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龍一男子因拒絕這事被司法拘留15天!千萬別這麼幹了!

安龍一男子因拒絕這事被司法拘留15天!千萬別這麼幹了!

近日,被執行人李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被安龍法院司法拘留15天。

2019年9月24日,原告蔣某與被告李某、陸某承攬合同糾紛一案的民事判決書生效後,蔣某向安龍法院申請執行李某、陸某支付報酬38596元。在執行過程中,安龍法院依法通過網絡查控凍結了李某、陸某的銀行卡,但凍結金額不足以支付。執行法官便用電話通知李某、陸某到辦案地點,陸某到達後承諾在合理期限內履行給付義務並獲得蔣某同意。但李某多次接到執行法官電話通知後拒不到場,還以各種藉口推諉耍賴,甚至將執行法官手機號碼設為黑名單規避執行。2020年3月11日,執行法官依法將李某從家中傳喚至辦案地點,李某拒不配合,堅決拒不履行,且態度極其惡劣一直持續到下午仍未轉變。

安龍一男子因拒絕這事被司法拘留15天!千萬別這麼幹了!

根據李某的上述行為,安龍法院按照安龍縣疫情防控工作和上級法院關於妥善採取執行強制措施的要求,依法決定對李某司法拘留15天。同時將李某送至安龍縣醫院進行健康體檢,並增加核酸檢測項目。確定無異後將李某送至安龍縣拘留所。在拘留所門前李某才幡然醒悟,積極聯繫家人湊集執行款項,爭取提前解除拘留。

當前,正處疫情防控期關鍵期,安龍法院將持續做到“疫情防控不鬆懈,執行工作不停歇”,在落實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用足、用活、用好信息化手段和各種強制措施,全力打擊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行為,確保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在特殊時期也能及時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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