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出嫁彩禮錢該不該給爸媽?

李原草


作為父母來說,女兒出嫁,彩禮錢一定是不能少的。說點難聽的,以後男方想鬧個離婚啦啥的,他不心疼人還心疼錢呢,也會三思的~其次再說這個彩禮錢,有的父母就照單全收了,覺得是應該的,但相信大部分的父母是不會要孩子一分錢的。雖說彩禮是給了父母了,但也會在出嫁時一同陪回去的,不為別的,只為女兒好做人呢,也讓婆家高看一眼,這樣以後女兒的日子才過的更好,才不會在被婆家說三道四的時候而自己張不開口。父母不給孩子做人,婆家也會低看孩子一眼的~永遠都是父母貼的孩子多,這樣女兒在婆家說話也能聲音大些[呲牙],這就是現實。父母做到那了,自然婆家說話做事也會掂量的[靈光一閃][靈光一閃][靈光一閃]


橘子貓蘭


記得多年前,我女兒學美術交費的時候,我老公開玩笑說:以後女兒的彩禮要100萬。

14年老公意外去世,對於女兒嫁不嫁,要不要彩禮,我都不怎麼上心了。

17年,女兒談了個男朋友。女兒問我:媽媽你要多少彩禮!我當時也就隨口一說:20萬。

想不到男方一下子就答應了。

原來男方家境不怎麼樣,沒多少存款,但男孩子本人沒錯,工資高有一定的積蓄。20萬彩禮是男孩子自己的工資。

18年他們租房結婚,19年他們在深圳買了套二手房(男方父母沒出錢)。當時還欠點錢,我把男方給的彩禮錢,再加上10萬,給了他們。

所以,我覺得女兒出嫁彩禮應該給爸媽。作為爸媽養育女兒幾十年的一點安慰吧。

一般的爸媽又會在女兒需要的時候還給她的,甚至會加倍奉還。


一葉草73


我的彩禮錢一直在我媽那。其實我不願意,但是又不想惹她們不開心。

我媽常給我舉這個例子:她同事一女兒剛結婚1年,突然患上腦血栓,女婿一家因結婚欠債拿不出太多錢給她女兒治病,老兩口拿了3萬塊錢給女兒交了住院費。

我媽常說:我給你放著彩禮錢,等萬一你有個三長兩短的時候,急用。

這個觀點我一直到現在都不理解。可能是因為我現在比較窮,特愛錢。你怎麼看,你覺得我該不該撕破臉要,還是就這麼放在媽媽那呢?


無名指的時光


女兒的彩禮錢給不給父母,主要看每個地方的風俗習慣。其實不論什麼地方,只要男方的經濟條件允許,還是應該給父母的。彩禮錢給不給女兒,要看父母的經濟條件,父母有沒有困難,父母什麼心態。

像我們這邊彩禮錢一般都給女兒帶走。女方多少還要加一點。我女兒彩禮要16萬。出嫁當天我給女兒26萬現金。因此我認為不論哪裡,只要父母生活有困難,彩禮錢應該給父母。畢竟養育之恩難以回報。


勝兵必勝


我認為女兒出嫁彩禮應該給爸媽。

一.不同地方風俗不一樣,有的地方彩禮是還回去的。談婚時父母彩禮要多少都是幫自己的女兒要,擔心自己女兒嫁過去會受委屈,有了彩禮這筆錢在女兒身邊,對女兒來說自身方便一點。

二.我認為彩禮應該給的是女生的爸媽,而不是男生的爸媽!因為女方父母辛辛苦苦的拉扯了二十幾年的女兒,捨不得讓她受苦受累,捨不得讓女兒受點委屈,長大了就被別人眼中的陌生人帶走了,在自己孃家捨不得幹活,去別人家伺候別人的父母,照顧別人的家庭,自己的父母一口力氣都沒有吃到自己的。這相當於從女生父母身上搶走了一件非常重要的寶貝一樣,女兒出嫁,父母的心在滴血,父母也是非常不容易的,所以我認為這錢就算要給爸媽,也是要給女生的爸媽,因為女生的爸媽真的太辛苦了!我爸媽也是……!

三.有的地方女方父母不但不要彩禮,彩禮不但一分不動的還回去,而且還要貼錢陪嫁自己的女兒。有的條件好的父母,多陪嫁一點,條件不好的,少陪嫁一點,反正多多少少都要貼錢陪嫁自己的女兒的,希望自己的女兒過得很好,幸福快樂!

四.有的特殊家庭,家庭經濟條件實在困難的,都將就用彩禮錢買東西陪嫁,因為他們也是沒辦法,家庭比較特殊,這種情況我覺得可以理解的,就算他們沒錢,也不會要女兒的彩禮,最多將就女兒的彩禮買東西送給女兒而已!不知道你們能不能理解,反正我是能理解的!

五.有少部分家庭確實是收了女兒彩禮來顧自己的兒子的,這部分人就是屬於重男輕女的封建思想,但是當今社會已經很少了。不管怎麼樣,反正父母養大一個兒女不容易,女生父母拿彩禮也是應該的!

總之,不管父母拿不拿女兒的彩禮,我認為自己的父母總比外人疼自己,你們說對嗎?特別是結了婚的女人,深有體會!






貴州羅甸的海豔


根據有關機關關於適用《婚姻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有關機關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沒辦結婚登記手續的;也就是說,不管雙方是經過訂婚了,還是舉行了婚禮,也不管雙方是不是已經生活在一起了,哪怕是已經生孩子了,當初雙方以結婚為目的所支付的彩禮!依據這一條的規定,都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當然,如果生有孩子,需要對方支付撫養費的,是另外一種情形,可以單獨要求撫養費,但彩禮需要返還。

(二)雙方已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沒有共同生活的;如果收取彩禮後,男女雙方只是結婚登記了,但並沒有在一起共同生活,這時雙方離婚的話,所收取的彩禮應當返還。

(三)婚前給彩禮給多了,導致對方生活困難的。一方收取彩禮後,進行了結婚登記,也一起共同生活了。但生活時間較短,並且彩禮收取高額,已經導致另一方家庭困難的,這種情形下,所收取的彩禮需要返還。


王歐娜


對於女兒出嫁彩禮分配,我個人觀點最好不要,親家是娶媳婦,而不是買媳婦,雙方父母商量置辦嫁妝,現在都孩子少,儘量不要難為對方,只要小夫妻恩愛就好。



用戶1496844948307


不應該給父母,並且父母還不應該要。有條件的父母還應該陪嫁點錢。父母養子女20年是花費不少。但是不應該在女兒出嫁的時候而轉變成買賣婚姻。父母養育子女是義務。將來子女也一定會進行反哺。畢竟女兒出嫁,將組建一個新的家庭,這個彩禮應該帶回去。1:彩禮帶回去會另公婆另眼看待,而且帶會有一定的地位。2:可以用這個彩禮共同建設更好的家庭。何樂不為!





田大波


這是家庭的事情。應該昨請處理。不是,應該不應該的問題。





Sh孫洪濤


有女兒的父母都必須明白一點:過去女兒結婚是女兒嫁到公婆家,然後承擔“生兒育女、相夫教子、孝敬公婆”等的傳統義務,傳統上她幾乎不再有贍養父母的義務,故女方家向男方家索取一定的財物(彩禮)無可厚非。但是,現在女兒結婚是男女雙方分別離開各自父母家單獨組織了一個新的家庭,然後開始他們人生中不可或缺的婚姻生活。但是法律上規定的女兒對父母應盡的贍養義務她還是必須要承擔的。至於中國女人結婚後還要工作賺錢的問題,這是國情所決定的,而且這錢也是用於自己小家庭的日常開銷,以提高自己家庭生活質量的,顯然這並不是中國男人強加給她們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