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拍賣規則,泰州一市民輕點鼠標白花28.5萬元,還沒拿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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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拍賣規則,泰州一市民輕點鼠標白花28.5萬元,還沒拿到房子

姜堰居民李某因欠銀行貸款無力償還,被銀行告上法院並進入了強制執行程序。

執行中,法院依法裁定拍賣李某用於抵押貸款的一處店面房。因該店面房地處黃金地段,人流量大,附近又有學校、醫院、菜場等配套設施,一經上網,就備受關注。

拍賣當日,報名競拍人數多達數十名,競拍者們展開了激烈的競爭,競拍回合達到了149輪,競拍價格從起拍價58萬元一路飆升至150多萬元。

當競價來到155萬元時,本以為已無人再競價,此時,韓某突然出手競價,只競價了兩輪,便以157萬元成功競得。

然而,到了給付拍賣款的截止日期,卻不見韓某前來交款。該案承辦人姚志強即與韓某取得聯繫,原來,韓某本打算將該房屋競得後再抵押貸款,未曾注意到此房不可貸款,需於拍賣成交十五日內交清所有款項。承辦人隨即向韓某宣講了相關法律規定,若悔拍將需承擔補足差價等法律後果。韓某明確表示,無力給付拍賣款,但會嚴格遵守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後果。

後該房產重新上網拍賣,以128.5萬元成交。而韓某僅僅因點了兩下鼠標,承擔了補足28.5萬元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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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承辦人姚志強提醒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25條規定,拍賣成交後,買受人逾期未支付價款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裁定拍賣,重新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造成的差價,由原買受人承擔。所以,在購買司法拍賣房時一定要關注拍賣公告,詳盡瞭解房屋的權屬狀況、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以免妨礙了司法拍賣活動,還造成了自身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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