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公安局通泉派出所疫情期间快速破获一起伤害他人案件

3月8日下午,明水县公安局通泉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秦某(系化名)报警称:秦某与其邻居王某(系化名)因清雪发生口角,王某持塑料锹将秦某及其母亲倪某(系化名)砍伤。接到报警后,通泉派出所民警迅速抵达现场控制犯罪嫌疑人,同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确保案件证据链条的完整。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对其伤害他人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人已被依法给予刑事强制措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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