关于国境检疫,敢这样做?定罪处罚!关于隔离和治疗费用,也有新说法

關於境外回國人員新冠肺炎輸入病例醫療費用的支付政策也成為大家關心的問題。

上海市15日表示,境外回國人員輸入病例中未參加基本醫保的人員,醫療費用原則上由個人負擔。此外,北京、三亞、安徽等地15日宣佈,所有境外入境人員一律集中隔離觀察。

上海:境外輸入病例未參加基本醫保

原則上費用自負

據新華社報道,從15日舉行的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境外回國人員新冠肺炎輸入病例醫療費用支付政策問題明確。

上海市衛生健康委新聞發言人鄭錦在發佈會上介紹說,境外回國人員輸入病例中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醫療費用後,個人負擔部分財政給予補助。

對於境外回國人員輸入病例中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醫療費用原則上由患者個人負擔。參加了商業健康保險的人員,由商業保險公司按合同支付。

境外回國人員輸入病例中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確有困難的人員,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規給予醫療救助。下一步,上海地方相關政策將與國家政策做好銜接。

2月7日,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力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

《決定》第十一條規定,“個人有隱瞞病史、重點地區旅行史、與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觸史、逃避隔離醫學觀察等行為,除依法嚴格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外,有關部門還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將其失信信息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歸集,並依法採取懲戒措施。

北京:16日起所有入境進京者均集中觀察14天

費用自理

15日下午,在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佈會上,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陳蓓表示,境外輸入已成為本市疫情防控重點。

陳蓓表示,北京將全面實施集中隔離措施。從3月16日零時起,所有境外進京人員,均應轉送至集中觀察點進行14天集中觀察。集中觀察點將配置專業醫護和工作人員,定期開展健康監測。有特殊情況的,經嚴格評估,可進行居家觀察。隔離觀察期間,費用自理。對於虛報信息,隱瞞病情,造成疫情傳播的人員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並納入信用體系。

值得一提的是,除北京外,三亞、安徽15日也發佈通告稱,所有境外入境人員一律集中隔離觀察。

針對境外回國人員新冠肺炎就診費用問題,在14日召開的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聞發佈會上,陳蓓表示,目前在新冠肺炎的診治上,對境外回國的人員,總體上把握的是兩個方面的政策:

一是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在回國過程之中,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相關規定,報銷以後再實施財政的補助。個人不需要負擔相關費用。

二是對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在回國入境過程之中被確診為輸入型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原則上由患者個人負擔。參加了商業保險的人員,可以按照商業保險的合同規定支付相應的費用。

陳蓓表示,經認定的困難人員,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給予醫療救助。下一步北京市還將與國家的相關政策做好進一步的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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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日報、新華社、上海市衛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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