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誘導用戶參賭有人半年輸百萬!這個“盜播大戶”被曝光…

  “現在買大1.5,下半場還有幾個角球,你買的小球有點懸,現在已經1:1了……還沒有進群的加一下粉絲群,每天都有賽事推薦……”這不是體彩銷售現場,而是網絡直播間裡的真實場景,主播動動嘴,不僅能收穫大量粉絲,還能賺到錢。

主播誘導用戶參賭有人半年輸百萬!這個“盜播大戶”被曝光…

章魚直播官網的直播間對話框出現“怎麼賭”以及QQ號碼等內容。

  日前,多位網友向記者爆料稱,在一些知名的網絡直播平臺上,盜播、涉賭等違法違規內容仍不時地出現在直播間裡。人民網記者調查發現,近年來,監管層不斷採取措施加大監管力度,昔日網絡直播中涉黃、涉賭、涉暴的情況已明顯好轉,但仍有部分直播平臺不斷試探和突破道德與法律的底線。

  針對上述情況,多位受訪的業內人士和專家表示,部分網絡直播平臺的法律意識不強,內部監管不嚴,沒有履行應盡的內容自審義務。未來,監管部門也還需進一步加大懲治力度,引導直播行業健康規範發展。

賽事盜播行為時有發生

平臺主播成境外博彩代理收割用戶

  近日,記者打開以體育直播為主的章魚直播,足球、籃球、電競等多類型賽事直播正在進行,連續進入多個直播間發現,疑似盜播的現象不時發生,畫面模糊程度不一。

  “目前,章魚直播首屏推薦的是LPL(英雄聯盟職業聯賽)的直播內容,但據我所知,章魚直播並沒有LPL版權的,畫面雖然模糊,但也能肆無忌憚地獲取不少流量。” 某電競公司負責人王天博告訴記者,章魚直播一度被網友稱為“盜播大戶”,不單是電競項目,足球、籃球更是不斷創新形式地盜播,其他一些平臺也存在類似情況。

  在一場名為“預言帝”主播的電競直播中,記者注意到,主播一邊興奮地解說比賽,一邊用語言引導用戶添加QQ投注。同時,直播間的交流區也會出現其發佈的QQ號碼,以及匿名用戶發佈的帶有“贏了”、“怎麼買”等字眼的留言。

  聽主播解說,按要求下注,就可以輕鬆賺錢?帶著諸多疑問,記者申請加入了主播口中的QQ號碼,而客服人員則將用戶引導至第三方的境外博彩平臺。該客服人員告訴記者,“你可以自己參與投注,也可以用拉人頭的形式像主播一樣去直播間做代理,拉一個人頭就好幾百,很好賺。”

主播誘導用戶參賭有人半年輸百萬!這個“盜播大戶”被曝光…

記者添加了某平臺直播間裡提供的QQ號碼,收到很多賽事推薦、優惠活動等通知。

  “章魚直播大部分的主播都在推銷自己的博彩經,吸引網友去購買博彩,這樣能夠分得利潤。”某直播平臺工作人員向記者透露,大部分直播套路都是主播在針對某個畫面進行解讀,並且一直在用語言誘導聽眾加他的QQ或者微信群,營銷他的觀點,最終實際上是輸出到境外的博彩平臺進行收割。

  今年1月9日,瀟湘晨報記者在一篇報道中就詳細揭露了直播平臺涉賭的現象。該報道指出,多個直播平臺存在涉賭行為,有球迷入坑後半年輸掉百萬,還有網絡主播幫博彩公司拉客月入20萬元。同時,由於境外博彩公司開設盤口的賽事類別多樣,幾乎囊括了全世界所有職業賽事,為滿足不同賽事投注者的觀賽需要,身為博彩代理的主播們往往會無視版權,甚至直接盜用其他平臺的直播內容。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從業者也向記者透露了直播平臺涉賭的現象:“一般情況下,主播在直播中推薦私人聯繫方式,然後引導用戶參與賭博。可以說,這是目前直播間裡的常規操作手段,而後續會利用技術手段引導用戶到境外服務器進行交易。”

盜播、涉賭違法成本低

直播平臺內部監管更是“紙上談兵”

  記者在調查中注意到,在章魚直播、龍珠直播等平臺,無論是在直播對話框,還是平臺自身的直播準則及規範,對違法違規行為都有著明確的規定。但直播間對話框不斷彈出的涉賭內容,以及主播時不時的誘導,卻顯得格外扎眼。

  針對上述現象,記者嘗試通過平臺的公開聯繫方式進行諮詢和舉報。首先,記者聯繫到章魚直播的QQ客服人員,舉報直播間的違規行為,但留言回覆顯示:“對不起,我不太明白您的意思,您可以發送文字‘人工客服’轉接至人工客服,在線時間為工作日10:00 - 19:00。”

  隨後,記者在工作時間發送了“人工客服”四個字,但未獲結果。同時,記者還嘗試通過微信公眾號進行聯繫,也未獲人工客服服務。無奈之下,記者查詢到平臺的相關投訴電話,但該人工客服卻表示內容舉報不屬於該部門業務,建議還是用QQ聯繫客服解決。

  而對於龍珠直播平臺,其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除授權版權內容賽事及版權內容影劇綜一律不允許播放,如有違反主播一經舉報,客服人員將第一時間核實、斷流,若遇到不改者,平臺將採取封停直播間、並對所在工會予以處罰等相應措施。

  但對於主播蓄意引導用戶投注一事,該負責人並未正面回應。

  為何網絡直播平臺的盜播現象屢見不鮮?北京體育大學體育產業博士朱凱迪則從供需兩個角度給出瞭解釋。

從供給側角度來看,一是由於電視等傳統媒體依然手握多數優質體育資源的轉播權,從而限制了新媒體體育版權的運營;


二是擁有版權的媒體運營方無法滿足當前受眾多元化、個性化的觀賽需求;


三是盜播違法成本低,法律法規制定和監管體系不完善。


而從需求側角度來看,一是我國觀眾付費觀賽的消費習慣尚未形成;


二是部分體育賽事產品供給不足,無法通過國內常規渠道收看;


三是部分受眾群體也缺乏自覺維護知識產權的意識。

  “因此,未來要在充分解決供需矛盾的基礎上實現知識產權的有效保護和規制,另外,也要更加重視對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引導和培育。” 朱凱迪如此解釋。

  同時,盜播現象也給賽事版權市場的健康發展帶來了挑戰。國內某直播平臺從業者崔鵬向記者表示,對於花了重金購買版權的直播平臺來說,盜播平臺肆無忌憚地竊取流量,這也讓賽事版權市場的變現之路愈發艱難。

  “體育賽事轉播流量價值被低估,最終將影響整體賽事的運營。” 蘇寧體育集團知識產權總監郭晨輝認為,長此以往,遵守規則的成本越來越高,正規操作的利潤越來越少,“當整個產業鏈無法形成一個有效的循環,其最終傷害的還是我們的體育產業。”

盜播情節嚴重或構成侵犯著作權罪

平臺應承擔相應監督責任

  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發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王雷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表示,當前,很多短視頻平臺非常火爆,帶來了大量的流量和巨大的經濟效益,盜播、盜鏈等行為的頻繁發生,都涉及到了“著作權”問題。

  王雷認為,當前的現狀是法律對於行為的界定和處罰都有明文規定,大型平臺都很重視知識產權,問題是對零散的小平臺的治理。大量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由於著作權權利人不清晰維權途徑而作罷,因此建議對著作權的維權途徑進行普及宣傳。

  “直播平臺的盜播盜鏈行為屬於未經權利人同意而向不特定公眾傳播作品的行為,通常構成版權侵權,情節嚴重的甚至可能構成侵犯著作權罪。”同濟大學上海國際知識產權學院副教授徐明向記者表示。

  徐明認為,對於直播平臺而言,一般不具備對每個直播間的視頻進行合法性審查的條件,一旦在其直播平臺發生了盜播盜鏈行為,平臺方如果能夠及時採取斷開鏈接等方式避免損失的擴大,通常能夠依據避風港原則而免責。

  “直播平臺依靠人工方式審核,是不可能做到完善的。”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則給出了具體建議,直播平臺審核系統應不斷升級,同步結合人工智能方式進行審核。

  靖霖(北京)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朱曙光表示,根據《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對於平臺上存在的違法行為,平臺在知情的前提下,是需要承擔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責任的,否則要與侵權人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而對於在直播間裡引誘用戶下注的行為,王雷認為,這是屬於賭博的刑事犯罪,是國家嚴厲打擊的違法犯罪行為,“用戶參與境外網絡賭博本身就是違法行為,組織者是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我國已經破獲了大量類似案件,平臺對於網絡主播是有監管責任的。另外,直播還屬於新生事物,問題會在發展中逐漸暴露,立法規範也通常具有滯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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