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碑”還是“師帖”?

“師碑”還是“師帖”?

左:王羲之四月廿三日帖 右:啟功臨王羲之四月廿三日帖

碑與帖是古代書法作品流傳的不同形制,各有風格,各有特點。一般說來,碑重氣勢,帖講韻味;碑顯莊重,帖貴流便;碑求界格方嚴,帖追意態揮灑;碑以雄健為美,帖以溫雅取勝;碑講刀法,帖重筆意;碑有二次創造之美,帖貴一次揮灑成功;學碑取其結字體勢,臨帖求得筆情墨趣。古今學書者,有的師碑,有的臨帖,傾其心力,皆有所得。所貴者在於碑帖結合,融會貫通。“師碑”還是“師帖”?“師筆”還是“師刀”?這是學書者遇到的首要問題,關係到學書者個人的審美取向,也是歷來書法界爭論不休的問題。

在“師碑”還是“師帖”這個問題上,啟功先生注重臨帖——“師筆”,但他並不反對別人寫碑——“師刀”。他認為:“碑與帖,譬如茶與酒,同一人也,既可飲茶,亦可飲酒。偏嗜兼能,無損於人之品格,何勞評者為之軒輊乎。”學習書法究竟師碑還是師帖?啟功先生認為人各有所愛,就像我們生活中的酒與茶一樣,有的人喜歡飲酒,有的人喜歡喝茶,“蘿蔔白菜各有所愛”,有的人既飲酒,又喝茶,這又有何妨呢?

“師碑”還是“師帖”?

啟功先生主張“師帖”而不“師碑”,自有他的道理。為了說明他的觀點,他對北碑不同形制的代表作品進行了認真分析,指出其優劣得失:“《張猛龍碑》在北朝諸碑中,名為冠冕。龍門諸記,豪氣有餘,而未免粗獷逼人。邙山諸志,精美不乏,而未免於千篇一律。”這裡啟先生充分肯定了《張猛龍碑》的藝術價值,認為乃北碑之冠(唐初楷書大家歐陽詢就明顯受到此碑的影響)。但啟先生又同時指出洛陽《龍門二十品》豪氣有餘而未免粗獷,洛陽墓誌雖精美,卻千篇一律,缺少變化。

“師碑”還是“師帖”?

《張猛龍碑》局部

在學唐楷還是學魏碑的問題上,啟功先生將唐碑和魏碑進行比較後認為:“北朝碑率,鐫刻粗略,遠遜唐碑,其不能詳傳毫鋒轉折之態處,反成其古樸生辣之致,此正北朝書人、石人意料所不及者。《張猛龍碑》於北碑中,較《龍門造像》,自屬工放,但視《刁遵》《敬顯雋》等,又略見刀痕,惟其於書丹筆跡,有合有離之間,適得熟甜辣味外之味,此所以可望而難追也。”這裡啟先生說明了唐碑的長處是鐫刻精細,能詳傳筆鋒,變化豐富。而北碑卻鐫刻粗略,過於率意,卻有意外的效果,可望而不可追,這是書人和石工未能意料到的結果。

啟功先生主張“師帖”的觀點和他一貫堅持的“師筆”的觀點是一致的。先生詩云:“少談漢魏怕徒勞,簡牘摩挲未幾遭。豈獨甘卑愛唐宋,半生師筆不師刀。”啟先生認為學習書法應該多看墨跡,多臨墨跡,多“師筆”而少“師刀”,因為墨跡活,能夠看到古代書法家的行筆軌跡,容易理解其中的奧妙。關於墨跡和碑誌的辯證關係,以及對我們學習書法的功效,啟先生說:“運筆要看墨跡,結字要看碑誌。不見運筆之結字,無從知其來去呼應之致。結字不嚴之運筆,則見筆而不見字。去恰當位置之筆,自覺其龍飛鳳舞,人見其雜亂無章。”在這裡啟先生辯證地說明了學習墨跡和碑版、墓誌的不同效用,古人的墨跡筆道清楚,層次分明,容易看出用筆的來龍去脈,連帶和變化。而碑刻和墓誌則不然,它是經過鐫刻後,二次加工的作品,加之天長日久的風化,與作者的原創作品已明顯不同,最主要的是我們根本無法看清楚筆形、筆意和筆趣的變化。但臨習碑誌可以學習古人的結字位置,因為任何碑刻墓誌再經過鐫刻,它也基本保持了原作的風格面貌,結字位置不會有大的變化。

“師碑”還是“師帖”?

左《聖教序》局部 右《蘭亭序》局部

這裡,我們舉出書法教學中要求學生必臨的王羲之的《蘭亭序》和《聖教序》來說明問題。這兩件作品雖然都不是王羲之的原創作品,卻都是我們學習王羲之行書最好的碑帖和範本。《蘭亭序》是唐代書法家馮承素的臨摹之作,《聖教序》則是唐代懷仁和尚的集字所為,前一個是墨跡,後一個是碑刻,而且是集王羲之書法之作。按照啟功先生的觀點,我們學習王羲之的行書最好應該先從墨跡本《蘭亭序》入手,這樣容易抓住王體行書用筆和結字的細微之處,如筆畫的粗細、方圓、藏露、巧拙、映帶等,結字的奇正相生,平中寓險等。而集字石刻本《聖教序》,則不容易看出這些特點,因為石刻本身經過了再次加工和創造,和墨跡相比,缺少原創的筆性和筆趣,僅存大概的形體而已。一般書法家學習王體行書都是先臨《蘭亭》,後法《聖教》,將墨跡本和石刻本結合起來學習,收效不錯。《蘭亭序》的筆意墨趣濃厚,學其用筆的長處和細處;《聖教序》的字形較多,結構嚴謹,學其造型的變化。

啟功先生看問題是辯證的,十分注重事物正反兩方面的特點。不像有的書論家,把魏碑抬到了不適當的地位,認為就好得不得了。這種觀點對當代書壇影響極大,使得一些初學者,舍唐楷而學魏碑,以生澀、粗率、狂怪、歪醜為美。在我們的一些書法大賽和展覽中,凡是認真寫唐楷者,即使寫得再好,也與入選和獲獎無緣。而一些初涉書壇,臨寫了幾天魏碑墓誌的作者卻屢屢獲獎。還有人提出了“唐楷過時論”的觀點。怪不得有人提出要反對“醜書”。看來確實到了不改不行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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