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之書,本分數類

《易》這本書,作為完整之體系,自然分為數類。其中有名、有辭、有傳、有圖,將這些合起來就稱作《易經》。其實卦畫與卦辭、爻辭合而為經,其餘的還有孔聖所作之《傳》,以及前賢所創之圖。畫中有象,辭中有義,但是象與辭又非同類,而是卦象在前,文辭在後。文辭的由來也有所區別,有的屬於原辭,以口耳相傳的形式為後人所繼承;有的屬於後人推衍而成文;有的取自他《易》再繼續編纂其言;還有的屬於整合古今占候以明著其義。易雖自分數類,但無不以卦畫為主。卦畫自古迄今不改其原貌。雖然後來因為卦序的不同而有了先天、後天的殊異,但其原卦並沒有改變。就占筮而言,儘管有《連山》、《歸藏》的差別,但其本象並沒有更易。伏羲畫卦、文王附辭,雖是各有所制,然而易趣雖異,原卦無異;其功用有殊,但本象不殊。因為卦還是那樣的卦,象還是同樣的象。卦象不易,則意也不易;卦用無盡,則辭也無盡。卦具六十四,爻有三百八十四,這些都是恆定之數。諸如乾健坤順,震動艮止,巽入兌悅,水潤火炎,這些卦德、卦意都是確然不變的。學者欲通其變,自然應當先求其常;欲推其用,必然也應當先索其本。學者如果按照此基本原理進一步探求,那麼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及其《彖》、《象》之辭,位時之義,都可一一求得。凡記載於經上的,無論彖辭、爻辭,以及有關立卦的原由,甚至那些雖有前人闡發而意猶未盡的,學者也可進而一一研習。


《周易》之書,本分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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