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有劳动纠纷,申请了仲裁,暂时没有去公司上班了,公司要求办理离职手续,需要注意什么?

用户61438853778


你提的问题中,包括劳动纠纷、仲裁、上班、离职等四个关键词。现依据题设,就公司要求办理离职手续,而需要注意的事项,提醒你如下:

一、首先要注意,你在劳动仲裁申请中,是否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及与之关联的诉求

根据题设,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仍处于存续状态。公司在此时如要求你办理离职手续,那么你应当依据在劳动仲裁中,是否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诉求而分别处理:

1、你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诉求。公司要求你办理离职手续时,你有两个选择:(1)告知公司在劳动仲裁中一并解决,而没必要再去公司办理离职手续。(2)按公司的提议,去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协商如达成一致,并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接下来,你就可以撤回劳动仲裁中解除劳动合同的诉求,而继续其他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在仲裁程序中继续去解决解除劳动合同及关联诉求。

2、你未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诉求。公司要求你办理离职手续时,你应关注以下各注意事项。

二、注意公司是否会以你旷工为由,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

你的题设是在劳动仲裁期间,暂时未去公司上班。《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为规范劳动用工、加强劳动纪律,一般会将超出矿工天数(如3天、5天等)的上限,设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这样公司就可以把旷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反劳动合同法关联在一起。

如果你未上班的情形触发了公司规章制度的这一规定,且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合法、也已向你公示。你的“暂时未去公司上班”,也没有正常休班、休假的情形,那么单位完全可以此为由,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而无需向你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

三、注意公司可能是以你自愿离职的方式,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三种:一是双方协商、二是劳动者提出、三是用人单位提出。在《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七类情形中,是不包括在用人单位不违反劳动法,而劳动者通过自动离职、辞职、直接走人等方式主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

在你的题设中,“公司要求办理离职手续”的做法,很可能就是在固定是你自动离职、进而规避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证据。一旦对此情形签字而果真被当作证据的话,你得不到经济补偿,就是大概率的后果了。因此,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注意解除合同的提出主体、原因及归责问题。

四、注意公司与你虽然都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不给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有义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该证明既是公司在15日内给你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期间起算点,也是作为你失业、将来再找工作的一个重要证据。这类证据可以备而无用,但不能用时无备。很多劳动者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注意不到的,往往就是这一点。

五、注意公司只和你谈解除劳动合同及工作交接事宜,而故意回避依法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为你补缴社会保险费等涉及你劳动合法权益的事宜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一方面,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另一方面,在符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时,用人单位在办结工作交接时也应一并支付。《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为职工缴纳其应当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因此,公司要求你办离职手续时,一定要注意你的外延的合法劳动权益是否得到落实。具体包括:工资是否全部结清、加班费是否依法按倍数支付、经济补偿的支付是否足额、社会保险费有无欠缴等。

综之,在劳动仲裁程序中,单位又主动要求你办理离职手续,这是两类情形的叠加。这时,你就更应该熟悉解除劳动合同的各类情形,注意各种可能出现的人设陷阱,进而才能正确地维护自己合法的劳动权益。


周律师工作室


和公司有劳动纠纷,申请了仲裁,暂时没有去公司上班了,公司要求办离职手续,需要注意什么?由于你没有描述清楚仲裁的内容是什么,你在仲裁中的仲裁事项是否得到了仲裁部门的支持等。但是不管哪种情况,和公司的关系基本上已经破裂,办理离职手续完全是应该的。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仲裁结果还维持劳动关系的情形。如果仲裁文书没有仲裁你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你有理由要求继续在公司继续工作,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享受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要求你办理离职手续,那在办理离职手续之前,需要和公司协商经济补偿或是赔偿事宜。公司要求办理离职手续,是属于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应当按照在公司工作一个月,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标准为本人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是劳动仲裁解除了劳动关系的情形。如果劳动仲裁属于解除劳动关系的,判决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或是赔偿金的,在办理离职手续之前,应当要求公司计算经济补偿金或是赔偿金;如果仲裁判决你有过错,公司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或是赔偿金的,那就是办理好工作交接,请公司出具离职证明书,离开公司。

三是结清在职时的工资和财务借款等。如果办理离职时不涉及到经济补偿、赔偿等事宜的,要结清在公司工作时工资,如果有借款的要尽快还清借款,并向公司索要还款收据。

四是办理好工作交接。办理工作交接是办理离职时的必须程序,虽然和公司打了官司,提起了劳动仲裁,不管官司输赢,都要有君子之肚,不给老东家找麻烦,不给老东家找自己的麻烦提供借口,好聚好散这是职场规矩。

五是办理好五险一金的相关事宜。如果离职后,自己的五险一金在同一个统筹区的,不用转接社保关系,,离职后重新找到工作的,可以由新单为继续缴纳,暂时没有找到工作的,可以由自己继续缴纳;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五险一金的,可以按照仲裁文书的要求,要求用人单位补缴自己的五险一金。

总之,只有按照仲裁内容,履行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按照仲裁文书的事项办理离职手续,这样才能缓解劳资双方的关系,既不给自己,也不给公司找麻烦,这是君子所为,也是职场人士的基本准则。


帮兄爱唱歌


这个真的要注意,一不小心可能还会影响你的劳动仲裁。

首先,我们要看你和公司劳动仲裁中,有没有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经济补偿金等的请求。

如果有,那么你不去公司上班完全没有任何问题。如果没有这项请求,而只是对拖欠工资等进行劳动仲裁,那一定要注意。总之,这是一个基础条件。

其次,不论是自己离职还是被迫离职,还是去申请劳动仲裁来离职,工作交接是必须的,但办不办离职手续要看情况。

1、无论什么情况,离职工作交接都是必须的义务,所以我们可以回去公司针对工作交接进行处理,包括退还公司的物品等,但是否要办其他离职手续,看以下。

2、如果是申请被迫离职,连离职交接都可以等劳动仲裁结果出来后再去做也可以,或者可以回去仅仅对工作交接进行处理,不用写什么离职单或者签什么解除劳动关系协议。

3、如果是公司辞退,且公司出具了盖公章书面通知书,同样只需要按公司要求办理工作交接,而不需要填写什么离职申请或解除劳动关系协议。

总而言之,在劳动仲裁没有出结果前,你和公司不要签任何有关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包括辞工书】,只能履行工作交接的义务,也就是内容上只针对你工作的移交和物品归还,不能有其他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文字。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打听生活


建议如下:

1. 在劳动仲裁结果出来前,您还是公司的员工。应继续并遵守公司的章程。注意公司的员工手册中的相关条款,保留好打卡记录,记录上班的有效性。

2. 不要发送、同意并签署任何辞工单、离职申请等书面证明。

3. 若公司需要交接,可主动要求在交接后签署交付文档,并一式二份保存。

4. 保持一个健康的心态面对问题。


stone567cn


楼主你好,和自己的工作单位有劳动纠纷,并且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暂时没有去工作单位上班,公司要求办理离职手续,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一般这种情况自己千万不要申请离职,因为离职以后自己所能够享受到的一些待遇,也就没有办法正常享受的,你比如说企业如果说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你就可以享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还可以享受到失业金的待遇,但由于你自己提出离职就无法获得这两方面的待遇了。

而且你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所以说劳动仲裁方面一定会出具一个结果的,那么你完全没有必要着急,这一段时间在劳动仲裁部门出具仲裁结果以后,那么根据劳动仲裁的结果,由企业单位正常的履行就可以了,所以说你虽然这段时间没有去企业单位工作,但是等待劳动仲裁的结果就可以了,因为劳动仲裁结果出来以后,我相信一定会朝着你的有利的方向去发展的。

这个时候企业单位,该怎么履行责任就应该怎么履行责任,所以说自己主动提出离职很明显是不合适的。对于自己来说是得不偿失的,所以说你再拖延一段时间,那么等劳动仲裁结果出台之后,再去跟企业单位协商赔偿或者说自己利益受损的事情。


懂社保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分为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两种情况。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经济补偿):(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 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伤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伤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以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所以自己要多注意,不然就没有补偿了。


飞流小清新


楼主你好,和公司有劳动纠纷,申请了劳动仲裁,暂时没有去公司上班,公司要求办理离职手续,需要注意什么问题?这个办理离职和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截然不同的结果,所以说我们自己去主动办理离职,那么是享受不到企业单位,所给我们发放的经济补偿,同时也享受不到相应的失业金待遇。

但反之由企业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以后,那么你既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应该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还应该按照失业人员的标准去申报失业金的待遇,所以说失业金的待遇你也能够正常的来领取。

所以说我们需要注意的就是,不能够轻而易举的自己提出离职,尽量由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对于自己来说才是更加有利的,而且你申请劳动仲裁,在申请劳动仲裁以后,那么劳动仲裁部门一定会出具一个结果,那么这个结果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企业单位也都需要无条件的来进行执行,所以说你该享受到的一些利益都应该正常的享受,而不应该主动提出离职。


社保小达人


仅管在劳动仲裁期可以办理离职手续,劝你不要办!

劳动仲裁结果没有出来,仲裁结果是否满意?是否需要申请上一级复审?是否要走司法诉讼程序?

这些你都不知道?

你申请劳动仲裁时是以在职劳动者的身份,如果离职没有了劳动关系,继续仲裁或诉讼时身份变了。

诉讼主体资格就变成了XXXX公司前员工……

劳动合同解除涉及到经济补偿或结清薪酬及社保等费用,涉及到解除合同的责任问题,所以要慎重!

如果你劳动仲裁的是工资待遇等纠纷,在解除合同时就要理清头绪,不然的话问题就比较麻烦。


颂戈44341677


我说下我的想法,由于你没有说明和企业之间是什么样的纠纷,所以不是很好判断你是否可以办理离职手续。我的建议是:暂时先不要办理。

1、仲裁有些事项规定了时效性,以免企业拉长时间成本。

2、不排除企业在你办理离职时做手脚,诱导性的录音或录像等。

3、在你不办理离职手续期间,严格意义上讲你还是单位的职工,单位仍需承担你的保险,对单位无形中也施加了一些压力,有助于仲裁纠纷的解决。

以上,希望可以帮到你。


劳资纠纷砖家


如果决定离职,去办理手续的时,要注意单位让您签订的手续里,是不是包含对您仲裁有影响的表单

离职时,需要签订相关表单,例:离职交接表、离职申请书等,在表的下面会备注一些文字。例:年假已休完、不在存在劳动争议等条款存在。签字的时候请自诩阅读签字内容。因为一般情况下只要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希望对自己的合法权利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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