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问题多?广西将出新规:业主可看全程,验收细到一条裂缝

3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了解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管理暂行规定(2020年修订稿)》正在对外征求意见,拟进一步规范住宅工程质量和监督。


01

逐套验收,每户住宅主要验9大项


记者注意到,根据征求意见稿,逐套验收应当以验收时可观察到的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要验收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


(一)室内空间尺寸;


(二)门窗及玻璃安装质量;


(三)幕墙安装质量;


(四)墙面和顶棚面层施工质量;


(五)地面面层施工质量;


(六)防水工程施工质量;


(七)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八)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九)其他规定、标准中要求逐套检查的内容(护栏和扶手、排烟(气)道、裱糊、软包、橱柜、窗帘盒、窗台板、散热器罩、门窗套、花饰等施工质量)。


“和以前的规定相比,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幕墙安装质量一款,而且规定得更加详细。”自治区住建厅相关人士介绍,住宅工程逐套验收,不能代替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住宅工程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商品房问题多?广西将出新规:业主可看全程,验收细到一条裂缝

▲严格进行逐套验收可更好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02

购房者可现场观看验收过程


据悉,逐套验收的执行主体是施工、设计和监理单位,他们往往与开发商是利益共同体。如何增加公众、尤其是购房者的知情权?


以后,住宅工程验收是否合格,不能只由开发商说了算。”上述人士告诉记者,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在逐套验收实施期间开展“业主开放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邀请已购买住宅的业主代表到现场观看验收过程。


据介绍,在住宅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代建)单位应当先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一户一验,对已选定物业公司的住宅工程,物业公司也要参加一户一验。


商品房问题多?广西将出新规:业主可看全程,验收细到一条裂缝

▲南宁一住宅项目进行基础工程验收。


为更好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按规定,逐套验收时,住宅工程建设(代建)单位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5个方面的内容:


(一)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负责人姓名、电话以及办公地点;


(三)物业公司名称、保修监督电话;


(四)工程质量保修程序和处理时限;


(五)建设(代建)单位工程质量保修监督电话。


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在住宅单元入口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公示。


03

现场验收将细致到一条裂缝


按照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工程所有各套均验收合格后,验收组按套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后加盖各单位质量验收专用章的《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表》,并作为《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在房屋交付使用时一起交给住户。


自治区建设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未来按照新规定进行逐套验收,将细到房间里的一条裂缝,并在“逐套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这样就可最大限度地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