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投資“虛擬貨幣”為餌發展下線非法謀利,新型網絡傳銷團伙11人獲刑

以投資“虛擬貨幣”為餌發展下線非法謀利,新型網絡傳銷團伙11人獲刑

集團化、公司化模式運營,以互聯網為載體,打著商務活動的幌子,以虛擬貨幣“鈦克幣”為誘餌,層層發展下線非法謀利。日前,由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劉某等十一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案宣判。

2017年8月中下旬,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民警端掉了一個新型特大網絡傳銷團伙。該傳銷團伙於2017年在西安市註冊成立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面向社會宣傳投資購買“鈦克幣”、租“礦機”即可獲豐厚回報。客戶用資金購買“鈦克幣”,並用“鈦克幣”在該公司通過網上虛擬交易的形式租用“礦機”,“礦機”每天生產“鈦克幣”以產生利益,可在公司網絡平臺交易。

同時,該公司以老客戶推薦新客戶、新客戶繳納租金獲得加入資格的方式,按照一定順序組成金字塔型層級關係,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

2018年7月,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犯罪嫌疑人劉某等十一人依法提起公訴。近日,被告人劉某等人分別被判處六至十二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華商報記者 寧軍 通訊員 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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