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人要懂:社交中,不訴苦、不煽情、不靠苦難來博取同情”你怎麼看?

時光瀲灩滴墨盛放1


我同意:

社交中,不訴苦、不煽情、不靠苦難來博取同情。

1、訴說自己的苦難,很難把握度。

你說的比實際的苦,那麼顯得矯情;說的不苦,又無法表達自己的鬱悶。

這個度實在太難把握了。

2、冷暖自知。每個人的生活經歷都不同,不論是職業、愛情還是友情。很難有人能完全感受你的感受。所以社交中,訴苦、煽情可能更多的是不被理解,不被接受,更別說靠苦難來博取同情。

3、你可以跟願意傾聽你的親人朋友去訴說,但是次數也是要合適的。

如果訴說次數過多,時間長了大家就會認為你是那種“無病呻吟的人”誰沒有苦難的時候,一直把自己苦難掛在嘴上的,其實根本不知道什麼是苦難。

4、訴說苦難的目的是期望得到幫助,而不只是抱怨。有種人心情不好時,會用惡劣的負能量把人推開,而不是期望幫助。他沒有把自己放在一個能夠被安慰的位置,反而是攻擊他人的狀態,好像他的不幸是人家造成的。如果你是這樣的人,那你要反省自己。畢竟期待周圍的人能夠有能力安慰你,真有點異想天開。


Ka咖


贊同這個觀點!記得網上有段話說:“不要隨便找人訴苦,因為20%的人聽了不關心,80%的人聽了會很高興”。

這段話很形象的說出:社交中,試圖訴苦、煽情,用苦難博取同情的話,這樣做不但沒用,還會成為別人的笑柄。

訴苦抱怨沒有用,不會有人真正同情和體諒

生活中,遇到不幸、痛苦、憋屈在所難免,有的人總是習慣於向別人訴苦,有時會不分場合,也不分人,逮誰就跟誰說自己的難處。

世界上沒有真正的感同身受,在你認為大破天的事情,在別人看來也許無足掛齒。偶爾的吐槽和訴苦,可能會換來安慰和同情,如果經常絮絮叨叨,那招致的是別人的厭煩。

因為沒有人願意當壞情緒的垃圾桶,你的那些負能量滿滿的抱怨,沒有幾個人想真正去了解。

所以,與其在那裡怨聲載道,不如勇敢去面對這些苦難,積極想辦法解決問題,進行自我救贖。

自立自強,自強不息,盡力去擺脫困境

曹德旺曾經說過:“你跟別人講一天只吃兩餐飯,沒人同情你,只會笑話你。你要想走出這個困境,只有靠自己去奮鬥,去努力,只有自己,才會救你自己。”

求人不如求己,自己才是問題的根源。有時間去焦慮,去訴苦,去煽情,不如把時間和精力轉移到分析問題,發現問題,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上來。

就像魯迅先生說的那樣:“真的勇士,敢於直面慘淡的人生,敢於正視淋漓的鮮血。”

真正有責任心的人,有擔當的人,懂得苦而不言,痛而不語,把苦難當成一種歷練,在困境中選擇自立自強,咬牙堅持下去。

結語:苦難也是人生的另一種財富,它能讓勇者更清醒,更堅強。在人與人交往的過程中,不訴苦、不煽情,不用苦難博取同情,努力奮鬥,只有活得漂亮,才會贏來別人的認同和尊重。

我是:青桔時光,一個喜歡簡單生活,生活簡單的人,歡迎您的關注。


青桔時光


社會交往中,看上去涉及如錢、財、物、利等諸多利益,實際呀,根本的,就是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或者說是人心與人心的摩擦和碰撞,交織與共鳴!

而那些妄圖通過傾倒苦水,煽情搖火,或者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訴說自己的災難不幸、傷悲無奈,以此來博得同情、贏得好感、求得恩惠的人,其下場,不僅如意算盤很難達到,而且還會更可悲,更可憐,更可恨,更可笑!

所以,上面問題裡所談的問題,其要求和做法,我很贊成!

因為,這些手段,或者叫套路吧,實話說,那都是在自導自演的一場“苦肉計”,打的是一副“感情牌”。畢竟,人心都是肉長的。人非草木,孰能無情?這雖能感動別人,博取同情,達到所願,但這都是暫時的,絕非長久之策。

你想,用一次“煽情”,使一回“苦難”,別人會相信。若繼續使用,一來這情感勢必會慢慢變淡,這苦味勢必會緩緩減色;二來,別人聽過了,聽膩了,自然就不會再激起自己同情的慾望來。你想,是不是這個道理?

再者,社會生活裡,人與人之間的交往,貴在交心,若通過別的方式、手段,那要麼是酒肉朋友,或者金錢朋友,抑或是口頭朋友,都像浮萍,根基不紮實,不牢固,也絕非能成為金蘭之交,甚至生死之交。唯有通過心碰撞交來的朋友,才是恆久的,牢固的,緊密的,真情的!

社交中,你要想博得別人的羨慕、讚揚、敬重,唯有讓自己學識淵博,能力非凡,技藝超群,出類拔萃。一句話,憑靠自己的真才實學,才能站穩腳跟,才能博得敬仰,才能發出自己耀眼的光芒來,從而吸引更多更多的真心追隨者,爭先恐後的鐵桿粉絲們。

你說,是不是呀?

所以,社交中,人要懂:不訴苦、不煽情、不靠苦難來博取同情。這是很可取的,值得借鑑學習的!

望與諸君共勉!


手寫我心


我認同這個觀點,下面進行詳細分析:

訴苦是在傳遞負能量

訴苦,就是向別人傾訴自己的苦衷,這是一種負能量的傳遞方式。

一個人有苦衷,有難過的事,有煩心事,就想找別人傾訴,親朋好友聽到了會進行安慰,會表示同情。

在社交中,如果是向一個還不太熟的人訴苦,那就會被這個人貼上一個“喪”的標籤。這樣很難再引起別人的好感,社交中失去了對方的好感,那麼社交就沒有了意義,沒有了價值。

人們對同一個人的同情是有限度的

魯迅先生筆下的祥林嫂,二次回到老東家的時候,帶回來的,是她孩子阿毛被狼叼走的故事,起先她靠著這個故事成功地博得了老東家的同情,留下了她,她靠著這個故事博得魯鎮所有人的同情,後來,這同情便麻木了,不再是同情了,是無視,是譏諷。

所有人都會揹她的話了,每當她說起:“我真傻,真的”。別人就會立即說上一句:“是的,你是單知道雪天野獸在深山裡沒有食吃,才會到村裡來的。”一句話終結她對獲取同情的幻想。

依靠同情的社交,起先可以獲得別人的同情,卻不能一直博取別人的同情,同情有限度,終究會麻木。

社交最重要的是分寸

社交,靠的是禮儀,與人接觸時,對方看到的是的行為舉止,待人接物的方式。一開始就向人吐露自己的遭遇、不幸、通過煽情的方式與人交流,得到的絕對不是朋友,最多是一個同情者,甚至是“假裝同情者”。

社交中最重要的是分寸,交往的不同階段可以說不同的話,做不同的舉動。靠訴苦,煽情,靠苦難獲取同情,這本身就失了分寸。

訴苦,煽情,可以向知心人吐露,與知心人共同分擔彼此的不幸,分擔彼此的苦難,攜手度過難關。

總結

感情是最無法感同身受的,同情也只是一時的情感相通。如果要靠苦難來獲取同情,那麼就要做足心理準備,因為苦難的經歷,每出口一次就會貶值一次,最終一文不值,變成眾人鄙夷的笑談。


泊雨渡風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我覺得你說的有道理但不全對

社交是一種互動交流的社會活動。這種活動的基礎是以相互且平等為基礎的。社交可以促進人們的精神交往,也可以促進物質交流。推動社會發展。

在社交中訴苦,煽情來博取同情這種行為也不是完全不可取的。但得看博同情的目的是什麼。如果是真的有難處而又沒辦法解決時,只能通過用訴苦,煽情博得社會的同情,從而解決難處,其實也無可厚非。但如果以斂財,獲得影響力,社會地位而用訴苦,煽情來博得社會的同情,利用了人們的善良為自己達到利己目的。這是極其無恥的。還有一種行為是找一個對象故意訴苦,煽情發洩心中憤懣,意在損害他人利益,傳遞負能量,這種行為是不值得同情的。


麥序先生


越來越喜歡這樣的人,不訴苦,不煽情,不靠苦難來博取同情。世間萬難中,每個人都還在按部就班的生活,早起的小米粥,月下的煮毛豆。他們生息、繁衍,生生世世。漫長的一生充滿苦難,但卻被他們當成了遊樂場。這大概才是人生的意義,無論如何只要還能生活,就值得歡喜,慶賀。





標峰理評論


既然限定範圍是社交中,那麼“不訴苦、不煽情、不靠苦難來博取同情”在一定程度上是沒有錯的。

首先,社交,是指社會上人與人的交際往來,是人們運用一定的方式(工具)傳遞信息、交流思想的意識,以達到某種目的的社會各項活動。這說明社交相對於和家人朋友相處更顯得官方和不親密。



人們一般很容易記住別人的第一印象,陽光積極的人容易給別人帶來歡快和輕鬆的感覺,陰暗消沉的人往往會讓人覺得氣壓低、不舒服。在不熟悉和不親密的社交圈中,向別人展現自己的苦難,很可能表面上得到的是敷衍的安慰,實際上給別人留下消極的印象。正如“祥林嫂”一般,從最開始的被人同情,嘆息,到後來大家對她的不耐煩,產生這個轉變正是因為“祥林嫂”不斷地以自己的苦難和悲痛博取大家的同情。


社交一般是大家傳遞信息和交流思想的方式。既然這樣,相對於積極樂觀和陰暗消極,人們更容易傾向於積極樂觀。此外訴苦和煽情在一定程度上來講都是在宣洩自己的感情,對於聽者來講,扮演的角色更像是回收消極情緒的宣洩口,在這樣的情況下,不僅可能不會得到別人的同情,反而會使人厭倦。

宣洩不開心和訴苦的對象更應該是常伴你左右的好朋友和家人,真正在乎你的人才能更好地幫你釋放壓力和放鬆心情。此外,更應該擁有一個好的心情和積極的心態,不順心的事十之八九,不被陰暗吞噬,最好的辦法是用陽光驅散陰霾。



拜悟人生


你好!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答:有人說“人要懂:社交中,不訴苦、不煸情、不靠苦難來博取取同情”你怎麼看?

我非常認同這樣的說法。其原因有以下三個方面:

1,在社交中,我們展現在別人面前的應該是懂禮貌、講道理、做人做事落落大方的形象。讓別人感覺你很陽光,是一個正能量的人,值得和你交往,這樣你會贏得很多的朋友,更會贏得別人的尊重。

2,俗話說“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任何人都有自已脆弱的一面,苦難也好、傷心也罷,只能放在自已的心裡,沒必要讓別人去知道,即使博得了別人同情又能怎樣?因為別人解決不了你任何困難!你把別人當垃圾筒誰會願意?人都想聽積極的一面,成天把自已 的苦難掛在嘴上的人是最笨的人,難得聽你訴說那是給你面子,次數多了,別人都會心煩!

3,打造自已的社交圈,是靠自已的實力來贏得,現在的社會競爭強、壓力大,人人都需要吸收更多的正能量,因為正能量是積極的、健康向上的、催人奮進的,能給予別人幫助,能讓別人有所收穫,這才是我們在社交時應該做的事情!

如何跟人去打交道是一門藝術,多琢磨、勤思考,做一個善解人意的人!這樣人人才會喜歡你、記得你!


活性的才是特殊的


要判斷一個人的社交行為有沒有作用是不是一個好的行為要看這個人的出發點。不要說有目的性的社交不好,每個人的社交都是有目的性的,就算這個目的可以不是當下的。如果一個人對自己的遭遇很難過,十分需要別人的安慰。那麼他的訴苦、煽情就是有效行為,但這種行為也要找對傾訴人群和傾訴的頻率。人們都說這樣的人會讓人覺得像是祥林嫂,可是祥林嫂確實是有令人同情的遭遇的,她最後會讓人反感的原因在於她一直在說,而且一直在對同一些人反覆的說。

所以說,有社交中受挫有時候真的不是話題的問題,而是要找對人說對話,而且知道適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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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二點:

1、人性的善與惡

社交當中,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瞭解,都停留在表面。

沒有歷經時間檢驗的品質,交往之中,淺嘗輒止為上策,不要輕易讓別人獲得傷害自己的機會。

2、人性的趨利避害

人,都向往美好生活,即使有人願意聽你訴苦,但訴苦的內容或多或少都會影響到對方原本的心情,又或者牽扯出負面的情緒。

幾乎每個人,都有著自己的價值觀以及經歷,而苦難,它只是苦難而已,並不能為別人產生什麼價值。

所以,對於人與事物的喜好,以及接受的底線,人人各不相同。煽情,往往很多時候,別人會覺得是一種虛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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