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離石區工傷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認真貫徹執行工傷保險費階段性減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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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離石區工傷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認真貫徹執行工傷保險費階段性減免政策


離石區工傷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認真貫徹執行工傷保險費階段性減免政策


根據山西省人社廳(晉人社廳[2020]12號)、呂梁市工傷保險中心(呂工傷險[2020]12號)文件精神,我中心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認真貫徹執行工傷保險費階段性減免政策,具體辦法如下:

一、關於減徵政策執行

(一)減徵範圍:已參保的大型企業(職工人數大於1000人或年營業額超過2億元);

(二)減徵期限:2020年2月1日-2020年4月底;

(三)減徵辦法:按上期徵繳費率標準減半徵收。

二、關於免徵政策執行

(一)免徵範圍:已參保的中小微企業(職工人數小於1000人或年營業額小於2億元);

(二)免徵期限:2020年2月1日-2020年6月底;

(三)經辦要求:期間免徵工傷保險費,但相關企業仍需按日常規定及時提供參保繳費人員信息。

對於已預繳的工傷保險費,按減免政策核算後,減免餘額將自動轉入“待轉基金”,相關企業後續參保繳費時可直接使用。

三、關於緩繳政策執行

(一)緩繳條件: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參保企業,可以申請緩繳;

(二)緩繳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6個月;

(三)經辦要求:符合緩繳條件的,應簽訂緩繳協議;緩繳期間,相關企業仍需按日常規定及時提供參保繳費人員信息;緩繳期間不徵收滯納金;緩繳期間發生工傷的,按正常繳費狀態享受工傷保險基金待遇。

目前,10戶企業享受減繳政策,涉及職工9105人,減繳金額151萬元;23戶企業享受免繳政策,涉及職工1741人,免繳金額27萬元。

未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的企業,按要求及時在工傷保險中心辦理,確保正常享受工傷保險基金待遇。

2020年3月6日


【告知】離石區工傷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認真貫徹執行工傷保險費階段性減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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