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异议之诉期间,执行案件该咋办,是否继续执行

异议、异议之诉期间,执行案件该咋办,是否继续执行

异议、异议之诉是对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可能构成违法行为的一种救济途径,可以由当事人提出也可以由案外人提出,那么对于这种可能的违法行为的救济在处理期间,执行案件是否还能继续执行呢,今天小编就这个问题给大家具体说说。

异议、复议、异议之诉都是法律规定的给予执行阶段被损害利益的人的一种救济手段,而且这种救济手段的门槛非常低,所以对案件的影响也是很大的,因为门槛低,就会有很多相关人可以提,提完后就需要审查处理,这些都是需要时间的,这样势必对当事人实现自己的权利会有所影响,特别是时间方面的,所以对于这个期间案件的执行问题,我国法院也分情况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异议、异议之诉期间,执行案件该咋办,是否继续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案件在异议复议期间,原则上是不停止执行的,但是有所限制,可以对执行的标的进行控制措施,比如查封、扣押、冻结,但是不能进行处分,还有就是正在进行的处分要先停止,比如正在拍卖的标的物被提异议了,那么就先暂停吧,等异议处理完再处理,这么做主要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浪费司法资源,毕竟异议复议的时间都比较短,十五天时间,很快也就过去了。

既然是原则上停止执行,那肯定有不原则的时候,比如为了防止滥用异议复议的权利,防止债权人的权利因异议复议审查被过分拖延,申请人提供了充足的担保,法院是应当继续执行的,相反的,如果异议人提供了充足的担保,法院是可以考虑停止执行的,大家注意,一个是可以,一个是应当,别看两字只差,可是天壤之别。这也体现了执行更侧重于实现债权这一基本的原则。

异议、异议之诉期间,执行案件该咋办,是否继续执行


但是对于异议之诉就不同了,大家都知道,异议之诉就是打官司,打官司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那可不是十几天能解决的事情,如果这个时候停止执行,那对申请人实现债权来说是非常的不公平的,所以说案外人异议之诉期间,原则上是不停止执行的,除非审判阶段出具相关的手续,不过这也只是法律的规定,在现实中却很难实现,原因是多方面的。

对于提起异议之诉的案件,作为案件承办人,往往会有很多顾虑,比如担心损害到真是权利人的权利,处置后有可能导致权利人彻底丧失物权,当然最担心的是错误处分会引起国家赔偿,当事人上访等情形对自己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所以异议之诉期间一般情况下是停止执行的,要是执行的话,现实中也是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这样也是对承办人负责,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说,案件执行过程中,一旦被提起异议复议或者异议之诉,案件一般都会暂停执行,等这些都处理完后再执行,这样对谁都好,也就是因为这样,现在一些人就利用这一点,不断的提起异议来拖延执行,这也是法律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来说也是没有更好的办法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