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交通事故赔偿金额难协商,起诉到法院获赔28万元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凤台县人民法院毛集法庭法官采取“电话+微信”方式进行调解,使3名当事人成功拿到28万元赔偿款,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1月7月19时,陈某驾驶机动车与陆某驾驶的三轮车相撞,致陆某受伤住院治疗,后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该起交通事故中双方负同等责任。

陆某死亡后,由于赔偿金额未能协商一致,陆某的三个子女将陈某告到法院。因为陈某驾驶的车辆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遂将保险公司一并起诉。

受疫情影响,该案本可以延期审理,但法官考虑到三原告因父亲死亡一直沉浸在痛苦之中,如果该案能够早日妥善解决,对其家庭也是一种慰藉。于是,法官分别通过电话、微信与三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达成由保险公司赔偿12万元,陈某赔偿16万元的协议。协议签订当日,陈某便通过微信支付了16万元赔偿款,保险公司加快理赔流程,也迅速赔偿到位。

陈雪 储士宏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张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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