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三男子非法电鱼 被执法人员抓了个“现行”

从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巴河通川区段)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保护区以外天然河流暂定实行10年禁捕。但仍有少部分人“顶风作案”,把“禁捕令”当成玩笑,也把自己送进了派出所。

近日下午2点45分,通川区渔政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称,在东岳镇丘林村五组李家沟有人违法捕鱼。接到举报电话后,渔政执法人员立即赶往事发水域现场。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一男子正在收拾工具欲骑车离开,便上前将其拦下进行询问查看。

胆大!三男子非法电鱼 被执法人员抓了个“现行”


该男子说自己是东岳镇丘林村人,捕鱼只是想带回家食用。经现场初步检查,发现了电瓶、升压器、网兜、导电杆等“电捕鱼”工具,并在现场收缴鲫鱼苗212条。随即,执法人员将捕鱼者(王某)送往东岳镇派出所,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当晚,渔政执法人员立即分为几个小组,在辖区各乡镇河流处进行再次蹲守,决定抓个“现行”。

凌晨2点,在罗江镇州河罐子滩蹲守的巡逻人员发现远处有灯光闪过,一辆长安车缓缓驶入该区域,停靠在罐子滩上游,执法人员拿起电筒朝河边照射,看见两名男子将手里的工具放在水里不停晃动。

“这么晚了在这里干什么?”面对询问,两名男子神色慌张。执法人员上前查看,发现两名男子手里拿的正是“电鱼”工具,在河岸边的塑料袋里还发现1条大鱼和9条小鱼,两名男子对自己捕鱼行为供认不讳。随即,执法人员将其捕鱼工具及被捕的鱼作为证据进行收缴,并于3月16日将捕鱼者(向某,罗江镇人;李某,北外镇人)和“证据”送往罗江镇派出所,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记者 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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