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與戀愛朋友未扯結婚證,就帶回家來住在一起,你怎麼看待和處理這個問題?

TX兵王


婚前同居,現在年輕人普遍的戀愛現象。

作為父母反對這樣的行為,大部分其實不是觀念問題,而是擔憂出什麼事情。

但是想想,即便父母再三勸導,也很難阻止孩子的行為,那不如順著孩子,但是要保證孩子做到一些條件。

婚前亂七八糟

只要沒有搞出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情,當然是沒有太大意見。

問題是年輕人對這方面沒有抵抗力和羞恥心,導致現在年紀輕輕就墮胎的姑娘比比皆是。

所以說,無論怎麼樣,再沒有經過雙方父母同意的情況下而且訂婚的情況下絕對不允許同居。

當然還有年齡問題,如果不是大學生以上的年齡,那更加不允許。

婚前同居的好處

如果雙方父母已經同意並且訂婚的情況下,那可以接受這樣婚前同居。

一來可以讓孩子雙方有個大概的結婚生活體驗,知道對方是不是真的可以接受。

大部分婚姻都不是很容易的,理想與現實差距還是非常的大。

如果彼此相處順利而且融洽,那自然最好不過,如果不是,那還可以退婚,避免一些離婚後的麻煩事情。

總而言之,只要雙方父母同意而且訂婚的情況下,那還是可接受的。

只要不搞得亂七八糟,那孩子怎麼樣就怎麼樣吧。

再者說,孩子根本就不會聽話,教育孩子反而沒有好的效果。

作為父母

  1. 孩子有對象不打緊,但要見家長,彼此有些明明白白。
  2. 同意孩子的同居行為,但是要雙方父母都知道。
  3. 立個字據,保證不會發生亂七八糟的事情。

只要孩子能答應這些,順著也就順著孩子的心思。

如果父母不同意,相反孩子也會做這些事情,既然阻止不了,那就把危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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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g情感書札


這個問題要從兩方面來說:

如果是自己的女兒帶男朋友回家並要求住在一起,我會斷然拒絕,甚至可能把男孩兒的狗腿打斷,讓他滾回家帶著媒人來提親,否則別想碰我女兒一手指頭數。

如果是自己的兒子帶著女朋友回家,不用他交代,我必將把房子收拾的利利索索,親手換上大紅的被褥。

以上只是我個人的想法,而且有開玩笑的成分,當然這種想法必定會遭到兒女們的反對,甚至是反感,但是從中卻可以看出為人父母的想法。


現實卻是我沒有女兒,所以我並不考慮這個,所以以下我以有兒子的情況進行理智考慮分析。

首先,我會詢問兒子是否愛著女孩兒。

其次,我會詢問兒子有沒有娶女孩兒的打算。

再次,我會詢問兒子有沒有將安全措施做到位。

根據以上三個問題,我才能決定要不要干涉兒子和女朋友的同居。


其實,當兒子領著女朋友回家來,如果是要帶回來給父母相看,那麼我必定會好生招待,並對兒子好好教導一番;而如果兩人只是回來玩耍,並無以後的打算,我恐怕會將他們趕出家門。

對於女孩兒來說,如果女孩兒並未有打算和兒子長久相處下去,並且沒有為未來考慮打算的想法,就這樣走進我的家門,我在心裡是有歧視的,覺得這樣的女孩兒太過隨便,就算兒子以後娶了她,我也會心有疑慮。


當然,我家孩子還小,還沒有到那個時候,所以以上只是現在的想法。

如果平靜下心情,認真思考的話,其實還有很多事情需要考慮。

比如,女孩兒的家庭如何,比如女孩兒的性格如何,再比如女孩兒的父母是做什麼工作的,再比如女孩兒的工作如何等等。

可以說,作為父母,當要面對兒女的感情問題,以及婚姻大事的時候,心裡考慮的問題要比自己的兒女會更多,更全面,也操心更多。

但是以過來人的身份來看,父母這麼多的考慮也是白扯,兒女們到時候也根本不會聽得進去,就像當年自己並不完全聽從自己的父母一樣。

這就是所謂的代溝吧。


兒女自有兒女福,一切隨緣吧。

管得太多,反而結成仇怨。

倒不如隨他們去吧,相信兒女自有兒女的眼光。



東凌情感說不停


首先特別高興能看到這樣的問題,這個問題問得好哇!真好!

首先我覺得男孩子的父母還可以接受,但是女孩子的父母是不會接受的,

其實這個也無關傳統思想和封建思想,畢竟5000年的文化道德修養也不是一句話,兩句話能說的清楚的講講我和對象的經歷吧!

我是那時20歲,對象20,就是在還沒有領結婚證的時候就同居在一起了,不過還好度過了那段段時期,現在已經幸福美滿的結婚了,當時也害怕家裡知道我們兩個在外租房子,每次回家的時候都說在宿舍住,出門的時候都把自己裹得嚴嚴的,生怕被自己的熟人家人看到,父母傳統的思想肯定不會同意的,年輕人有太多的不確定性,我也曾試想了一下,如果我是父母,肯定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還未結婚,領證就早早的與人同居。

當時我們兩個是這樣處理的,當時都瞞著家裡。沒有讓家裡知道,然後都彼此跟家裡說,自己有一個對象,想要領到家裡,當時他家沒有同意,畢竟她才17,就這樣又處了兩年多,互相去了家裡,然後訂婚結婚,直到現在

我認為是否能夠住到一起,還應該父母多與年輕人溝通,能讓他們不住在一起,儘量不住在一起,如果都能彼此去家裡看家了,應該也都是抱著結婚的態度去的,住在一起也沒有太大的關係,所以父母要敞開心扉,不要刻意的在這件事情上糾結,以免傷了感情




侯先聲


兒女與戀愛朋友未扯結婚證,就帶回家來住在一起,這不是個例。我一朋友家就是這樣。

朋友兒子在外省上大學,大學畢業,回老家時就把女朋友帶回來了。他們家是複式樓,兒子帶著女朋友住樓上,他們兩口子住樓下。現在她兒子考上了公務員,那個女生考上了在編教師。據說倆人目前還沒有結婚的打算,但感情穩定。

問過朋友,那個女生的家人咋會同意自己女兒沒結婚就跟著男朋友回家了,還是外省人。朋友說女生家境不太好,女生不想在家鄉工作,就跟她兒子回來了。

朋友是個很開明的人,雖然女生跟她兒子還沒結婚,但她完全把那個女生當成兒媳了。兒子跟女生有矛盾時,她都會護著女生。她說一個姑娘家遠離親人來到他們家,挺不容易的,對她好些,她才不會想家。

其實現在,未婚同居已經很普遍了。以前有種說法叫試婚,意思應該差不多吧。

我對這種問題的看法是不贊成、不反對。年輕人感情上的事,家長越干涉越容易引起矛盾。兒女把戀愛朋友帶回來,家長關照好就可以了。

至於他們是同居還是分開住,這就看父母平時對孩子的教導了。如果是我的孩子我會建議他們分開住,但聽不聽就是他們的事了。


如月微光


我會支持。我謂之,試婚。

哪怕我養的是女孩子。

因為,男女之間,不落實到衣食住行屎尿屁,不一定能看穿一個人。

一個人,哪怕他再能裝,一旦落實到柴米油鹽醬醋茶,就會現原型。

比如吃飯,光顧著自己翻江倒海的人,是貪吃、自私。

比如逛街購物,一個人滿手都拿著東西,一個人空手甩甩甩,是不體貼。

無一而足。

所以,我寧肯我女兒帶回來男朋友,在我眼皮子底下,大家一起相處相處,看看他的兔子尾巴如何。

至於說年輕人未婚同居,只要他們是成年人,他們對他們的身體負責,不勞我操心。



雲是鶴家鄉680



用戶5230736721866


我個人認真嚴肅回答一下這問題,我曾想過,我的孩子將來不允許他這麼隨便,離開我的視線我管不了,但在沒有婚約的情況下,就算留宿也不能在我眼皮底下睡一個房間。反過來講,一個女孩子隨便來男生家裡過夜,我會覺得家教有問題。


祐希


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問題,三方面原因!

一是,父母教育欠妥

二是,孩子對戀愛的觀念存在錯誤

三是,孩子對自由時代戀愛的誤解

首先,孩子是父母的影子,也是孩子接受教育影響最大的人。

父母怎麼看問題,孩子基本都是一個方向,偏執的永遠正不了。

比如,父母從小教育孩子自尊,自重,自愛,永遠知道分寸在哪裡,孩子青春期談戀愛的時候就不會隨便跟對方回家,或者隨便領男孩(女孩)回自己家!

這方面父母不培養,不事先教育怎麼處戀愛?底線在哪裡?尺度,界限,是什麼?

領回家代表什麼意義?住在一起會對自己有什麼影響?等等這一切。不教育好,現在制止再多也於事無補。

其次,孩子對戀愛有認知上的誤解,只順自內心高興,不管結果如何,更不顧自己以後的名聲。

比如,態度上,沒談幾天,證也不領,就住在一起,壞的影響全部否定,不當一回事的態度。

另一方面,行為上,拉拉扯扯,卿卿我我摟摟抱抱完全不覺羞。父母阻攔,不聽,父母制止,不理睬,更促進叛逆程度做出無法挽回的後果。

再者,現在時代的影響,遵從內心自由,戀愛自由,敢愛敢恨,今天如膠似漆,明天分道揚鑣,看似瀟灑,其實就是作。

時代再變,戀愛再自由,也得有底線,不能隨波逐流的按部就班,不知其然,卻做所以然的事。

每個人都有青春,青春都經歷過,不管戀愛結婚都是遵從尺度,和判斷方向。

現在這種情況,指責再多也沒有用,反而出現不好的結果。建議你幾條

  1. 這一次就算了,但要告訴孩子以後底線,和交友範圍
  2. 讓孩子搞清楚帶回家的意義,側面提醒對以後名聲的影響
  3. 尊重在先,以後不允許這樣的事情再一次發生
  4. 父母沒事的時候,與孩子好好談談戀愛是個什麼事情?對方哪方面比較重要

所以,現在父母不要糾結不要煩惱,事情已經發生,吵,罵,打,沒用!孩子已經到了,有自己的思想和想法,父母也控制不住。

總之,這樣的結果不是一個人造成的,父母與孩子都存在責任。教育的欠妥,孩子的自以為是,都是以後生活的大忌。

一件事情不能光看行為,行為是思想的產物,而思想卻是教育的結果!都好好想想吧!


淨心情感


兒女與戀愛朋友未扯結婚證就帶回家住一起,這種現象已經很普遍了。雖然老一輩的確實也看不慣,但也沒辦法。我覺得這種現象不好。

尤其是女孩子這樣做,是很不理智的。

第一,女孩子還沒正式過門,就住到男方家,給婆家看不起,將來一旦婆媳關係不好時,婆婆是會拿這個事來說的,到時難過傷心丟面子的人肯定會是女孩自己。

第二,婚前過早的就同居,而且還是在父母家同居。在男人的眼裡也會認為女生是個沒原則底線的人。儘管他不說,儘管是他主動讓女生去同居的。

第三,如果男生住在女生家,更會讓女方父母及親戚看不起。堂堂男兒卻要這麼沒志氣的靠女人接濟,是為了省錢嗎?省租房費還是省伙食費生活費?男人更要有男人樣,不為五斗米而折腰!

總結: 出現這種現象時,父母應該及時制止,對兒子或女兒,曉之以理告訴他們為什麼不能這樣!如果不聽,也只能恩威並施。無論怎樣都是真心實意的為了孩子的將來有好處,為了孩子,父母們還有什麼理由不去努力制止呢!





湘妹子sanmei


這個問題得分兩個方面來分析。

一方面,作為一個還算年輕的80後,我們這代人對於婚前同居這種行為並不排斥,甚至還會主持。

為什麼呢? 因為已經結婚的我們會發現,婚後發生的很多問題都是源於瞭解不夠深入。僅憑一腔熱血戀愛,帶著激情結婚,結果發現生活並不只有花前月下,還有很多需要磨合。這時候瞭解不深入,三觀不合,都會導致矛盾的發生。

而如果婚前能夠試婚,同居過程中會出現問題,雙方也能看清楚對方的為人處事方式,更瞭解對方,從而衡量一下彼此是不是可以結婚相伴一生的另一半。

但是另一方面,作為父母的我們又對婚前同居抱有一定的反對態度,尤其是家有女兒的家庭。

我們中國幾千年的觀念對於男女婚前性行為的要求並不一樣,女孩子婚前有過同居經歷,就會被人看不起,甚至被認為是人品有問題,再找男朋友會比較困難。而且,過度的性開放並不是好事,沒有婚姻的約束,兩性關係會出現各種問題,沒有保障。

當然,不同年代人對於該行為觀念不一樣。但不管支持與否,都不應該過分放縱,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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