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不可抗力”能否成為企業的“免責金牌”?


疫情期間,“不可抗力”能否成為企業的“免責金牌”?


此次新冠疫情對企業的影響是全方位的,各個企業面臨著在新冠疫情爆發前後簽署的、尚在履行中的各類合同中的一些問題。


春暖花開,疫情終將過去,當社會運行漸漸走向正軌,經濟活動再次重啟,一系列法律問題將浮出水面,企業該如何面對?


2020年2月10日,全國人大法工委發言人明確指出:因疫情防控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屬於不可抗力。於是新冠疫情成為了“官方認證”的不可抗力,很多企業也習慣於把“不可抗力”作為“救命稻草”,但是我們要告訴您的是不可抗力不是“萬金油”,不可抗力有著嚴苛的適用條件。


疫情期間,“不可抗力”能否成為企業的“免責金牌”?


什麼是不可抗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以下簡稱《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條後段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由此可見,不可抗力的構成必須滿足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三大要素。


不可預見指根據現有的技術水平,對某事件的發生沒有預知能力;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指當事人已經盡到最大努力和採取一切可以採取的措施,仍不能避免某種事件的發生並不能克服事件所造成的後果,該三個要素必須同時滿足,才構成不可抗力。


疫情期間,“不可抗力”能否成為企業的“免責金牌”?


案例1:

去年,何某向張某租賃了一間店面,租期5年,用於做餐飲外賣。疫情起初短時間導致何某外賣業務的停止,後期雖恢復經營,但一段時間內外賣業務仍受到很大影響。何某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解除合同,能否得到支持?


分析:

房屋租賃合同租期有5年,雖然因為疫情影響,何某經營狀況不好,但租期還有將近4年,疫情將會在一定期限內緩解並得到控制,因此疫情沒有導致房屋租賃合同根本目的不能實現,故法院不能支持解除合同的訴請。


但是考慮到何某確實在疫情期間遭受較大損失,法院將根據調解優先原則,引導出租人和承租人變更合同相關內容,通過減免疫情期間部分房租、延期交租等方式,繼續履行該合同。


案例2:

1月25日,疫情已經比較嚴重,溫州趙某仍然抱有僥倖心理,認為春節後疫情影響會結束,遂與寧波C公司簽訂合同,約定向C公司出售一批貨物,並約定2月10日交貨。但後因疫情影響,工人無法按期到崗,物流也沒有恢復,趙某無法履行合同約定,C公司要求趙某承擔違約責任,趙某以不可抗力提出抗辯。


分析:

1月23日,浙江宣佈進入疫情一級響應狀態。故趙某應當預見到該合同有可能無法履行。其抱有僥倖心理簽訂合同,不符合不可抗力“不能預見”的標準,故對趙某該主張,法院不予支持,趙某應承擔違約責任。


結論:不可抗力不必然導致合同不能履行!


雖然新冠疫情確實為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但企業若要實現不可抗力的法律效果,尚需滿足新冠疫情與合同不能履行、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具有必然的因果關係。


新冠疫情並不當然成為所有企業不履行合同的“免責金牌”,一些企業以新冠疫情為由,要求適用不可抗力條款延期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並不當然有效。


當企業家們面對對方無理要求延期或解除合同時,要看是否屬於新冠疫情下不予免責的情形,要勇於行使自己的權利,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同時,在處理涉及新冠疫情合同糾紛時,企業家們也需堅持利益衡平原則,妥善化解矛盾糾紛,以共克時艱,共渡難關。


疫情期間,“不可抗力”能否成為企業的“免責金牌”?


律師建議:

1.“異情”合同之梳理

疫情期間,企業應當對目前尚未履行完畢的合同進行整理,找出受疫情影響無法正常履行的“異情”合同,再根據具體情況的不同選擇解決方案,例如延期履行、變更或解除合同等。


2.基礎證據之留存

如企業主張通過不可抗力免責的,應當提供因疫情對合同正常履行造成重大影響的基礎證據,例如法律文件、當地政策、合同、企業積極應對的證據等。


3.採取措施及時止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8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因此,企業發生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情形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留存相應證明材料,切不可消極應對忽視這一措施的重要性。


鑑於各省疫情狀況不同,各企業實際復工時間有所差異,上述通知可能因對方復工時間不同而無法有效送達,企業應採取綜合微信、電話、工作郵箱等多種方式進行送達,並保留相關文件、截圖作為履行通知義務的證據。


總而言之,建議合同雙方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對合同履行的影響,及時進行溝通協商,按照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變更合同條款或者簽訂補充協議,儘量通過協商的方式,從源頭上減少糾紛產生。


(本文圖片均來自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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