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變身“調解員” 助推案結怨解工作——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檢察院積極履職,化解社會矛盾

“遠親不如近鄰”,鄰里關係一直是我國傳統文化中的重要一環,古有“六尺巷”,今有“小社區”,友好和諧的鄰里關係對於社會穩定有著極其關鍵的作用。然而,伴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生活方式的變革,鄰里關係也面臨著新的挑戰,因鄰里關係處理不當而引發的糾紛甚至刑事案件不斷髮生。


檢察官變身“調解員” 助推案結怨解工作——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檢察院積極履職,化解社會矛盾


檢察官變身“調解員” 助推案結怨解工作——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檢察院積極履職,化解社會矛盾


檢察官變身“調解員” 助推案結怨解工作——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檢察院積極履職,化解社會矛盾


檢察官變身“調解員” 助推案結怨解工作——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檢察院積極履職,化解社會矛盾


檢察官變身“調解員” 助推案結怨解工作——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檢察院積極履職,化解社會矛盾


檢察官變身“調解員” 助推案結怨解工作——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檢察院積極履職,化解社會矛盾


2020年2月28日,本院受理了一起故意傷害案件,承辦檢察官經審查後認為本案系鄰里糾紛引發的故意傷害案件,犯罪嫌疑人主動到案,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提訊時也表示願意賠償被害人。承辦人遂向被害人瞭解案件情況,徵詢其對案件的處理要求。經與雙方當事人接觸後,承辦檢察官認為本案具有和解的基礎,化解當事人的矛盾,促成雙方和解,不僅對案件處理有幫助,更能做到案結怨解,消除不穩定因素,對於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要作用。基於此,承辦檢察官層報領導批准後,先後深入社區瞭解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在社區的表現、與鄰里相處的情況,並多次分別找當事人做思想工作,我院刑檢部門的分管副檢察長也親自參與到化解雙方矛盾的工作中,經多次溝通交流後,協同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所在社區的工作人員、派出所承辦民警和社區民警一起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最終促成雙方和解,犯罪嫌疑人對被害人進行了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和解後,根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節、認罪認罰等情況,本院依法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肖某相對不起訴,並在社區公開宣佈了本院的不起訴決定,犯罪嫌疑人肖某公開向被害人道歉,村小組、社區、司法所和派出所的相關人員參與了公開宣佈活動。

本案是我院貫徹落實高檢院在刑事案件辦理中化解社會矛盾、減少社會對立面要求的一次有益嘗試,也是檢察機關積極履行檢察職能、參與社會綜合治理、體現檢察擔當的現實表現,不就案辦案、不關門辦案,實現檢察辦案工作與社會治理職能的有效銜接既是檢察機關面臨的新挑戰,也是時代賦予檢察機關的新使命,從個案開始,從現在起步,為和諧社區、和諧城市、和諧社會的創建貢獻檢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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