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疫”線的調解員

2月26日,晴。7:30,在頓谷鎮舊金村調解群眾道路通行糾紛;11:30,在頓谷鎮頓谷村梁姓群眾與馬門村龐姓群眾墳山糾紛現場調解;17:20,到馬門村調解群眾排水糾紛……

這是博白縣司法局頓谷司法所人民調解員張敬文的工作日誌。在玉林市,有上萬名像張敬文一樣逆行在戰“疫”一線的人民調解員。他們奔走在調解一線,維護社會安全穩定和諧,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做出積極貢獻。

“張所長,我們村有兩夥人在爭吵,弄不好要打起來,麻煩你快點過來!”2月15日8時30分,張敬文接到群眾打來的電話後,馬上和同事做好工作交接,趕往事發現場頓谷鎮登山村。

登山村甘姓家族和馮姓家族因共用土地的權屬問題發生爭吵,現場聚集多人,其中一方聲稱要武力解決矛盾糾紛。為避免病毒傳播,張敬文一邊勸導群眾,一邊向鎮領導彙報情況。隨後,張敬文與頓谷鎮聯防聯控小組人員勸散聚集群眾,再分頭找到兩姓人家的代表瞭解糾紛原因,並從情、理、法角度開展調解,還通過村廣播向群眾宣傳防疫知識。

次日一大早,張敬文和同事又來到登山村,找來兩姓族老及村裡老黨員參與調解工作。族老們深明大義,在廣播裡分頭給群眾做思想工作,從甘馮兩姓家族長期以來唇齒相依說到現在年輕人更應該友好互助,大家齊心協力發展村集體經濟。在調解員的努力下,甘馮兩姓群眾同意司法所的調解意見。雙方握手言和。

2月26日15時,陸川縣大橋鎮人民調解員陳偉明在大橋鎮大塘村調解完一起道路糾紛後,又馬不停蹄趕往該鎮陸透村調解一起鄰里排水糾紛。這是他當天參與調解的第三起群眾糾紛。

“農民群眾的文化程度相對較低,‘雲’調解不現實。雖然知道病毒傳染性強,但不面對面調解,解決不了實際問題,萬一群體性事件發生,會影響到疫情防控、社會穩定大局。”陳偉明對記者說。

“為了防止疫情在農村地區擴散,我們要求全市人民調解機構、人民調解員在群眾發生矛盾糾紛後第一時間前往勸阻、調解。從目前的情況來看,調解工作效果明顯,沒有發生一起因群眾糾紛聚集造成的疫情擴散案例。”玉林市司法局分管人民調解工作的梁雄仁副局長說。

據統計,2月15日至3月6日,玉林市司法行政部門共排查群眾糾紛1068次,調解糾紛453件,調解成功 340件。

2月22日,北流市和林明砧板廠開始復工。當天17時許,該廠新招工人李某在做開工準備工作時,發生意外事故身亡。事故發生後,李某家屬提出高昂的賠償金,工廠老闆急得一籌莫展:從人道的角度來說,他願意儘可能多的給予李某家屬補償,但從法律和企業的經濟能力來說,家屬的要求過高,超出了他的賠償能力,一旦按家屬要求的金額賠付,企業將面臨破產,生產無以為繼,工人面臨下崗。

北流市司法局接到通知後連夜組織調解工作組奔赴現場。調解工作組瞭解到,李某是家中的頂樑柱,其妻身體不好,家裡還有1個老人和3個幼兒,而北流市和林明砧板廠只是一個小微企業,抗風險能力弱,因疫情原因停工一個多月損失慘重,如果再承受鉅額賠款,企業很可能倒閉。但雙方訴求分歧過大,調解陷入僵局。

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調解工作組連夜研究討論調解方案及適用法律條款,同時盡力安撫死者家屬,引導他們提出合理訴求。此外,向工廠老闆普及相關工傷法律法規,提供法律諮詢服務。經背對背調解,2月23日20時,雙方同意按工傷賠償標準賠付賠償金。

這次調解不僅挽救了一家企業,也挽救了一個家庭。工廠老闆連連向調解組工作人員致謝:“我的廠子保住了,有政府的扶持和幫助,我們復工復產更有信心。”(□廣西法治日報記者 鍾小伶 通訊員 梁致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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