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金融街酒店短信单方面通知业主减免2个半月租金!业主:反对

南都讯 “最近,开发商群发信息给我们业主,称因疫情当前,2月、3月还有4月半个月的租金不交了,几千名业主对此意见很大。”近日,惠州市惠东县巽寮湾金融街金禧丽景酒店被投诉“霸道强制业主减免租金”。律师认为,因为疫情免租是一种倡导行为而不是强制行为,因此是否免租应当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签约酒店是售房时开发商捆绑销售模式。”据王先生等人反映,他们于2017年底、2018年初相继购入巽寮湾金融街海公园项目的房屋,“当时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告知我们业主,买房必须与其旗下酒店金禧丽景酒店签订五年房产出租协议,协议内由其统一对外经营,业主不可选择自住。出租合同规定将海公园房屋出租给金融街(惠州))金禧丽景酒店经营,出租期限五年”。

今年3月9日,王先生等人收到一条落款为“惠州金禧丽景”的手机短信。短信内容为:【惠州金禧丽景】尊敬的业主: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酒店经营遇到不可抗因素暂停营业,依据《委托出租协议》第十一条,我司特向全体业主告知如下:2020年2、3月免租二个月;4月免租半个月。真诚感谢各位业主的支持和谅解,相信有了您的支持,我们一定能够度过难关!

惠东金融街酒店短信单方面通知业主减免2个半月租金!业主:反对


“没有跟业主商量,业主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以群发短信的方式把我们2月3月还有4月半个月的租金自动给免除了!疫情当前这样免租是否合情合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谁是弱势群体?谁该受到法律的保护?”王先生称,他在收到短信后第二天即致电酒店方表示不予认可,认为未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酒店单方霸道地通知广大业主减免租金没有依据。

“对方在没有与业主群体知会、商议及同意的前提下,借用政府倡议,擅自单方面决议将业主的微薄租金收入免去两个月及减半一个月,完全不顾虑众多业主面对疫情收入空缺,同时要还高额房贷,举步艰难的生活窘况。”3月13日,业主彭女士等还以书面的方式,向金融街(惠州)金禧丽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请求:撤销单方面的告知决定,按照合同支付业主租金。

3月18日上午,南都记者根据业主提供的联系方式,拨通金融街(惠州)金禧丽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商关系协调部”咨询电话,值班工作人员承认业主们反映的“群发信息通知免租”等情况基本属实,但表示其本人不方便接受媒体采访。

随后,南都记者以暗访的方式、借用金融街海公园项目业主的身份,询问该酒店客服人员“短信通知免租”的理由,对方称酒店是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粤府名电[2020]6号)、《广东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限制群众性活动的通知》等文件作出停工停业,导致无经营收入,“政府部门的这一决定是不可抗力,现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政策、与业主之间签订的《委托出租协议》等规定,就减租事宜告知:2020年2月和3月免租二个月,4月免租半个月;后续免租时间根据政府疫情防控解除时间为准进行调整,疫情防控解除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

惠东金融街酒店短信单方面通知业主减免2个半月租金!业主:反对


律师说法:

减租只是倡议不能强制

“因为疫情免租是一种政府倡导行为而不是政府强制行为,因此是否免租应当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余安平律师认为,疫情并不必然属于“不可抗力”,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案中酒店需要举证因为疫情导致酒店客房完全无法出租。那些具有履约时效性的服务合同,疫情影响属于“不可抗力”;至于不具有履约时效性的服务合同,则可以采取灵活方式包括迟延履行来继续履行,充分尊重契约精神。


采写:南都记者 黄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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