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上课打了不听话的学生手板,家长到学校要求老师90度鞠躬道歉,合理吗?

入画三分


老师打不听话学生手板有问有答。我到想问啥时间的,发生在哪个地方哪个学校?如果发生在现实,打手板不用讨论,就是体罚该处分。没有时间没有地点是不是虚设的。有关这类问题被议论校闹使老师的威信降低了多少请朋友们再思再想。


董兴国2


我小姨是小学老师,我小时候听到我小姨和我妈聊天,告诉我妈拧孩子脖子后面这块皮,很痛但是拧不坏,我妈记下了,我们小时候或多或少都挨过老师骂和打,最常见的粉笔头,我们爸妈从来不会对老师有意见,现在家长都怎么了,我自己儿子现在5年级,有次也是老师生气可能手挫他脑袋,回来告诉我,我只说了一句老师肯教训你,说明他还在意你,希望你好!


用户5023354776418


——我孩子要是有这种老师,我会很欣慰很放心的把孩子交给这种老师,起码这位老师有责任心,且希望老师一直这样严厉教育,为我孩子好,也是为我好。

——如果我是这位老师的话,我会立刻按照这个家长的要求,在全班同学面前,向这个同学鞠超过90度的躬,并保证以后耐心教育,坚决不让这个同学和家长不高兴,对这个同学坚持执行快乐教育方式,同样的,我也会在家长会上当着全体家长的面,向这个家长鞠躬道歉,保证对这个家长和孩子实行快乐教育。


用户7011590961


严师出高徒!我一直相信这个理。所以我在教育学生时,对那种讲好多遍都不改的孩子会用竹条打一两下手心(初中生),效果挺好,孩子一般不会再犯了。但我有个原则:家长会会告知家长我的做法,并出示竹条让家长看,不同意的可以先告诉我(至今无人告诉我不同意),打学生之前要告诉他为什么打他,并问他该不该打。这样一来,既达到了教育目的,也保护了自己。


凡尘故事


不合理,觉得家长无理取闹,你家孩子犯错了,老师适当的体罚,没毛病,没有严格的管教,以后不知道规律,老师也是为了孩子好。这家长太不懂事了,你家孩子是宝儿,自己在家教呀,我们小时调皮捣蛋,哪个没有被老师说过,哪个没被老师打过手心,当时觉得老师体罚自己了,现在长大了,觉得没有老师的严格管教,也许就没有现在自己这样的有规律,走入社会,没有人能惯着你了。当然老师不能那种恶意体罚


妮子86258752


老师打了不听话的学生手板,家长要求老师90度鞠躬道歉,从情理上说,不合理!从明文规定上来说,肯定合理。

一、家长要求道歉,合理

老师有惩罚学生时代权利,因为惩罚本身就是教育的一种方式。但不少家长和老师,却把惩罚认同于体罚。

《现在汉语词典》对惩罚的定义为:严厉的处罚。

“处罚”是什么意思呢?使犯错误或犯罪的人受到政治或经济上的损失而有所警戒。

“体罚”是用罚站罚跪,打手心等方式来处罚儿童的错误教育方法。

也就是说体罚并不在惩罚之内。所以我们常看到两种极端的老师:

认为可以惩罚学生,于是体罚学生,把个人情绪发泄到孩子身上。自然就出现了因为学生念不出生字,对孩子大打出手的老师?

认为不应该惩罚(把惩罚理解为体罚),于是放弃了应有的惩罚权利,教育只剩下“苦口婆心”,极端些的,就变成了“杨不管”式的老师。

“体罚打骂”在中国是有悠久历史的,“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这样老话多了去了。

一般来说,只要孩子没被打伤,无大碍,家长是不会对老师表达不满的,能让家长闹到学校的,只要不是杠精,多半是老师下手重了。

要求道歉也合理,因为体罚和变相体罚都是被教育部明令禁止的。


二、家长要求道歉,不合理

从情理上课来说,要求老师道歉绝不合理。

因为老师打手心表示还在意你,还愿意管你,是教师责任心的体现,家长应该感谢才对,竟然还让老师道歉?!

我上学那会,家长必定会对老师说“孩子就交给你了,该打打、该骂骂……”

我小学班主任,脾气非常火爆、易怒,打起学生来,至今我回忆起来都觉得可怕。

我们挨打是家常便饭,被打了还不敢对家长说,否则家长会重打一遍。

那时候的家长,对老师是绝对的尊敬和盲从。大多数成人都没意识到孩子也是独立的个体,挨打带来身体和心理的双重创伤。

现在,教育环境变了,时代变了,家长的认知也变了,不再认同老师打孩子是为了孩子好。

但依旧接受适当体罚对孩子有震慑作用,尤其害怕老师“放弃孩子”,对孩子从此不管不问。

所以罚抄过量作业、打个手心、扇个耳光、踢几脚……哪怕心里再不舒服,为了孩子学生时代顺利好过些,能忍就忍了。

至于打个手板,根本就不算事儿,为啥要去闹老师?!疯了!

我娃的学校,对于小学低段孩子的惩罚管理,最常用的就是罚站和打手心。

我知道这是体罚,不是惩罚,但我肯定不会找老师说“你这是体罚,是不对的!”

一来我怕老师不高兴,他会让我的孩子更不高兴。二来,我也没那么矫情,老师纠正孩子不合适行为,轻微体罚我能接受。


三、惩罚也是一种教育方式

一提到惩罚就想到体罚,这是成人对“惩罚”狭隘的理解,尤其是那些只会教书不懂育人的老师。

没完成作业的,老师批评,则令其完成作业,或抄写一篇有教育惩戒意义的文章。

学生犯了错误,损害集体荣誉,可以让其停止参加集体活动,让他独自在教室或在家里进行反思。

孩子体验到离开集体的孤独感,意识到必须承担犯错行为的后果。

学生影响课堂纪律,扰乱课堂秩序,老师提示劝说无效的,可以当机立断,停止学生继续上课的权利,强令他出教室反省错误。

总之惩罚惩戒的方式有多种,体罚是最不恰当的,也最容易滋生事端:

尤其是青春期的中学生,情绪不稳、心智不熟、又很冲动,和老师对打、报复、跳楼…都是会发生的。

惩罚和表扬批评一样,都是一种教育方式。

教育的目的无非是对孩子人格的引领和行为的规范,而把体罚当惩罚去对待孩子,并不能达到教育的目的。


麻呀


😂谁让你手贱呢!鞠躬道歉吧,不丢人。在不懂理的家长面前装孙子,是韩信胯下受悔,没啥大不了的。

家长天天把孩子当宝贝儿贡着,压根儿没打算孩子成才,你雕琢啥?让家长和孩子随风去吧!看哪个孙子将来吃亏。

我还就不信了,教师略微有点过火,有的家长就不依不饶,教师何必拿他当正常人看?挌一旁晾着就是。


鸡肋


老师上课打了不听话的学生手板,家长到学校要求老师90度鞠躬道歉,如果仅仅是要求鞠躬道歉,这家长的要求并不过份。

因为老师打不听话学生手板,这是目前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也是各地教育部门规定所不允许的教育行为。

哪怕再有理由,老师上课是不能打学生的。体罚学生是严重的违规行为。

家长要求老师道歉,要求也不过份,老师应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确实应当向学生道歉。

老师向学生道歉,并不有损师道尊严。师生平等,教师犯错了,也应该向学生承认错误。或许,教师的道歉,反倒或赢得学生的尊重,学生可能反而从中接受到教育。

或许,家长要求老师道歉,会让很多老师内心无法接受,甚至会产生“以后我再也不管你的孩子”了类似的想法。

其实,如果这位家长把这事捅到媒体上,引发舆论的问责,恐怕这位老师更要吃不了兜着走了。类似的案例实在太多了。最好吃亏的往往还是老师。

无论是站在家长还是站在教师的角度考虑,发生了问题,退一步心平气和地去考虑怎么解决,才是最好的方式。老师不可意气用事,违规打人,家长也要理解老师的情绪和出发点,互相理解,才是家校共同培育孩子的良策。


倾听花开


我是李说九道,高级中学一线教师。看到这个问题,我想来说点我的看法。


老师上课打了不听话的学生手办,我觉得这个行为没有任何问题。家长到学校里闹事已经属于无理取闹,还要求老师90度鞠躬道歉就属于蛮横。


首先,教师对于学生是有惩戒权的。


教育的过程,不仅是一个学习知识的过程,更是一个扭转不良习惯的过程。谁都知道,改变就是要打破原有的舒适区,本身就是一个极为痛苦的过程,仅仅依靠简单的说教,肯定是起不到作用的。


问题已经说到,学生上课不听话,但这里面没有提到孩子是如何不听话,老师制止了几次。作为一个一线老师,我知道如果不是多次提醒孩子仍然不知道改变,老师才会采取惩戒的措施。不要把问题局限到这一节课,而是这孩子一贯的表现,教育就应该贯穿到所有时间。


教师的惩戒只是打手板,这是在教育部起草的教师惩戒权中比较轻微的处罚。在新加坡、美国、日本等国的教育惩戒中,这都是比较常见的。


其次,家长是学生最好的老师,不要给孩子做错误的示范。


家长心疼孩子可以理解,但要是在得知孩子的违纪行为后还维护孩子,并且不惜打闹学校,甚至还要求老师90度鞠躬道歉。我觉得这就是无理取闹了。


这世界上,没有血缘却实实在在对孩子好的,只有老师。如果因为老师为了让孩子做的更好采取了一些必要的惩戒措施就被孩子家长这样不依不饶的抓着不放,这样的孩子谁还能教,谁还敢教?


最后,这件事情怎么办。


给学校讲明情况,给孩子家长说明道理,不需要认错就不认错,教师还是要有师道尊严和威严的,今天给这个学生低头认错,以后怎么去管理其他学生。


但这种事情发生以后,在家长来学校之前,要提前跟领导沟通好,尤其是直管领导。如果领导对你支持,你的态度可以坚决。如果领导对你不支持,你的态度可以更强硬,因为这样的学校不待也罢。(有点愤青气势)


针对这个问题,你怎么看?欢迎关注+留言。


李说九道


你好,我是心遂而静。对于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不仅不合理,而且不合法。

最近写了2篇有关教育惩戒权的文章,包括《“戒尺回归”:老师和家长,你们准备好了吗?》、《“戒尺”真能管好“熊孩子”吗?》,也写了2篇关于教师需要提高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文章《老师需要普法?你还别不信》、《龙港老师体罚学生的反思:学校必须要加强对老师的法律教育》。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也希望能多提宝贵意见。

我认为,题主这个问题中所说的那位家长不懂法律,因为教师教育管理学生是受法律保护的。2019年底,教育部已就《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可能会于2020年出台,就是国家和政府进一步维护教师依法教育管理权的有力证明。

一、教师教育管理学生是受法律保护的。目前涉及学校教师职责的法律,不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另外还有针对民办学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针对高等教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针对职业教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上述这些法律都是由全国人大颁布的,应该说涉及学校、教师职责的最高法律规定,其中对学校、教师不仅有职责规定要求,同时也明确了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看似涉及未成年人,但其中相当一部分也涉及学校和老师的职责要求和规定。另外还有教育部发布的《小学管理规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国家教委发布的《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等等。

二、教师缺乏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在成绩至上的要求下,在完成日常繁忙的教学任务后,教师根本无法,也不可能主动去了解学习掌握职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再加上学校缺乏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培训,中小学教师群体的法律认识,法律意识水平可想而知,也造成了教师当中存在不敢管、不会管,甚至乱管、以身试法的现象屡见不鲜。

加强教师法律专业培训,不仅可以让老师更清晰自身所承担的法律职责、受保护的合法权益,关键还在于也能让老师更清晰地清楚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触犯法律、法规所应承担法律后果,从意识上、行为上不去触碰法律的红线和底线。

三、社会宣传和学校普法力度需要加强。国家将教育一直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始终重视教育问题,政府部门也是正因为发现到了当前教师正常行使教育管理职责中遇到的问题,所以2019年11月22日,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公开征求意见。《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旦发布,必须依法执行的。要让依法执教成为常态,尊师重教成为共识,不仅需要学校、教师的努力,也要需要提高学生、家长的法律认知。学校作为责任主体,要积极联系专业法律部门、各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有针对性地主动开展对教师、学生、家长的普法教育,力争形成学校、老师、学生、家长共同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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