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你離婚了,不能住回孃家。媽,你們住的房子是我買的

女兒,你離婚了,不能住回孃家。媽,你們住的房子是我買的

01

有這麼一種說法,女人一旦嫁了人,在婆家是外人,在孃家就是客人。

對於婆家而言,你屬於外來者,突然闖進來的,一時間不能融進這個大集體也是可以理解的。再者婆婆不是媽,想讓她拿兒媳當親閨女看,確實是強人所難了。所以女人在婆家是外人,似乎也不那麼難以接受了。

可是很多女人就不能理解,為啥之前孃家父母那麼寶貝自己,一旦嫁了人,那態度就來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老話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在某些時候真的還就是這樣,因為孃家人在閨女出嫁前後表現得太明顯了。沒有任何的道理可言,幾千年來的傳統思想就是這麼傳下來的。

徐娜是個很孝順的姑娘,父親早逝,她與母親和弟弟三人相依為命。那時徐娜剛十五歲,學習成績挺不錯的,本來也可以像別的姑娘一樣讀高中和考大學,可因著家裡突然來的變故,她不得不輟學打工。

女兒,你離婚了,不能住回孃家。媽,你們住的房子是我買的

母親是個柔弱的女人,一輩子沒做過什麼重活,被父親保護得太好了。出了這事,她比徐娜還沒有主見,方方面面都要問女兒拿主意。弟弟比徐娜小五歲,還是個毛孩子,更不可能指望得上。

悲慘的遭遇讓徐娜早熟,有擔當,變成了一個獨立自主的姑娘。為了讓家人過上好日子,她拼命努力賺錢,一人兼幾份工作,終於在二十五歲那年攢夠了一筆錢,買下了一套房子。房子沒有寫自己的名字,而是寫了弟弟的,這是母親提的要求,因為弟弟是男孩,將來得靠房子娶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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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為孃家解決了房子問題,徐娜的婚事成了母親的心病,三天兩頭催著她嫁人。二十六歲,徐娜相親認識了一個男人,兩人彼此感覺還行,在家裡的催促下,很快就結了婚。

徐娜以為找到了幸福,身上的重擔也都卸了,終於可以為自己而活了,可沒過多久她就發現與丈夫是那麼的不合拍。

丈夫是個佔有慾極強的人,在他的觀點裡,徐娜嫁到了自己家,那就是他家的人,理應幫忙幹家務,孝順他的父母,賺的錢也得上交。

婚後的生活,讓徐娜苦不堪言,完全沒有一點自由。當初要不是母親催,她不可能這麼草率結婚,可這回母親並不理解她的處境,還勸她忍忍一輩子也就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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